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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荣到我市调研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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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12: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月24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林荣率调研组来我市开展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专题调研,他强调,基层人大要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调研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彭旺贤,常委会副主任罗纯辉、袁水祥、刘忠平、刘卫星,市人大机关有关负责人及部分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彭旺贤向调研组汇报了我市市镇人大的基本情况和近年来我市人大在坚持党的领导、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对下来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他指出,近年来,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兴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梅州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人大工作,进一步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今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对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加强镇级人大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制定了《兴宁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政府组成部门年度工作暂行办法》、《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登记评优暂行办法》和《兴宁市镇级人大工作竞赛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和促进人大工作。陈林荣对我市人大近年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我市人大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进一步提高对人大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依法行使好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促进人大工作上新台阶,为兴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彭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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