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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庚,男,汉族,1956年6月生,1973年10月参加工作,籍贯广东兴宁,学历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汉族。
1973.10―1979.08 广东省兴宁县陂宁公社小学教师;
1979.09―1983.07 在吉林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
1983.07―1989.03 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科员、副科级干部、正科级干部、副处长、处长(89.03);
1990.02―1991.12任深圳市计划局局长助理;
1991.12―1992.12任深圳市计划局副局长;
1992.12―1993.08任深圳市龙岗区委常委、区政府负责人;
1993.08―1995.07任深圳市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5.07―1995.08任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兼区长;
1995.08―2002.04任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其间:1996.09―1999. 06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
2002.04―2004.02 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2―2004.03 东莞市委副书记;
2004.03―2004.04 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4.04至今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十界全国人大代表,省八、九次党代会代表,省九、十界人大代表。
2006.03―至今任广东东莞市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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