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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法律的农民能否斗过耍流氓的官员?
2010-11-25 16:53:20 来源: 南方网
河南省郸城县政府在不执行任何征地程序的情况下,将该县洺北办事处胡庄社区农民的耕地强行征用,虽然农民告赢了县政府,但依旧阻止不了县政府将防汛工程变更为商业小区开发。目前,当地农民想再去看看自家被强征的土地都会遭到殴打和恐吓,甚至路过也会遭遇打骂!当地农民坚信法律是公正的,他们决定将县领导告上法庭,追究其非法占用耕地的“刑事责任”!有评论说,经过新闻媒体的曝光,我相信郸城县一定会“迅速”、“妥善”处理好强行征地、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11月24日《中国青年报》)但我对此不敢乐观。
我对“依法抗征”的农民也表示尊敬,毕竟农民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发展的重大进步,而且比少数群众采取自伤、自焚等极端方式维权更有理性。然而,在如今的法律环境下,农民“依法抗征”就能胜利吗?事实证明,农民依法维权未必就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为往往被不了了之的违法官员是不大可能让“与政府对抗”的农民的权利得到伸张的。至于追究非法占用耕地官员的“刑事责任”,多半是一厢情愿,不可能成为现实。至于农民的利益能否得到维护,我也难以判断,而且即使得到维护,我想也是人治的结果,不是法治的胜利。
试看如今的法律环境,真的难以让人乐观,我看网上所传的“你跟官讲法律,官跟你耍流氓;你跟官耍流氓,官跟你讲法律”在某些地方就是现实,官员“出牌”不跟你讲规则,你又能奈何得了他?比如,在这起农民维权案中,某些官员的赖皮相展现无遗。郸城县政府输了官司还能让法律判决变成一纸空文。面对农民维权,当时有个领导竟拿着喇叭高喊“打死包几个钱(赔几个钱),打不死自己瞧(自己看病)”,县政法委一领导还说“该打打,十万八万都摆平了”!这是我们党的干部吗?比街上的无赖还无赖吧。然而,农民除了“依法抗征”不敢像某些官员那样“刷流氓”,否则一定把你拘留或判刑,这样的例子我们见过不少啊。换言之,农民“依法抗征”,或许也是不得已的无奈选择吧。
讲法律的农民能否斗过耍流氓的官员?我们期待讲法律的农民胜过耍流氓的官员,只是需要实践证明。或许,真如那篇评论所言,强行征地、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但我敢肯定,这事不能指望郸城县党委政府,他们不会自我纠错,更不会轻易处理“敢打敢为”的官员。这事靠法律,也未必行得通,因为当地的官员不怕违法,怕违法的话,他们原本也不会这样胡作非为。最大的可能是,这事经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关注,迫于舆论压力,上级党委政府“发话”象征性地处理几个官员,过些时候再复出。尽管此事是违法事件,但最好的结果是权力出面解决了事。真如此的话,农民是胜利了,但我以为悲大于喜,因为人治永远无法遏制违法事件的频繁发生。我们拭目以待。(编辑:东雪)
作者:闪电人1 回复日期:2011-03-05 11:56:24 回复
上访,上访 八年折腾
更新时间:2010-12-28 16:31:01 来源:南方农村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宏旺 浏览:9
从网络问政到手机信访,迈入二十一世纪,更加宽阔和便捷的言路铺展在农民面前;无论是传统式上访的坚持,还是创意式维权的无奈,抑或自残式抗争的悲情,在风雨兼程的农民维权者身边,仗义直言的媒体、敢于担当的知识分子、逐渐发育的非政府组织——与之同行者日众。 ——编者 黎新强感觉越来越孤独了。最近几次来广州,这位阳春市圭岗镇大河村村民都是孤零零一个人。过去八年,村里的其他上访者一个接一个放弃了希望,只有黎新强仍然执着地找记者,不厌其烦地拨通一个又一个电话,为了能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款。
处处碰壁,也一如既往地打击着这位57岁的老人。12月8日,黎新强一天之内在阳春和广州之间打了个来回,这让他感到很疲惫。“真是呕心沥血。”黎新强说。
被征地◥>质疑补偿过低
1999年,阳春市圭岗镇政府通知包括黎新强在内的1450余名大河村村民,将征收其880亩土地建设新朗水电站。
随后,在补偿款尚未到位的情况下,水电站开始小范围施工。2003年,深圳一家公司以123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在建的电站。一个曾获省水利厅500万元拨款、旨在解决大河水库移民生活问题的民心工程,最终落入企业之手,这让村民十分不解。
