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2024年版广东药品目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2024年版广东药品目录》包括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等六部分。凡例是对《2024年版广东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2024年版广东药品目录》共有药品6365个,其中西药1698个、中成药1390个、中药饮片1655个、医院制剂1622个。本次调整中新增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调出的药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
《2024年版广东药品目录》中,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区分甲、乙类,国家谈判药品、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部分均属于乙类药品。对于甲类药品,不设定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对于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并报省医保局备案。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分甲、乙类。
《2024年版广东药品目录》是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全省统一执行,可更好地满足参保群众的用药需求,规范经办管理,提高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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