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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市直单位开展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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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5 1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直各单位:
    按照《关于重新调整股级干部管理权限的通知》(兴组通[2010]16号)文件,管理权限调整后,副局级以上干部、镇(街道)公务员和市直党群部门干部的档案由市委组织部管理,其他档案全部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我部拟于近期对全市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整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制作干部名册
    要求各市直单位人事干部按照我部制作各种名册表格式样上报名册。需要制作的名册工作表(Excel)共七种表格,以局一级单位统一上报。含公务员名册、参照公务员名册、机关工人名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名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名册、退休干部名册、已经死亡干部名册等七种名册。
    1、公务员名册填报在职公务员含新招录,包含国土所、派出所、司法所等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名册指已经正式登记过渡。
    3、机关工人名册填报机关内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人员,备注栏内注明干部或工人。
    4、下属事业单位干部名册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名册不含各镇(街道)党(工)委农业站、文化站、计育服务所、林业站、水利所、农机站、广电站、企业管理所、法律服务所等站所人员。
    5、退休人员名册填报2010年11月30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职工名单。
    6、已经死亡干部名册填报2000年以后死亡的人员名单,指退休前任股长以上职务人员。
    二、收集整理归档材料
    要求进一步清理滞留在各市直单位的需进档而未进档的个人档案材料,特别是党员档案材料、年度考核表、工资审批表、表彰材料等要进行认真的清理,及时进档,方便下来统一整理。
    三、时间安排
    1、要求各市直单位在12月1日前将所有名册造好,用电子邮件发至组织部干部室邮箱(xnzzbgbs@163.com),同时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印章交组织部干部室。
    2、12月2日开始,各市直单位派人事干部到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协助整理干部档案,每个单位安排一天,每天安排三个单位,具体时间安排电话通知。
    四、有关要求
    1、要求各市直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档案整理工作,各种名册要填实、填准。
    2、原则上在12月26日以前完成整理工作。
    联系人:曾远威、罗宇新   
    联系电话:3388589、3384745

    附:


                                           中共兴宁市委组织部
                                              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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