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标题: 无良继子强行霸占继母财产 [打印本页]

作者: 七旬老人    时间: 2014/1/10 17:35
标题: 无良继子强行霸占继母财产
天理何在!公理何在!!身为佛山市教育局领导的无良继子卢挺(原南海叠窖中学老师)强行霸占七旬继母棺材本!!

本人何佛珍,女,现年76岁。1978年冬带着二个女儿(卢红娟、卢雨娟)与刁坊塘背卢屋卢敬华(原兴民中学离休教师)再婚组合家庭,于1979年本人亲手打土砖、借钱做起二间砖瓦房(现已分家给卢巧新名下),1980622日与三个继子一起协商分家事宜,制订分家清单,房屋分配如下:(1)卢敬华和何佛珍夫妻分得2间房屋;(2)长子卢柏新分得3间房屋;(3)次子卢巧新分得2间房屋;(4)三子卢谷新分得1间房屋。(另附详细清单,清单刁坊镇拆迁办、刁坊镇维稳中心已各持一份)
1982年分田到户,本人和二个女儿分得责任田每人0.6亩,共1.8亩水田;分得人头地三份额,分别是:(1)伯公背猪地1份(与卢耀仪、卢运洪、土地伯公相邻),(2)伯公背猪地后面路脚下1块(与卢新房相邻),(3)伯公背猪地后面路上边1块(与卢新房相邻),(4)伯公背猪地后面过屋路左边1块(与卢展洪相邻),(5)伯公背猪地后面过屋路右边1块(与卢新房相邻),(6)伯公背猪地后面过屋路,去墨池路边有一座坟地前1块(与卢新房相邻),(7)低垅1块(与卢新房相邻),(8)伯公背左边靠田边1块(与卢新房相邻),(9)去黄屋的路边圳道上有人头地,(10)西沟垅1块,(11)高桥卢球先屋背2块(与卢新房相邻)。以上所有地块都是当时生产队分给本人三母女的份额人头地,面积大小不一,有相邻地块使用人佐证。
自从20039月丈夫卢敬华过世以后,本人生活和经济上失去了依靠,那些继子们非但没有照顾过我一朝一夕,还不准我回老家,驱赶恐吓我。我唯有住在女儿卢红娟家。现适逢兴宁市政府在老家刁坊卢屋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原以为政府会秉公执法、实事求是地把我应该得到征地补偿款记在我的名下,好让我的基本生活有个着落。可是事实却让我一个无助的老人感到心寒!我曾经于20139月初向刁坊镇维稳中心反映过真实情况,希望他们可以秉公执法,可是卢挺亲自打电话到刁坊镇维稳中心,叫工作人员识做点,不要理我一个无助老人,卢挺与20131214日冒雨从佛山回到乡下老家,亲自找到拆迁办上午工作人员,要求他们把我名下的2间老祖屋丈量在他的名下,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向我反映当时的情况。应得的老祖屋被无良的继子卢挺强行霸占,自己三母女分文未得;那么多的人头地等也全部给继子们霸占,补偿款也分文不给。无助的我,不敢一个老人回老家与无良的继子们论理,怕他们打骂、恐吓!!自己也一直主动提出老屋的份额就让给卢挺成就,但是一间房屋的补偿款必须给我。自己做出如此让步!!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感恩!还遭到侮辱和谩骂。让所有有良知的人来评评理,这是一个人民教师所为吗?!是一个身为国家干部的所为吗?!!乡亲们鼓励我去起诉,可是我到律师事务所去咨询,他们却觉得我起诉的价值不高,让我去找各级领导,让我去协商。可是我走来走去,就是没有一个领导肯站出来为我主持公道!我唯有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自己悲惨的遭遇!恳请各级部门能够秉公执法,还我一个公道,否则本人将不遗余力地坚决捍卫自己有生之年应得的权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唯有恳请公众来评理,谢谢!

                                                        申诉人:何佛珍
                                                        20141

0110_22.JPG (113.7 KB, 下载次数: 64)

0110_22.JPG

0110_22.JPG (113.7 KB, 下载次数: 77)

