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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大代表:探亲假2年一次 假期增加为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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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 09: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春节将至,你是否觉得回家陪父母的时间太短?
  近一半的已婚职工不知道有探亲假
  57.17%的人知道有探亲假,但不敢请
  重庆晚报讯 春节将至,很多人在急着买票回家的同时,也在向单位申请探亲假。你是否觉得回家陪父母的时间太短?这次两会上,来自巴南区代表团的市人大代表杨敏提出《关于重庆修订职工探亲假待遇的建议》,建议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探亲假,由四年一次改为两年一次,每次假期从20天改为25天。
  规定:探亲假四年一次 假期20天
  对于未来的中国老龄社会,除了倡导子女常回家看看,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还应解决好子女回家探望父母的假期问题。
  目前,我国现行探亲假制度还沿用上世纪80年代颁布的有关规定:即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现状:知道有这个福利 但不敢请假
  杨敏表示,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大多数家庭为独生子女,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加,子女因工作与父母分居两地的情况十分普遍。
  目前,在大量非公企业没有执行探亲假,致使非公企业职工享受不到该政策;一部分机关单位、国企、事业单位虽有探亲假规定,但落实情况并不理想,现行探亲假制度已形同虚设。
  有调查显示,在近9万名被调查者当中,近一半的已婚职工根本不知道有探亲假,57.17%的人虽然知道有这个福利,也不敢主动去请假。
  建议:增加探亲天数 提高报销标准
  “子女在外工作,与父母两地分居,我们把‘常回家看看’挂在嘴边,但现在的探亲待遇却跟不上。”杨敏建议:
  1、制定探亲假与年休假相统一的探亲假制度体系,将他们合二为一,既满足年休假的有关要求,又让符合条件的职工享受到探亲假。
  2、增加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天数,周期由四年一次改为两年一次,假期由20天改为25天。
  3、探亲假的修订要将其他社会行业职工纳入,或制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探亲假,单位以劳动报酬的方式对职工予以经济补偿。
  4、重新修订探亲路费报销标准,按照我国近几年城乡居民平均收入为标准,重新核定探亲假补助和报销标准。
  重庆晚报记者 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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