梅州市事业单位2023下半年集中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 将于2023年12月16日举行 共设置以下6个考点 | | | | | | | | 梅州市梅江区东山大道学院路15号(原梅州农业学校所在地) | | | | | | | | | | | | |
[特别提醒] 梅州市技师学院、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和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这三个考点名称比较相似,请各位考生留意,勿走错考点! 附上述3个考点地址和位置图
考点:梅州市技师学院地址:梅州市江南梅塘东路85号 ↓
考点: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东山大道学院路15号(原梅州农业学校) ↓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东山教育基地学子大道4号 ↓
[为确保您能顺利应考,请仔细阅读如下内容] 1.请提前1天熟悉考点、考场位置和路线。2.请提前到达考点,并准备好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接受检查。认真核对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考试注意事项。3.考生需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4.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5.不得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不得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否则所涉科目考试成绩作委分处理。6.试卷发放后,务必仔细检查试卷印刷情况,如有问题,请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7. 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未结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8. 严禁将题本、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得损毁题本、答题卡。9. 考试全程视频监控,请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作出处理。部分规定提示: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抄录、复制、传播试题内容。2.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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