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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年龄在50周岁的可一次性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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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2 20: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社保局领导: 听说家里凡是女性年龄达50周岁,可以一次性补缴够十五年,达到退休年龄可以申请领取退休金?


【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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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22 20:43 | 只看该作者
你好!依据2016年5月1日执行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文件第三条关于一次性缴费政策: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2016年4月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向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缴纳该未参保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缴费的最长年限为从2006年7月1日期至2016年4月。

    依据现行政策,女年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领取退休待遇。50周岁女性可以一次性补缴其年满40周岁之月至2016年4月未参保缴费时段。在申请一次性缴费后,若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则可以申请领取退休待遇;若一次性缴费后合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剩余缴费年限需继续按月缴纳,待缴费年限满15年后,方可以申请领取退休待遇。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我局养老保险股(电话:3251264)。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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