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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梅州首家外资企业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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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 20: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昨日,梅州市嘉大敏科科技有限公司获颁营业执照,成为《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实施后首家在梅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据了解,作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配套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同步实施,为《外商投资法》保驾护航。

  记者了解到,梅州市嘉大敏科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研发和生产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化工等产品的高科技企业,由梅州人黄敏文与美国人孙凤文合资注册。“成立公司后,我们将把公司产品尽快投入市场。其中一款活性酶保健品,采用美国、香港等地的标准生产,可调理食用者肠道菌群,从而使食用者改善消化功能。同时,还能帮助喝酒人群快速醒酒,达到保护肝脏的作用。”梅州市嘉大敏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敏文说,《外商投资法》提高了中外合资开办企业的便利度,他们的部分产品计划在春节期间投放市场。

  市市场监管局注册许可科科长李波告诉记者,《外商投资法》实施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只需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机关)办理商事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网上填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无需再向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或者备案。这对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与旧的“外资三法”相比,《外商投资法》具有适用范围扩大等特点,同时,确立了外商投资促进制度、外商投资保护制度和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梅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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