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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家希望继续坚持下去对城市发展绝对有好处。老百姓都说很好,说希望这样的联合整治能长久搞下去。如今城市整洁了,美丽了,说明市委决定是对的。
第一,联合整治能解决各种遇到问题,城市管理有时候涉及很多单位职能,单城管部门是无法解决的。
第二,弥补了由于城市面积大,城管人员多,但是人员利用率低下的局面(城管本身够多人)。问题在借调和闲散岗位人员多,市容管理岗位人员少,大家怕管市容(占道)有关系。
城管不可能再招100和200人,兴宁编制人员招已经超编制,充分利用各单位富余编制人员也是很好的。
我亲戚在城管上班,根据亲戚说很多问题:
1,纪律懒散,很多借调人员几个月都不到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两头不管。很多借调城管人员,在城管上班时候说单位有事情就走了,走到原来的单位又说城管有事情也走了,实际两边都没有上班。
2,有干部推卸责任999,当大家说借调人员不关我事情。按国家规定借调到你单位就是你单位人员,受你单位管理。因为组织关系已经借调走了。
3,听说建设局成立纪律检查组,想必城管也会成立。我觉得没有必要成立专人专职去设置的纪律巡查部门,城管上班这帮人去这个镇,那帮人去那个镇怎么巡查。不要重复过去的错误。和过去一样成立巡查组都是兜风,去料,养了这么多料得人,最后无聊的取消了。(要知道执法管理岗位人都很缺,闲散人应该布置到基层管理岗位)很多岗位没有人安排上班。下边的人意见很大。
建议如下:
1,市政府和建设局城管大队还是应该制定纪律制度约束他们。
2, 我觉可以由单位领导负责纪律检查或者担任组长。因为现在城管人员利用在执法方面人都很少,闲岗位人员真的好多。应该加强增加基层工作人员,减少其他岗位人员。公安部门这么大单位都没有这么多人专门,没有事情做去巡查单位人员,简直浪费人员。
3,对城管内部懒散不上班人员应该大胆清除。内部成立2级纪律制度,中队一级干部负责检查,由大队领导不定期检查重复处理。拆解大队多余人员到基层,发挥这么多大队长的责任。
我以上发表符合法律,我并非城管人员,非常希望城市管理越来越好。不好的地方大家不要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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