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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罚代管"留下后遗症 禁渔期洞庭湖非法捕鱼仍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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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09:5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10日起,洞庭湖进入为期3个多月的春季禁渔期。但近日记者乘船深入洞庭湖腹地探访发现,在湖区深处各种形式的捕捞作业仍在悄悄进行,尤其是明令禁止的“迷魂阵”、围网捕鱼等现象普遍。除个体渔民的非法捕捞行为,部分养殖企业还在天然水域中建起了长达数公里的围栏,侵占天然水域公共渔业资源。
  进入禁渔期后,洞庭湖区各县市渔政部门对于非法捕捞进行了清理打击,但非法捕捞为何仍禁而难绝?
  花样繁多的非法捕鱼手段久禁难绝,其实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渔政部门普遍存在“以罚代管”执法方式留下的后遗症,当年的执法方式养成了畸形的捕捞习惯,渔民和渔政部门都很难扭转。记者在湖区看到:一边是明处渔民在渔政部门的动员下开始拆除围网,一边是暗处一些新竹竿和渔网悄悄准备围湖布阵。
  养殖企业划地圈湖更是让洞庭湖区的渔业生态乱象横生,这些企业或自建围网,或利用上世纪留下的血防矮围改造筑围,圈湖面积可达上万亩。这些天然水域本是野生鱼类的产卵、觅食、洄游、栖息场地,被圈围后对水中生物链造成极大破坏。同时大面积圈湖也让许多个体渔民失去捕捞水域,他们有的转而为养殖企业打工,有的被迫向更深处湖域捕鱼。
  养殖企业与个体渔民的利益之争,加之洞庭湖水域管理涉及湖南多个县市,让各地渔政执法环境错综复杂,阻力重重。当地一位渔政工作者呼吁,要解决洞庭湖渔业乱象,首先要对洞庭湖天然水域范围进行明确划分,成立一个统一的洞庭湖渔政管理部门,解决地方渔政各自为政现状。实现渔政、公安、工商联合执法常态化,保障洞庭湖渔业生态正常秩序。
  图为在南洞庭湖水域,一名男子使用围网捕获的小鱼苗装满了小船。这名男子此次捕获的多是尚未长大的小鱼。(记者 李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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