0110_22.JPG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4/1/11 08:34
不要去争了,不就一两间房子吗?老教师一死,他的儿子又不是你亲生的,你们母子三人在他们看来就是别人家。
如果你咽不下这口气,给你如下建议:
第一,把原件过塑,妥善保管好。毕竟好几十年的纸片了,不小心就没证据了。
第二,复印、扫描几份,分别寄到兴宁、梅州、广东省信访局和纪委,有邮箱的可以把扫描的附件发到他们邮箱。当然你事先要跟你曾经的继子沟通一下,让他掂量掂量。毕竟当官的最怕人家告他的。如果他让步就好,不让步你就找你当地镇干部,说出你想法,他们肯定会怕你的。到时候他们会反过来帮你。你继子也就外地教育局一个小办事员,没那么大能量的。如果你们镇干部脑子生锈了,那就玩大点,把他们也一起告。反正你一个平民百姓,光脚的还怕穿皮鞋的吗?
第三,原件千万别被人家拿走了,没证据,习主席想帮你都难。
第四,个人建议,是假设在你个人性格刚烈的基础上的,性格刚烈的人,必须拼命一击,扬眉吐气,否则委屈时间长了,会生病的很快死掉的。与其窝囊的活,不如博一博,活得畅快。如果你不是这样性格,那就算了,毕竟曾经是一家人,给他就给他吧,也不是外人。
作者: 全力08    时间: 2014/1/11 10:11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忍让他就得寸进尺,不过这也是最后一次,自己的利益要争取毕竟以后的生活要靠这里,田不是还没有量吗.
作者: 七旬老人    时间: 2014/1/11 14:31
感谢
作者: 如来佛祖保佑你    时间: 2014/1/11 20:32
如果属实,阿尼陀佛!愿佛祖保佑你安度晚年!

作者: 星星pyc    时间: 2014/1/11 23:36
怎么会有那样的人渣!这么点钱都要与老人争!还为人师表!简直就是败类!!告发他,相信政府会秉公处理,还你一个公道。祝愿老人身体健康
作者: 七旬老人    时间: 2014/1/12 09:19
感谢
作者: zyn    时间: 2014/1/12 15:06
建议:1,老人家保重好身体。这是最重要的。毛主席说过,要消灭敌人,首先要保存力量。2,那些原始资料保护好。千万不要失去。牢记!3,写好或托人写好详细诉求信致陈书记、谢市长,先直接到镇政府找书记或镇长转交,委婉的请求他们关心一下老年人的权益,老百姓的权益。(相信现在的环境下当地父母官会认真重视的)然后再叫女儿女婿带上你去市政府递呈第二封信。既然请求恳切,也要遵纪守法,不能蛮横。更不言有过激。真理不是大声叫喊慢骂出来的。细声照样传四方。(就是说要讲究方法,有文明修养).实在见不到领导的情况下,你留个地址。我今后帮助一下。4,你现在生活情况如何?身体好吗?5,也是最后的建议,不要侮辱语言对继子,毕竟是家里事。慢慢坐下来商量。或是他们一时糊涂,没覚悟到。对老人好,孝敬长辈,是我们后代一万个理由要做到的。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4/1/12 21:18
zyn 发表于 2014/1/12 15:06
建议:1,老人家保重好身体。这是最重要的。毛主席说过,要消灭敌人,首先要保存力量。2,那些原始资料保护好 ...

你的沟通能力比我强一大截啊!向你学习!
作者: 上善若水a8    时间: 2014/1/14 03:07
zyn 发表于 2014/1/12 15:06
建议:1,老人家保重好身体。这是最重要的。毛主席说过,要消灭敌人,首先要保存力量。2,那些原始资料保护好 ...

好,顶一个。。。
作者: 上古君王    时间: 2014/1/18 15:14
矛用
作者: 天涯水王    时间: 2014/1/22 22:25
有些疑问:1/自己与二女名下诸多房、地,为何到最后只要求要一间祖屋补偿款?鱼和熊掌都放弃了又何必在乎一块鸡肋2/为什么不敢回家跟继子们面对面说明白你老人家的意愿?(怕?何必争。既然要争就要相信政府,相信法律)3/80年也就是30多年前农村流行A4纸吗?而且白的那么依旧?4/分家的清单不是应该有公正人,当事人的签名和手印的吗?4/没有领导站出来替你说话相信事有蹊跷(相信一个小小的办事员不足于影响到一个处级行政职能单位)
最后:1/你要想拿回自己应有的就必须勇敢的站出来。2/必须有更有力的证据,如乡亲邻里的联名证明(最好能有人证明过你继子有打骂和恐吓过你)
作者: 寻木栋梁    时间: 2014/2/4 10:50
找法律援助的律师帮你
作者: 七旬老人    时间: 2014/2/8 20:35
郑重声明!感谢各位支持和关爱!感谢兴宁A8给我的发帖机会和空间。现在在多方的努力下,继子们愿意座下来一起协商老家征地拆迁补偿问题。所以本人在此恳请兴宁A8管理员把我的帖子全部删掉。谢谢!

补充内容 (2014/2/8 21:00):
请管理员把我的全部帖子删掉。谢谢!
作者: 七旬老人    时间: 2014/2/8 21:00

作者: 兴宁哥梅县妹    时间: 2014/2/10 10:41
A8弘扬正义好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bbs.xna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