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512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梅州公积金关于取消收取提取事项复印件的温馨提示

[复制链接]

2541

主题

2815

帖子

3923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0/12/31 1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缴存职工:
为切实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材料,方便群众办事,降低办事成本,提升服务效能,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办理公积金提取事项的全部复印件。也就是说职工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只需带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扫描核验,不用再带复印件啦。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4/20 06:40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