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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显示,首先,能享受“租购同权”的,指的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也就是说,一个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地户籍家庭,赶在入学登记之前,突击在优质学校门口租了房,并不能跟买了房的同权。
而这一政策的下半句是:符合上述条件,且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可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也就是说,这个政策并不是普惠制的,享受“租购同权”的仅是广州市无房户。
广州此次要求户籍、人才绿卡等条件才能“租购同权”,并不像被很多人误读的那样超前。
事实上,通过“租购同权”政策上“名校”难度还挺大。比如,广州中心城区的一些学校,学位本来就非常紧张,有房有户口的群体都不一定能上,根源还是优质教育资源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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