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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兴宁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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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官员称不成文规定 领导子女可安排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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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5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现象整个东亚的儒家思想占主导的社会非常普遍。
去看看日本的首相,除了上任首相野田佳谚是完全民间草 ...
曾大海 发表于 2013/4/14 11:14

勿让“不成文规定”变成“特权规定”
2013-04-14 10:15
 
  乐器工艺专业毕业的李宇锋,能“很不对口”地进入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工作,靠的当然不是地方急需的专业,也不是显赫的学历,而是他有一位在民政局工作的官爸。按照兴宁市的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乡镇党委书记和局一把手,均可向上级提出要求,解决一名子女的工作问题。官爸曾担任过地方党委书记,恰好符合这一“硬杠杠”。
  现在,某些地方的 公务员 招考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貌似公平,其实却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和排斥性,它通过裙带、血缘组织起来的权力关系网,来促成“ 官二代 ”的飙升。这自然使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更加艰难,让“民二代”通过上学改变命运的机会微乎其微。
  中国曾经是一个封建世袭的国度,为官者很难走出封妻荫子的文化樊篱。虽然公考或招聘貌似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名义下进行的,但招考条件及面试环节却变成一块为“官二代”继承父业母业的遮羞布。
  从人权的平等性来讲,不管是“官二代”还是“民二代”,都有平等的就业权,本不该成为社会关注与议论的焦点。而事实上,一些地方的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频频“ 春光乍泄 ”,“官二代”以“技压群芳”的条件及面试成绩出奇制胜。这难免让人怀疑——某些县、地、市级政坛也许沦为了权力的“跑马场”。“民二代”除非在能力上绝对超群,否则,要想在政坛上获得一席之地,顶多也就是一块垫脚石。
  公众祈求公平,无论是招考公务员,还是招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一定要严把招录条件及面试关,让权力肃静回避。兴宁市竟然有这样一个不成文规定,可照顾解决乡镇党委书记和局一把手的子女工作问题,显然有悖社会公平正义。在大力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今天,地方公权仍为特权者开口子、留路子,是何道理?( 长江网  钱桂林)
  编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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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7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兴宁刁民太多,混口饭吃不容易。
土滑里 发表于 2013/4/17 02:21
我看你条吃屎长大的土滑里最叼!你是代表谁说话?混口饭吃?是谁抢走了谁的饭碗?特权!公职人员招聘本应向社会开放,而特权扼杀了兴宁无数的没有背景的大学生的梦想,使他们失去了报效国家的机会,这种通过特权抢来的饭碗就应该砸,否则市民就没有饭吃了,没有饭的后果就是动乱、起义,历史己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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