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如意
发表于 2012/6/19 10:37
群众都支持你,多少人支持你遭了那猪狗,朋友,自己去想了,我们不是幸灾乐祸,其实这种家丑,需要你彻底去 ...
天朝奥特曼 发表于 2012/6/18 18:37
谢谢你!你是个有血性的好男儿。我会的,我在等待时机。
万事如意
发表于 2012/6/19 10:39
要不要请人?
命可留 发表于 2012/6/17 18:50
要什么条件?
万事如意
发表于 2012/6/19 10:42
供楼主参考:就像抗日战争时期整治汉奸一样。首先必须了解对方:了解他的上下班时间地点和所要经过的路线, ...
黑吃黑 发表于 2012/6/16 08:10
谢谢,真的好感谢!
lzf_sun
发表于 2012/6/19 11:20
楼主,打打杀杀不是智者所为,看你们都是老实人才欺负的。现在要想搞一个人很容易,摄像头拍下“犯罪”证据,现在这个社会什么都要讲证据的。
车鸡笼
发表于 2012/6/19 13:02
奸已经通了,你再怎么努力也换不回她的纯洁和忠贞。现在他们把柄在你手,向她约法三章,一三五归你干,…
陌上花开ljx
发表于 2012/6/19 13:09
你嫂了不理他就是了,这有什么好痛苦的,除非你嫂子对他有意思的。。。
随风而至
发表于 2012/6/19 13:12
是谁呢?
天晓得
发表于 2012/6/20 10:40
“作为教师本应为人师表,遵守道德规范;作为为人之夫和为人之父,本应循规蹈矩,好好爱护自己的家庭。”
看来真是道德沦落,自己已经有家庭的人了,明知道人家也是有家庭的了,还想方设法去勾引人家,去破坏人家的家庭,这不是道德败坏是什么?这样的人也备当教师?社会风气就是让这些不道德的人搞坏的。为了千千万万家庭的安宁和幸福,为了树立正气和良好的社会风气,我建议,各单位在做好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应该明确规定:凡是破坏他人夫妻关系,勾引有夫之妇或者有妇之夫的,证据确凿者一律开除公职!请大家支持。
文峰塔000
发表于 2012/6/20 17:12
是谁啊,让大家都谴责他!!
xnzxl
发表于 2012/6/20 18:02
是谁啊,让大家都谴责他!!
文峰塔000 发表于 2012/6/20 17:12
:L :@
我不单纯
发表于 2012/6/20 18:14
“作为教师本应为人师表,遵守道德规范;作为为人之夫和为人之父,本应循规蹈矩,好好爱护自己的家庭。”
...
天晓得 发表于 2012/6/20 10:40
顶一下,另外加上任何国家单位不得聘任此人,让他吃屎。
命可留
发表于 2012/6/21 16:16
要什么条件?
万事如意 发表于 2012/6/19 10:39
请联系Q2391372140
命可留
发表于 2012/6/21 16:17
顶一下,另外加上任何国家单位不得聘任此人,让他吃屎。
我不单纯 发表于 2012/6/20 18:14
这个办法好。支持。
天晓得
发表于 2012/6/22 10:17
我建议,各单位在做好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应该明确规定:凡是破坏他人夫妻关系,勾引有夫之妇或者有妇之夫的,证据确凿者一律开除公职!请大家支持。
黑吃黑
发表于 2012/6/23 08:26
不知楼主把那个混蛋阉了没有?
我是青蛙
发表于 2012/6/23 11:55
我觉得你楼主很笨,你作为一个小叔,你放这些东西到网上来目的是什么?你有经你大哥的同意吗?这些感情的东西本来就是很难说的清楚的,你说你大嫂人好,愿意帮助人,不可能帮到别人床上吧?你真的愿意扮演武松这样的角色的话,我相信你大哥一家想不散都难呀!!现在的社会讲求的是证据,不要动不动就讲污社会的东西,吃的咸鱼解得渴,不是自己做的事不要去想,懂吗?
呵呵哈哈哈
发表于 2012/6/23 16:51
“作为教师本应为人师表,遵守道德规范;作为为人之夫和为人之父,本应循规蹈矩,好好爱护自己的家庭。”
...
天晓得 发表于 2012/6/20 10:40
哈哈哈,顶一个。
呵呵哈哈哈
发表于 2012/6/24 16:48
不知楼主把那个混蛋阉了没有?
黑吃黑 发表于 2012/6/23 08:26
呵哈哈哈,顶一个
寒冷雪
发表于 2012/6/24 17:56
划火里的人十分多,难怪这个社会这么不安定...打打杀杀很好吗?真要出口气的话就是抓点证据,然后推他下台,扑他饭碗,让他失业,身败名裂....就已经很那个了.....什么砍呀杀呀的,知不知道不经意间自己就触犯了法律!坐牢的!!
