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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低保救助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7/7/10 21:07
标题: 关于低保救助的问题
尊敬的陈书记:
    您好!我叫何某元,男,汉族,出生于1943年,今年74岁,是永和镇湖尾村高排组人。
  因老伴患有精神残疾(经相关部门鉴定为二级残疾,持有二级残疾证。),我本人已年过半百,因摔伤成疾卧病在床,已经不能再下田地干活,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生活过得风餐露宿,全家重担压在儿子一个人身上。打打零工微薄的收入也无能力对我二老照顾。我两个老人生活过得捉襟见肘,常常只有这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现在连平时生活开支都成问题。多次申请低保救助无果,村镇两级相关负责人给我的回答是说我家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试问,我村已存在生活条件优越的家庭享受低保[例如:潘某兰(广州一套房产,经营废品收购生意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罗某秋(其儿子建筑工程包工老板在永和圩购买一套价值二十来万的房和一个价值十来万的车库)],以上人员远远超出低保评定标准。为何我家就不符合条件?这里究竟存在人情保还是关系保?望陈书记明查!


【网络问政】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7/7/10 21:07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信访人反映的情况,组织镇民政办、湖尾村委等相关人员的调查核实,信访人所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据调查何某元妻子已领取了残疾人深度补贴200元/月,根据《兴宁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何某元暂不具备享受低保条件,如果其家庭出现其他临时性困难,镇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临时性困难救助。

    如果何某元自认为其符合低保的条件,其有提出低保申请的权利,但低保评定有一定的程序:首先是由村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其次村委会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初步意见同意后再逐级报镇民政办、市民政局审核批准。如有疑问何某元可直接到镇民政办具体咨询。

    目前市民政局、镇民政办正在对湖尾村潘某兰、罗某秋等人的低保正在进行审核之中。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7日
作者: 2239069308    时间: 2017/7/11 16:36
群众不投诉就合格,有人投诉就审核之中,
作者: 山里人-家    时间: 2017/7/11 22:18
大部分低保户都不是真正穷人
作者: 2804960740    时间: 2017/7/12 12:24
只要村委有人镇里有人的想搞低保没问题,这是兴宁的潜规节明白吗?
作者: 2804960740    时间: 2017/7/12 12:32
A8再说 发表于 2017/7/10 21:07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信访人反映的情况,组织镇民政办、湖尾村委等相关人员的调查核实,信访人所反映的情况与事 ...

只要村委有人镇里有人的想搞低保没问题,这是兴宁的潜规节明白吗?如果你在村委没人镇里又没人的话想申请低保一个字:难!!除非你脑筋会急转湾。。。。。。

作者: xxgg    时间: 2017/7/12 13:33
黑暗
作者: 新圩AKON    时间: 2017/7/12 22:26
镇村干部,,,这世道啊,,,,,
作者: 新圩AKON    时间: 2017/7/12 22:27
楼主完全符合低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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