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同志,我是一名企业职工,现在梅州工作,原来在广州、佛山等地上班,请问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移呢?
工作人员:您好!已经无需办理啦!自今年4月1日起,为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要求,按照广东省统一部署,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待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处理。
参保人:哇!不用转移啦?这样方便多了!但我还有个问题,我姑姑以前也在广州工作6年、惠州工作5年,后来因工作变动来梅州工作了10多年,她快到退休年龄了,养老保险关系不转也可以吗?
工作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参保人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丧葬抚恤等待遇,对于参保人在广东省存在多个个人账户的情况,由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归集,不再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你姑姑最后参保地在梅州,在她达到退休年龄时,可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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