呵呵哈哈哈
发表于 2012/6/25 11:57
看来某某中学的师德教育有点问题。这个猪狗刘的问题可能还没有解决,现在又出了个钟XX的事。某某中学的校长啊,要好好抓一抓你们的师德和校风啊。呵呵,哈哈哈。
吾本客家
发表于 2012/6/25 12:07
我建议,各单位在做好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应该明确规定:凡是破坏他人夫妻关系,勾引有夫之妇或者有妇之夫 ...
天晓得 发表于 2012/6/22 10:17
要真行的话,又有多少公务员下岗,。。。。。
九尾狐
发表于 2012/6/25 12:28
文明上网,顶帖前要考虑。
宁水情
发表于 2012/6/25 12:44
唉,家乡人的素质确实是低,这样无影无踪的事情也跟帖跟得这么欢!有人查证过吗?
啊啊啊啊啊啊啊
发表于 2012/6/25 14:33
再来看看。。。。。
cndc528
发表于 2012/6/25 19:25
出现这样的问题,国家的监管部门力度差,社会在变官员的性质也在变……
客家妹妹
发表于 2012/6/25 23:52
1可能是 他老婆,2可能小叔子与她有染。3婶子的事他怎么那么清楚的4小叔子说的 语无伦次
sory
发表于 2012/6/26 01:47
现在是三打期间 有事法律手段放心些 所有有事的 赶紧啊汪洋 一上任就看好他没让人失望可能是习近平后的内定主席 办事你放心也是现在体制内少数提民主 提政改的领导才30多岁 政协委员
蓝猫
发表于 2012/6/26 01:51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啊啊啊啊啊啊啊
发表于 2012/6/26 08:21
{:3_211:}{:3_205:}{:3_203:}
宁塘公义
发表于 2012/6/26 12:33
现在是三打期间 有事法律手段放心些 所有有事的 赶紧啊汪洋 一上任就看好他没让人失望可能是习近 ...
sory 发表于 2012/6/26 01:47
汪洋 30多岁???别忽悠人
随风而至
发表于 2012/6/26 12:39
{:5_297:}
呵呵哈哈哈
发表于 2012/6/27 09:42
关注关注。
兴宁府
发表于 2012/6/28 00:32
A8版主才是大气之人,给了大家一个好的平台批露社会黑幕
啊啊啊啊啊啊啊
发表于 2012/6/28 08:17
继续关注。。。。
吾名
发表于 2012/6/28 08:51
:(:(:Q
:(:(:Q
做梦
发表于 2012/6/28 08:55
一般产生外遇的原因有三种:情感方面得不到满足,物质方面得不到满足,XX方面得不到满足(你们懂的),不过 ...
Manjusaka 发表于 2012/6/11 23:54
假如这样的好事遇到你身上,你会说很爽的,但只能自已搞别人的老婆,自已的老婆是不可能给别人的,这样的心大家都有。
黑吃黑
发表于 2012/6/29 13:28
要不要请人?
命可留 发表于 2012/6/17 18:50
我也说一句:要不要请人?我不要楼主出钱,只告诉我他是谁和他做下的道德败坏的一些证据就可以了,我一定替楼主出这口恶气。QQ524241849
xnwch000000888
发表于 2012/6/29 16:21
在94年宁中也有一禽兽老师强奸了他的学生,害这位女学生痛苦一生!没想到现在还是有这类人,可悲,可恨,法律该严加惩处!
xnwch000000888
发表于 2012/6/29 16:23
那个老师叫陈x泉,不知现在还在宁中吗?愿他有所报应!
老吴
发表于 2012/6/29 21:12
我也说一句:要不要请人?我不要楼主出钱,只告诉我他是谁和他做下的道德败坏的一些证据就可以了 ...
黑吃黑 发表于 2012/6/29 13:28
道义人士佩服,但请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楼主也一直不敢出来说个明白,估计有复杂的问题
罗岗之子
发表于 2012/7/2 08:04
勾人之嫂是刘**东也。:handshake{:2_40:}
罗岗之子
发表于 2012/7/2 09:57
据可靠消息是刘×东也。
罗岗之子
发表于 2012/7/2 09:59
怎么会删贴?刘*东。
呵呵哈哈哈
发表于 2012/7/2 10:32
怎么宁中中学变成某某中学了?
呵呵哈哈哈
发表于 2012/7/2 10:33
楼主怎么不出来说话?把那个刘阉了吗?
叔公来里
发表于 2012/7/4 09:28
hhhhhhhhhhhhhhhhhhhh
8A宁兴
发表于 2012/7/4 09:41
阉了能当菜吃么
行车里
发表于 2012/7/5 11:27
你们这些水伯里,这样的问题都看不懂,其实我看那女人是楼主老婆,只是他不好意思说而已,还有些想法不方便说,留给大家想象。
石榴花开
发表于 2012/7/5 22:58
“你们这些水伯里,这样的问题都看不懂,其实我看那女人是楼主老婆”,你真聪明,彼你看穿了
低工资的兴宁
发表于 2012/7/5 23:17
为什么就不能再这里直接指那个男人和学校的名字,指出来不就是警告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