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纠正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0〕9号)要求,市水务局委托梅州市宇源水利发展公司对我市小水电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编制了《兴宁市小水电站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8日至5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兴宁市小水电站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水务局反映(受理地点:兴宁市兴东路水务局,联系人:王平,邮编:514500,电话:0753-3399605,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特此公示
兴宁市水务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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