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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微信交友摇来“色狼” 赴约爬山车内遭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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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10: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8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通讯员 晋刑综)顺昌县男子成某纯通过微信结识一女子,一周后邀约对方爬鼓山,半路上在车内将其强奸,事后还想以一万元私了,女子佯装同意,脱身后立刻报警。3月7日下午,福州市晋安刑侦大队经侦查布控,在马尾某宾馆内抓获犯罪嫌疑人成某纯,成功破获这起强奸案。

  2月27日下午17时,受害人林某(女,27岁,四川人)报案称:当日中午13时,她与一名通过微信结识的男子“成某”相约前往鼓山登山,当“成某”驾车将其带至鼓山边一条小路上时,在车内遭到“成某”强奸。

  接案后,晋安刑侦大队诈骗犯罪侦查队迅速进行立案侦查工作。办案民警在技术队配合下,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并将受害人带至医院提取相关生物检材;同时对受害人与嫌疑人微信聊天记录进行提取固定;另一方面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成某”所驾驶车辆车牌号,对嫌犯真实身份进行核查。

  通过查询,办案民警查明嫌犯真实身份为成某纯,今年38岁,顺昌人。随后,办案民警立即对嫌疑人相关社会关系进行摸排布控,全力查找其落脚点。3月6日下午,办案民警获得重要信息,成某纯在马尾某宾馆内出现,民警快速出击,成功在马尾某宾馆内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成某纯在2月20日通过微信摇一摇结识受害人林某,经过一周聊天,话语投机,取得林某信任。2月27日上午,成某纯邀请林某去鼓山登山,并驾驶一辆轿车载林某到鼓山上一条偏僻小路处,成某纯突然产生与林某发生性关系的念头,于是成某纯假意好心让林某将副驾驶座位放倒躺下休息,而后成某纯转到副驾驶位上,压在林某身上,不顾其反抗,对其实施强奸。事后,林某声称要告成某纯,开始成某纯认为林某已是成年人,既然同意与其约会,与其发生关系属于你情我愿,林某声称要告他系与他玩笑,但后来见到林某神态不对,成某纯便对林某称可以给其一万元进行私了,在下山后,由于成某纯银行卡内仅有一千多元,便将一千多元全部取出交给林某,还称次日将余款汇入林某账户,急于摆脱的林某佯装答应,收了一千多元钱后,成某纯让其下车。下车后林某将其遭遇告知其女友李某后,在李某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并将成某纯所给的一千多元钱交给警方。

  目前,成某纯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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