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y 发表于 2011/5/27 10:47

此贴说明,兴宁的黑老大没打下来,大家都在期待中。。。。结果。。。
马后炮 发表于 2011/5/27 10:35

有些事情,比如对影响城市化进程的农民老百姓漫天要价时,政府是不可能态度强硬的,这时,黑社会就承担了这份责任,如果达到了政府所需要的目的而没造成严重后果,政府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必须城市化,任何人都阻挡不了。中国有中国的国情,领导人都是有大智慧的,不是我们老百姓都全能看明白的。当然,如果你的智商+情商都很高而又对中国政治有思考的话,很多事情你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yy555 发表于 2011/5/27 10:56

昨晚城乡一线报道,已经逮捕了。

马后炮 发表于 2011/5/27 12:09

有些事情,比如对影响城市化进程的农民老百姓漫天要价时,政府是不可能态度强硬的,这时,黑社会就承担 ...
shiny 发表于 2011/5/27 10:47


上 此言论值得政府思考:没铲除黑老大,恐怕难服兴宁民心,公然和政府叫板!背后兴宁的官商

笑话博客 发表于 2011/5/27 13:43

姓名?老板有几个

粤BWW568 发表于 2011/5/27 13:52

回复 136楼 彭治民


    这个是千真万确的,华雕里请吃饭,鸡贩哥个华威老总也在,结果鸡贩哥当众一巴掌刮了过去`

FuYuan 发表于 2011/5/27 14:39

上 此言论值得政府思考:没铲除黑老大,恐怕难服兴宁民心,公然和政府叫板!背后兴宁的官商
马后炮 发表于 2011/5/27 12:09
大家在这里发表的只是道听途说,英特网的自由决定论坛消息比路边社还路边,实情只有经手人才清楚,所以我们没必要在这进行无谓的猜测。

maitong 发表于 2011/5/27 17:56

回复 151楼 shiny


完全正确!
所谓黑社会,只是政府的打工崽,有利用价值就保起来。风头来了,就可以牺牲这些所谓的黑社会。
你看深圳,东莞的所谓黑社会,哪个不是被派出所控制的赚钱工具?
每年要去孝敬公安机关的,不孝敬,就扶持另一个帮派灭掉你!都不用自己动手!

lchj 发表于 2011/5/27 19:26

存在即是必然!
有白道自然就有黑道,孤白不黑。
有时候可以颠倒黑白,白即是黑黑即是白,也可以白加黑。。。

泥娃子 发表于 2011/5/27 19:57

不知道那些买图纸房的老百姓会不会血本无归啊??????

彭治民 发表于 2011/5/28 12:05

被抓的“博古”是啊弟鸡贩里主要黑势力成员,你知道他们是怎么起家的吗?
开发房地产,死了小包工,我亲戚就是给他用黑势力欺压,做华丰工业园时,倒楼蓬用的:置的模板 支架,用了全不家当制,结果全变了他们的,做包工的大家都知道,一副要几万元制,大家可想了几千副在那,死了不少小包工,装上去了,不许拆下来,有证据可查!
新兴花园华丰工业圆建造时的

maitong 发表于 2011/5/28 12:35

回复 160楼 彭治民


    我们搞这行的,对这些还是比较清楚的。
现实中确实是很多事情,法律不起作用的。
我也曾经一腔热血,但是现实还是没这么理想啊!

想起那次没给钱 发表于 2011/5/28 12:42

回复 136楼 彭治民


    这个是千真万确的,华雕里请吃饭,鸡贩哥个华威老总也在,结果鸡贩哥当众一巴 ...
粤BWW568 发表于 2011/5/27 13:52


朋友,不知道不要装知道,不要拿街边听到的小道消息当权威发布,说的好象当时你也在场一样;
人家曾总会这样做?只能说你真幼稚!

马后炮 发表于 2011/5/28 12:57

朋友,不知道不要装知道,不要拿街边听到的小道消息当权威发布,说的好象当时你也在场一样;
人家曾 ...
想起那次没给钱 发表于 2011/5/28 12:42


    你们黑的太帅!你们内部吃饭的几个不说出来卖帅----社会上能知道吗!
   只能说明你们黑的厉害,连最大的纳税集团你们都敢动!都合法不过你!
   还真想问打黑的话 华威集团可以收集到你们犯罪恐吓投标的事实!

