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田路陈先生问:自己将一套住房赠送给子女要不要收税? 答:根据《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个人无偿赠予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暂免征收营业税。但受赠方应缴纳契税(税率3%),印花税(税率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