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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交警“兴南中队”在红绿灯处拦截摩托车,引发市民呼声
文/象牙山人
最近,我每每回到兴宁老家与村民闲聊时,都能听到好些村民在议论某某、某某前往兴宁城内经过红绿灯处时,摩托车被交警拦截的事情。从他们的言语中可以听出他们心中对交警的所作怀着好些怨愤和不满。就对兴宁交警如此的执法行为,笔者也深表遗憾!笔者知道,目前很多市民的摩托车是“三无”的,原则上是不能上路的,但他们也是迫于生活的无奈,这一现象是长期存在于我国社会现实中的一种“弊病”,如果国家政府部门能出台一些惠民政策,如免费上牌、年审,免费领取摩托车驾驶证等,“三无”的现象将会逐渐减少。当然这只是笔者个人的看法,也可能是天方夜谭之事。
现我就对兴宁交警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向市民及交警部门提出来,大家议论议论,希望对交警部门今后的工作有所帮助,并尽可能减少市民与交警之间的冲突与摩擦。
1、交警上路执法时把执勤地点设在红绿灯处或斑马线处,是否合法?据市民反映,有些“铁骑”还在市区内追缉无牌摩托车,这样的执法行为是否有损兴宁的文明形象?
2、国家在一些人流量较大及车辆交通较密集的地方设置红绿灯,它的作用是什么?这一初心难道是为了方便交警在此拦截机动车辆(摩托车)?交警是否可以将红绿灯的红色警示灯作为执勤用的警示牌?
3、国家的交通安全法规,有一规定:交警上路拦截机动车辆时,必须在拦截地点设置警示牌,在道路上放置反光维筒。这些措施,交警有没有做到?如果没有做到,那么,交警的执法行为是否可以定为违法执法?
3、扣车“凭证”需书写整洁,清楚。为什么明明是在红绿灯处拦截的摩托车,但凭证上却不把拦截地点写为“某某红绿灯处”?甚至有些扣车凭证写得非常潦草,一些字根本看不出来。对这样的事情,笔者曾经采访过兴南中队个别交警,其理由是“交警没文化”,“对拦截摩托车的地址不可能写得十分详细”。笔者觉得这纯属是交警部门对自身在执法过程中不认真、不负责任的掩盖、推诿,也是对笔者的敷衍。如果交警的确没文化,那又为何可以上路执法?笔者认为这样不按法律法规出具的“扣车凭证”、“法律文书”可以视为无效。既然此法律文书无效,那么交警此次的执法行为也可以视为无效。交警的执法行为无效,意味着什么?这与“抢劫”又有什么区别?
4、有些交警在城区红绿灯处乘着红灯亮时,忽然从侧边跳出来拦截摩托车,并主动向前强拨车主钥匙,这对骑着摩托车正集中精力等待绿灯通行的市民来说,无疑是突然袭击!这样的执法行为难道是兴宁城市文明建设的一抹亮丽风景?可是,人们群众的呼声呢?
5、交警身穿的警服,头上戴的警徽代表的是国家的形象与权力,不是一些“法盲”、“文盲”交警“横冲直撞”的“挡箭牌”。
6、对交警执法人员非法执法的行为,是否应当受到行政处罚?这样被拦截的摩托车是否应当返还当事人?如此对当事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否应当由交警部门负责赔偿?或者因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否该由交警部门完全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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