笑话博客 发表于 2011/5/28 13:36

内幕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清楚

想起那次没给钱 发表于 2011/5/28 13:47

你们黑的太帅!你们内部吃饭的几个不说出来卖帅----社会上能知道吗!
   只能说明你们黑的厉害, ...
马后炮 发表于 2011/5/28 12:57


   表示没看懂

酸菜~ 发表于 2011/5/28 14:21

回复 136楼 彭治民


    这个是千真万确的,华雕里请吃饭,鸡贩哥个华威老总也在,结果鸡贩哥当众一巴 ...
粤BWW568 发表于 2011/5/27 13:52


    无语,如果不知道就别装~

11288 发表于 2011/5/28 17:05

回复 160楼 彭治民


    你确实是个傻逼,你能知道多少?

我很好 发表于 2011/5/28 17:19

都不知是怎么回事哦

遗忘白罂粟 发表于 2011/5/28 23:24

哇、、、叹为惊止、、继续爆料啊、、好好听、好好看

一生六六八 发表于 2011/5/28 23:39

回复 169楼 遗忘白罂粟


   不用爆了,故事有了结局了`

一生六六八 发表于 2011/5/28 23:40

强迫交易、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被逮捕
近日,兴宁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厅部署的“断源”专项行动中,快侦快破一起强迫交易、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兴宁市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罗某辉、李某仁因涉嫌强迫交易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辉、李某仁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一生六六八 发表于 2011/5/28 23:40

今年4月,兴宁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断源”专项行动中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兴宁市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罗某辉、李某仁为低价购买陈某所有的宁新街道办事处城南村一块土地,在明知陈某与某房地产商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并已收取定金的情况下,通过打电话或当面威胁陈某,同时指使他人用毁财恐吓的方式打击报复土地交易的中介人员。在罗某辉、李某仁多次威胁、恐吓下,陈某不得不和某房地产商解除合约,以较低的价格将面积为5410.3平方米的那块土地卖给罗某辉、李某仁。同时,兴宁市公安局在侦查中还发现罗某辉、李某仁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以高额利率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至2011年4月止,两人先后单独或一起以公司名义非法吸收资金达2240多万元人民币,其行为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

一生六六八 发表于 2011/5/28 23:42

http://www.xn528.com/thread-99430-1-1.html就这样结束了。

兴宁牛人 发表于 2011/5/29 00:11

被另一有实力的公司调用了省公安厅的力量去报复某实力公司、省公安厅的介入、兴宁公安坐不住了只能用马仔去顶罪结案交差、大事化小和谐社会。

幺幺力 发表于 2011/5/29 00:21

爆料人的ID好内涵啊,哈哈、发吧发吧到监狱慢慢发它几年,。虽然这几条不是大鱼,但也是中上的了,希望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新风格abc 发表于 2011/5/29 01:11

在某某"大学"深造几年出来会更加利害的!名气可以更大.........

彭治民 发表于 2011/5/29 10:35

以他的罪刑,背后还有老大。
    都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枪支罪,采取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组织、领导其成员,安排组织成员在开1881期间,殴打他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强买强卖,其行为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高利转贷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其具体行为触犯的相应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为指这些吗,后面的黑老大挖出的话,轰动兴宁啊!相信政府不会充当《保护伞》毕竟人家是地产纳税人

幺幺力 发表于 2011/5/29 11:00

楼上兄弟啊、想再深挖是不可能的、除非中央下的命令 跟重庆阳江一样、毕竟兴宁是个小地方,你举报到中央他们也没这闲情管这小事。
每个地方都有这样的涉黑情况,存在即合理。你看广州深圳那些大城市没这现象吗?只要跟郑府的路线保持一致,有相互利用的价值,那这现象起码还有很长的时间存在。
   我们还是慢慢适应吧 ~~~!!!

