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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1、个人不能申请开行公交线路,需具备相应资质的,经交通部门许可的公交公司方可申请公交线路的运营。
2、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全面扩容提质,我局顺应城市发展需要,全面优化和增加城市公交线路,现有城区线路由原来的8条增加至15条,投入使用的新能源公交车有294辆。下一步,我局和相关客运企业通过调研,综合考虑企业运营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在人口比较集中,社会效益较大,在资金和道路安全允许的情况下,争取开通更多城区至村镇的农村客运线路或公交线路。方便群众的出行需求,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优质的出行环境。
谢谢你对我市公共交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兴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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