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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老板。(名字不说,希望他看到),我在那里打工1年,不在那里做了,他就说在他那里做了一年内不可以去同行那里做,(打工的不做吃什么,不在你那里做了我就不要吃饭了?)开头说我的工资放着,说不知道什么时会发给我。后来我去劳动局说了他。他答应说这个底会发给我,(不知道发不发,说说的)已经欠了两个月了。前天我老婆身体不舒服,有个瘤子,开头不知道是良性的还是什么。手上没有什么钱就打电话他,(少也要几千。多就不知道了)想让他先发工资我看病先。可是他电话怎么打也不接,短信不回。我在那里上班表现怎么样,同事都知道。我为你打工了1年,为什么要做这么绝呢?好聚好散不好吗?你答应了我月底给我。我有急事就不可以先发我吗?还叫我回去做。这样的老板值的我为你打工吗?我以前的老板说过,不关心员工的老板不是好老板。所以我不在那里做。所以那里的好多同事宁可工资低也在别的地方做。为什么你就不想想。做老板没有对员工好你能发财吗?会为你卖力吗?最多看在钱的份上做个橡皮人。你对员工好一分。员工回报你十分。为什么要搞的走了的员工对你的评价那么不好呢?不知道怎么想的,不是一定要在你那里上班的。人就要打工一辈子吗?不可以创业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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