我很好 发表于 2011/5/29 11:26

回复 173楼 一生六六八


    就这样结束了吗?

木目伯赛 发表于 2011/5/29 13:08

:lol继续围观

笑话博客 发表于 2011/5/29 13:12

{:5_310:}

大坪 发表于 2011/5/29 14:31

知情人士现身写一部家乡的黑道风云录啊

游牧人 发表于 2011/5/29 17:37

这2个罪量刑也不过是五年。应该15年差不多。要不后面的人不怕

游牧人 发表于 2011/5/29 17:42

看看点击率就知道我们老百姓是什么愿望啦

胜、峰哥 发表于 2011/5/29 22:58

:L死博鬼”冇好你造过档,本来做老有两只铜钱就爱夹着尾巴做人野,我丢兄弟占捉老打“疴忠”的人送啊黄塘是驳脚,你又咁滚啊来,搞到里下虾公都外翻王实吖!你咁想做啊哥你就话野,涯俺多兄弟崴送张匾奔你野!搞到里夏涯丢都莹莹条:'(

小伙子 发表于 2011/5/29 23:06

我不知道哦

注定 发表于 2011/5/29 23:09

死博鬼”冇好你造过档,本来做老有两只铜钱就爱夹着尾巴做人野,我丢兄弟占捉老打“疴忠”的人送啊黄塘是驳脚,你又咁滚啊来,搞到里下虾公都外翻王实吖!你咁想做啊哥你就话野,涯俺多兄弟崴送张匾奔你野!搞到里夏涯丢都莹莹条
不懂:(

想起那次没给钱 发表于 2011/5/30 08:37

这2个罪量刑也不过是五年。应该15年差不多。要不后面的人不怕
游牧人 发表于 2011/5/29 17:37


    不超过3年信不信?

游牧人 发表于 2011/5/30 17:12

回复 188楼 想起那次没给钱


    赌不赌

想起那次没给钱 发表于 2011/5/30 19:20

回复 188楼 想起那次没给钱


    赌不赌
游牧人 发表于 2011/5/30 17:12


    赌什么

事实面前 发表于 2011/5/30 19:23

哈哈~~当然赌给钱了

laihanfei 发表于 2011/5/30 21:21

老大被抓了,做小弟的会不会很失望? 怎么这么牛的大哥都自身难保了?

新风格abc 发表于 2011/5/30 22:07

做小弟(也叫马仔)的别灰心,哥只是到''某大学''深造几年!哈.哈.哈!很快回来的.....不信你们等着看,哥会有门路走的...............

马后炮 发表于 2011/5/31 00:26

兴宁人民    期待中

游牧人 发表于 2011/5/31 03:17

回复 190楼 想起那次没给钱


还是不赌了公道自在人心。多行不义必自毙,再说也不关我们老百姓的事。输了我也认输。因为现在什么社会输了也是政府无能。让好像他们这样的黑势力继续发扬光大,要不兴宁也不会搞到这么乱

游牧人 发表于 2011/5/31 03:33

我国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我很好 发表于 2011/5/31 08:23

回复 196楼 游牧人


    哈哈,这只是字体法律,是针对没钱没势的老百姓的法律。

FuYuan 发表于 2011/5/31 11:17

我个人意见,不希望他们被判得太重,因为他们对兴宁的经济发展贡献不小,对社会的危害却很小很小,有涉黑行为也只是黑与黑之间的事情为多,并未影响到普通老百姓。
其实中国的拆迁都要一定的手段或者涉黑才能完成,包括市政工程。

幺幺力 发表于 2011/6/1 18:17

这贴不能沉、、
各路乡亲继续高谈、、
才能使我们更了解这黑与白的社会。。
   对于他们的判刑、、 我们拿东北的乔四一对比不就知道了吗?管你在黑龙江怎么牛,遇到忠秧的李哥不是照样载了嘛?
乔四也是靠强拆跟郑府合作、搞房地产发家的,,被人利用完就over了。。

事实面前 发表于 2011/6/1 19:32

。。。。。。。。。。。关注中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查看完整版本: 天成投资公司的老板被抓了的事知道情况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