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标题: 邮件由人代签收发现邮件破损,为什么邮政不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528    时间: 2012/3/9 18:24
标题: 邮件由人代签收发现邮件破损,为什么邮政不赔偿?
兴城何先生问:因为本人出差,邮件由人代签收,回来时发现邮件破损,为什么邮政不赔偿?

答:速递邮件没有投交本人签收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投递时收件人不在的情况下,投递员会让其家人、同事等与收件人本人有关联的人代收。二是投递到企、事业单位或部队、政府部门等不允许投递员入内时,投递员一般会把邮件投递到该单位收发室或指定的邮件代接收人,这些单位一般都与邮政签订了《特快专递邮件投递签收协议书》。

投交邮件时,无论是否本人签收,投递员都会要求签收人在确认邮件外包装完好后方能签收邮件,如出现外包装有异常情况(如水湿、破损等)的邮件,投递员是需要请客户到邮局网点,由邮政主管人员在场会同客户开拆后再领取邮件的。按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特快专递分册》第九章第四节第155条规定: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按规定手续已妥投,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破损的,邮政部门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bbs.xna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