而根据2003年公布的标准,大河村民每亩耕地可获得补偿款1.1万元,林地每亩0.39万元。按照当地政府的说法,耕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此前三年水稻年产值的9倍确定。村民认为,大河村早在1984年就开始普及柑橘种植,以水稻产值为计算依据并不合理。尽管村委会与镇政府要求村民尽快领取土地补偿款和拆迁安置款,但应者寥寥。
就电站征地问题,村民向有关部门提出50多条意见,但没有被采纳。297户村民随之走上上访之路。村头村尾,如何依据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成为人们的热议话题。有人根据《土地管理法》中按“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八至十倍(2004年修改为‘六至十倍’——编者注)”进行补偿的规定测算出,每亩耕地的补偿额应为7.6万元。
这个数字没有获得官方的认可。根据阳春市政府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新朗水电站征地款高达1400多万元,加上前期公路建设投资,政府方面在这一项目上已经倒贴数百万元。
阻施工◥>最终无济于事
由于文化程度稍高,黎新强成了上访代表之一。这位从事水果流通业的经营大户,曾受到政府褒奖,获赠手机和传真机。黎新强不曾想过,有一天他会向政府“发难”。
2004年春节前夕的一天,村民看到钩机在电站工地进行蓄水施工,便组成人墙加以阻止,有村民跳上钩机的挖斗,坐在里面进行抗议,有村民挖开刚刚筑好的泥墙,有人甚至怀里揣了刀棍……
“差点闹出人命。”12月8日,黎新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直到镇政府工作人员及警察到场,事态才逐渐平息。
其后,村民再次发现坝区蓄水施工,于是100多村民塞满了新朗水电站拆迁安置小组办公室的房间。在对方承诺放水之后,聚集人群才逐渐散去。
在与施工方争斗几个回合之后,村民发现,自己的抗议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被村民扒开的泥墙,一晚便可重新筑好。”黎新强说。
2005年6月22日,新朗水电站开始蓄水。在很多村民看来,再“扛”下去已经没有必要。在此之前,仅10%村民领取了征地款。蓄水之后,至2006年7月,297户中已有199户领取了土地补偿款;40家拆迁户中,25户领取了安置款。
请律师◥>集资十万被骗
剩下的近百“钉子户”选择了继续上访,阳江、广州、北京,路程越来越长。起初,上访村民经常几十人一起行动,打横幅、静坐,但收效甚微。黎新强等不得不寻找新的突破。
2007年,经人介绍,黎新强等在北京找到了一名律师。这位律师要求村民先将10万元律师费打入其账户。黎新强觉得,在事成之前,不能草率付款;但其他上访村民则认为要“用人不疑”。
然而,在拿到村民凑来的10万元后,这位律师便开始搪塞,最后干脆不接村民的电话。黎新强的预感成为了现实。
2009年9月,在广州上访时,村民结识了来自广州某高校的张教授。在黎新强眼中,张教授为人热情、富有正义感,便将希望寄托在她身上。随后,张教授帮村民写材料,并成为村民的诉讼代理人。为此,她还特地跑了几趟阳春,向阳春市水利局申请政务公开。
就在黎新强认为维权终于峰回路转之时,在长达数月时间里,村民却与张教授失去了联系。事后,黎新强才得知,张教授在为其它地方农民代理诉讼时,被当地行政拘留。
此后,黎新强便不想再“连累”张教授。
谈代价◥> 家中二度被砸
由于接连受挫,近百户上访村民也不再是“铁板一块”。特别是随着集体筹集的十万元律师费“打了水漂”,五个上访代表逐渐失去了人们的信任。按照黎新强的说法,有两个代表不但放弃了上访,而且监视上访村民的行踪。他认为,这两个人“被收买了”。
更多村民则是因为对上访的失望而逐渐退出。黎新强回忆,此前上访,动辄六七十人;今年7月到省国土厅上访时,只剩下4人;9月,也只有6名村民愿意到阳江市国土局上访。
几年中,准备材料、离家上访,占据了黎新强生活的大部分时间,甚至让他不得不放弃手中红火的水果生意。
2009年1月24日,黎新强在阳春春洲电站工作的儿子黎兵突被辞退;2009年国庆节晚,黎新强家一门两窗被砸;2009年11月7日,其家再次被砸……在黎新强看来,几年中自己失去的不仅仅是金钱。
黎新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上访已经花掉他10万元,而按照官方标准,自己能够获得的补偿款约为8万元。因此,如果现在停止上访,选择接受补偿款,那么连上访成本都抵不上。
■记者观察
创意维权是悲哀
一如黎新强的执着,五华68岁老人李林贵15年累计上访1030次。若非身体不适,这个数字还将被刷新。无一例外,他们都将赵作海作为精神支柱,认定“冤屈”即使历经数载甚至十几年的尘封,终有“大白天下”的一日。
