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由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陈均伦带队的省巡回检查组,到我市检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情况。检查组对我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有实践性强、格局良好、联系实际紧密、注重分类指导等四方面特点。梅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翁永卫,梅州市委实践办、梅州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兴宁市领导江理达、吴寿康、何小娟等参加了检查并汇报了相关工作。
当天,陈均伦一行先后参观了我市城市建设和技校新校区,深入福兴街道办事处和五里村,从学习实践活动的形式、氛围、载体、实效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检查,随后在兴宁会展中心举行巡回检查汇报会。陈均伦认为,通过参观发现兴宁的变化十分大,从中可以说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一方的发展有很大的推进作用。翁永卫主持汇报会,梅州市委实践办负责同志、兴宁市委书记江理达、福兴街道党工委书记夏慧群分别汇报会了本级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情况。
检查组对我市的学习实践活动给予了“有四方面特点”的充分肯定。一是实践性强。各级有主题,各参加学习单位有载体,做到了注重实际、注重实效和注重实践。二是格局良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做到了镇村有力联动推进。三是联系实际紧密。市(县)镇村(社区、单位)各级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都能紧扣地方发展实际,市(县)一级“突出六性”和福兴街道“六个注重”的做法,针对性明显而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初步成效。四是注重分类指导。市(县)镇根据基层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和单位确定不同的载体,形成了学干结合,同步推进,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检查组还对下来的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学习活动的认识。各级领导必须认真抓,抓出成效,不走过场。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克服厌学情绪,真学真懂,真正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二是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与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相结合。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促进镇村干部作风转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深入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需解决什么?切实为群众办一些好事实事。三是抓住重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明确学习实践活动对象的重点、解决问题的重点和破解科学发展难题的重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实实在在开展。四是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型的单位要提出不同的要求,最终达到应该达到的目的。同时,大力培育典型树立模范,以点带面推进,用身边的人和事来带动活动开展。五是保证学习活动的连贯性。要把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与第一批有机联系起来,把不同阶段的学习活动联系起来,坚持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和实施惠民措施贯穿始终,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黄佑鹏 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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