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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外出旅游本是一件开心事,但秦先生却遇到糟心事,一家人出游第二天便因吃了旅行社安排的团餐后发生食物中毒,旅行计划全部泡汤。日前秦先生将旅行社起诉到海淀法院,要求退还所有旅游费用并承担一家人的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2万余元。
秦先生诉称,其一家人于今年5月报团参加了一旅行社组织的青岛至旅顺六日游,不料行程第二天中午,在旅行社安排的餐馆用餐半小时后,一家人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呕吐、腹泻症状。就医后被诊断为食物中毒,其中两人情况较为严重,在医院输液治疗了3天才康复。事发后,旅行社人员态度冷漠,秦先生遂将旅行社起诉到法院。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彭小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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