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332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咨询

[复制链接]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1/25 21: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你好:我老婆孕期常去保健院等医院做了B超、验血、唐氏筛查、地中海贫血和三维彩超等产检,费用比较大,我们夫妻都有职工保险,请问这些项目的费用可以报销吗,如何报销,到哪里去报销,麻烦告知下流程,谢谢。(小李)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2
 楼主| 发表于 2016/1/25 21:13 | 只看该作者

小李:

你咨询检查费用报销的咨询信件,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贯彻梅州市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劳社【2009】58号)等文件规定,凡用人单位为职工在我市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检费用,均可在分娩后3个月内带齐材料到我市妇幼保健院办理申请补助手续。申请补助所需提供如下资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孕妇地贫筛查阳性检测结果报告单;

3、梅州市地贫基因检测结果报告单;

4、梅州市地贫基因检测补助申请表;

5、地贫基因检测医疗费用发票、清单;

6、结婚证及复印件;

7、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每对夫妻地贫基因检测一次性补助700元;产检费用补助205元;凡低于上述标准的医疗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超出部分由被保险人自付。

还有其他疑问也可直接电话咨询我们。(咨询电话:0753-3250555)。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1月12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1/19 14:05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