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旋城业主: 你诉“凯旋城物业停车收费不给发票的问题”的函件收悉。我局派人进行调查了解,现将答复如下: 1、凯旋城的物业管理及机动车停放保管收费是按照有关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进行收费(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价目表)。据查既2015年元月该公司去税务局领取停车费发票,税务局没有此类发票,目前全程的小区出入停车场及车场及公共停车场收费小票只由自己印制收费小票。物业公司每年按照营业收入向地税缴纳3%的税收,有据可查向当地地税部门查验。 2、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态度,公开管理事务,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中与业主多沟通,多听取业主对小区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和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