然而,赵作海毕竟是幸运的。近年来,更多上访者选择用别出心裁的创意,让自己“脱颖而出”,进入政府和公众关注的视线,从而迎来解决问题的契机。
2009年3月18日,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村高厝村民宣称悬赏百万元征清官彻查卖地村官。经南方农村报报道后,当地政府介入调查,原高厝村小组组长高锦龙于2009年5月25日晚被刑拘,涉案的另一名村官、原炎龙村村委会副主任高镰则畏罪潜逃。
2010年1月7日,为抗议政府强行租地,化州市同庆镇同庆居委会同庆圩村几十位村民围坐在几张凳子旁,进行特殊的“聚餐”——在锅里“煮”锄头、用碗装石头和沙子,以此象征无地可耕。
2010年4月22日,化州梅子坑村近百村民在化州市政府前下跪一个多小时,希望市领导能够帮助其要回被侵占的30多亩农田。南方农村报报道后,化州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调处工作领导小组。7月19日,非法侵占农田的“后台老板”化州市人大代表刘玉德被抓,梅子坑村民土地获得返还。
2010年8月,惠州市潼湖镇赤岗村43名妇女为求征地款夜宿政府大门,其中一人在村委会前敲铜锣向村官“讨债”……
不同于上述在现有信访渠道内寻求突破的方式,网络维权也在近年悄然盛行,许多人以“上访不如上网”为信条。严格而言,网络维权也多含创意因素。
2009年8月,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淡塘村两位村民将本村砖厂违规取土烧砖一事放上“天涯社区”,并请专业发帖公司负责推广,引来了有关部门的快速执法。
2010年5月31日,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村月洲围村小组村民林陆用将月洲围村官非法卖地的情况和哥哥被砍血案,通过网络实名举报到广东省信访局并获得省领导批示,涉案村官被追捕。
2010年9月2日,中山市港口镇胜隆社区一位村民建立博客,将该社区治保主任梁锡泉带队公款出游并摸人妖胸部的照片放在其上,并通知记者前来采访。被曝光后,该主任被停职并受到党纪处分。
......2010年1月·9月,广东省兴宁市新陂镇洪溪桥的重大惨案,罗生-----在网络论坛求偿·网访省信访局求偿·电台媒体求偿-----兴宁特大惨案-----。至今不了了知------??
上述非常规维权手段,是部分地方僵化的官僚体制“倒逼”出的创新。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悲哀。
过去十年,正常上访途径的效率和作用正面临严峻挑战。虽然全国信访总量至2009年连续5年下降,但这并不直接意味着民众的维权诉求在减少。创意维权能否成为潮流尚不可知,但这种“花哨”的方式,其实是民众对地方政府更为积极执政姿态的呼唤。
作者:闪电人1 回复日期:2011-03-05 11:5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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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孩在报废泥头车右前轮下丧生 时间:2009-01-20 13:00:50 来源:梅州广播电视台 点击:13
【主持人】:昨日(1月19日)中午,广东兴宁市新陂镇洪溪桥圆盘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个只有5岁的小男孩不幸在报废泥头车前轮下丧生。
事发后,交警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记者看到,事发现场有一滩血迹和汽车刹车的痕迹,小男孩被压一辆挂着外省车牌号的泥头车右前轮下面,现场惨不忍睹。
【死者家属:我小孩站在这里,这辆(报废泥头车)开得很快,又没有刹车,事故发生在中午二点半钟左右,我小孩今年5岁,是男孩。】
据死者父亲说,死去的孩子姓罗,今年才五岁,家住新陂镇洪溪桥。昨天(1月19日)中午,孩子在妈妈和外公的陪护下准备去兴宁城区玩,当时在洪溪桥路边候车。但是,正当做妈妈的在路的另一边和的士司机讲价的时候,没有料到小男孩会向他妈妈那里跑去,结果跑到路中间的时候,一辆泥头车飞驰而来,惨剧就这样发生了。
【主持人】:临近春节,交通比较繁忙,希望大家千万千万要注意行车安全。好,最后来关注天气:据市气象台预报:我市从23日~24日开始受强冷空气影响,全市将自北向南北风明显加大,气温急剧下降,请大家注意春运交通安全。
责任编辑:罗艳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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