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322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环境整治

[复制链接]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11/3 18: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书记大人您好!我想冒昧的问一下,本次环境整治,是否有规章制度!你是否知道有些地方的干部,拿着鸡毛当令箭,一竹竿打翻 一船人,没有尺寸,不讲道理,没有底线的干部是为政府办事吗?本人的店位于兴田街道洋岗村,店门口虽有铁皮瓦,但是离公路还有16米远,既不妨碍公路,也不妨碍市容市貌,只为遮挡太阳,雨水,为何要拆,希望书记大人明鉴!

(来源:兴宁市人民政府)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2
 楼主| 发表于 2016/11/3 18:30 | 只看该作者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环境整治问题,我街道答复如下:


      1、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号令)第十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兴宁市转发《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测评办法》规定“六乱”整治内容含:违章搭建铁皮瓦、遮阳遮雨蓬等乱搭乱建现象。


      依据以上内容,拆除铁皮瓦是符合梅州市、兴宁市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希望你能理解、配合我们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


2016年11月2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2/29 20:09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