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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家电随房送?空口无凭莫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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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1 1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阅读提示】眼下的二手房市场似乎已经开始有回暖的迹象了,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不少纠纷。有很多二手房在交易协商时,房东对买家承诺装修、家电全部随房赠送,结果在过户完之后坚决不承认,更有甚者在交接时竟然拆走装修。那么该如何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房子在过户完之后,房东是否有权拆走装修?
  昔日好友“过河拆桥” 过户之后搬走家电
  在整个二手房交易流程中,买卖双方都比较重视的就是合同,因为合同中会约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对于买方来讲,如果卖方只是口头承诺的条款,而并没有写入合同中,倘若事后在这些口头承诺的条款上出现纠纷,将会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近期,武昌区的刘女士就碰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刘女士致电向记者诉说了她的遭遇,她当时和一名要好的朋友约定买房,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她朋友口头承诺将房内所有家电包括空调、冰箱、洗衣机等赠送给自己。可是当房屋过户之后,她朋友无视当初的承诺,直接搬走了所有家具。面对一座空房子,刘女士很郁闷,不知该如何是好,所以致电咨询。
  “本想这么好的朋友关系,他口头承诺了我就没怎么注意,谁知道现在搞成这样。”刘女士后悔当初不谨慎。
  专家支招指点迷津 口头承诺切勿轻信
  对于像刘女士类似遭遇的购房者,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购房者勿要轻信房主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才有保障。
  在上述案例中,购房者刘女士因为相信了朋友的口头承诺而导致了最后的纠纷,这中间如果约定写进合同,就不会存在后期的纠纷。他表示,“再好的朋友满嘴的口头承诺,都不如一条合同条款来得实在。”
  在此案中,刘女士轻信了房主的口头承诺而遭受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他表示,口头承诺没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对此口头承诺进行了录音,否则,只有将此口头承诺的条款写进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他建议,购房者要尽可能的将所有可能出现纠纷的细节条款写进合同中,以免造成损失。
 物业交接房主食言 如数拆走室内装修
  其实,二手房交易中还存在另外一种和刘小姐遭遇类似的纠纷,就是原房主在过户之后将室内装修拆走的情况。
  家住汉阳的肖先生在今年六月份看中了一套二手房,而且很快和房东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双方于7月15日完成验收交接。
  但是,肖先生在收房时却发现,新买的房屋里,原本装修精致的厨房已经空空如也,橱柜已被拆走,就差电线没有被拆走了。
  “这房子内部的附属设施以及室内装饰的价格已经包含在了房价内,理应随房屋交付的同时一并卖给我,现在原房主凭什么拆走装修?”对此,肖先生深感气愤。
  房产律师:拆走装修属于违约
  对于肖先生的案例,游本刚律师指出,二手房买卖中,一般房屋的添附物都不能移走。所谓的添附物即与墙壁、天花板、地面等墙体连接的部分,包括用楔子连接的橱柜、抽水马桶等。
  律师表示,我国《物权法》主张物尽其用的原则,如果装修设施卖家拆除后并没有多大用处,而买家却需要支付更多的价格来恢复原样,那么一般遵循“能不动就不动”的原则。通常,在签订合同至交房验收这段真空期内,依法实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因此在肖先生的案例中,拆走房屋装修的卖家理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温馨提示 细节条款写进合同
  在此,综合以上专家的观点,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特别要注意将物业交接中的细节条款,特别是与家电、装修方面的相关条款写进合同中,不能轻信房主的口头承诺,尤其是亲戚朋友。如果将这些细节条款写进了合同,而房主拒不执行,购房者可以先找中介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成,或者是没有通过中介交易的,购房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相关知识】房屋附属设施、家电、家具的验收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房屋附属设施、家具家电、装修等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专业人士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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