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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撞车逃逸,要么主动联系我道歉赔偿,要么别让我再见到你 [打印本页]

作者: ll1990    时间: 2016/3/28 22:46
标题: 撞车逃逸,要么主动联系我道歉赔偿,要么别让我再见到你
2016年3月26日晚8点,在兴宁市兴江街(也就是明珠酒店附近),本人开车经过,突然一个人骑着一辆无牌无证的摩托,由于车速太快而撞上我的车,造成车门凹陷,漆面受损。其实,本想着大家都是本兴宁人,我也不想为难人家,可是你却无良肇事逃逸。撞上我的车不赔偿不止,连句道歉都没有,竟然还逃逸。肇事者,本人现在郑重对你说,要么主动联系我并道歉赔偿,其余过往不究,要么,别让我在兴宁看到你。兴宁地方不大,总会有遇见的一天,到时我可别怪我。我要的就是一个公道。在此附上肇事者照片一张。

2.jpg (89.98 KB, 下载次数: 1051)

2.jpg

作者: 淋生锅    时间: 2016/3/29 13:02
惊咯咯里,打惊里介猴颠.
作者: baiyuansix    时间: 2016/3/30 21:56
又是一个马后炮,不,是马后恶,嘴恶而已,当时为什么让人家跑了?也会有马后恶理由!辱骂恐吓是兴宁人的优秀品质
作者: weijike    时间: 2016/3/30 21:57
我很奇怪他会让你拍个照
作者: 这一天    时间: 2016/3/30 22:36
绝招!

作者: 人在深途    时间: 2016/3/30 23:29
开摩托的也是有良心了!不然报交警,你看谁赔谁?呵呵
作者: 客家香客    时间: 2016/3/31 00:02
车上有车载录像的,应该车主开门,刚好撞上。这样看来开摩托车的还想去理论样。
作者: 客家香客    时间: 2016/3/31 00:04
上次也是那里,我单车
作者: 客家香客    时间: 2016/3/31 00:04
上次也是那里,我单车
作者: 客家香客    时间: 2016/3/31 00:04
上次也是那里,我单车
作者: 客家香客    时间: 2016/3/31 00:04
上次也是那里,我单车
作者: A8老师    时间: 2016/3/31 01:08
楼主直接把涉事人照片不加处理(面部打马赛克)放到互联网上,实在欠妥!真要追究,拨打110报警才是上策。
作者: 198888    时间: 2016/3/31 02:31
P,江铃面包车?7坐的那个。。。去你的,碰了一点点瑕疵,敲诈人家600?而且人家也跟你道歉了,去取钱的时候中国银行维护,想去工商取钱你恶言相对,人家不鸟你而已!现在人家都在找你,报车牌,电话,地址。。。我帮你转告,保证3天内他会去找你!论坛见证。。。。
作者: 198888    时间: 2016/3/31 02:34
楼主,谁对谁错自己要清楚,而且很小的事情你敲诈人家600,好意思?现在还发论坛找人?你真的觉得人家老实人好欺负?我是他朋友,那天晚上他和我说了这事,你走的快而已!这样吧,改天约出来把事情说清楚?报上手机,地址你选。。。。。。。。。
作者: 198888    时间: 2016/3/31 02:39
客家香客 发表于 2016/3/31 00:02
车上有车载录像的,应该车主开门,刚好撞上。这样看来开摩托车的还想去理论样。

楼主的是江铃小面包。。
作者: 198888    时间: 2016/3/31 02:48
weijike 发表于 2016/3/30 21:57
我很奇怪他会让你拍个照

借地回复,  楼主敲诈!自己小心为是。。。。
作者: 198888    时间: 2016/3/31 02:55
事情原因说出来,楼主请留电话,地址,改天我们去找你
作者: 198888    时间: 2016/3/31 02:56
198888 发表于 2016/3/31 02:55
事情原因说出来,楼主请留电话,地址,改天我们去找你


。。。楼主你自己小心点~~人家还在找你呢

作者: A8老师    时间: 2016/3/31 03:18
楼主可能摊上事了。就算楼主说的是真的,对方也可以先道歉和赔偿,再到法院去起诉,告楼主私自上传照片造成恶劣影响,要求高额赔偿。若法院不受理或裁决不赔偿,对方仍可找人私下了决。
作者: A8老师    时间: 2016/3/31 03:31
正常情况下上传他人照片到公共网络,要么征得对方同意,要么先进行处理(面部打马赛克)。若非如此,对方可追究上传者法律责任。
作者: A8老师    时间: 2016/3/31 03:35
不要以为在网上发贴很过瘾,有可能惹祸上身的。
作者: 漂然    时间: 2016/3/31 03:55
退一步海阔天空
作者: 土豆子baby    时间: 2016/3/31 05:43
15楼聊天截屏第二句话是亮点。酒驾百分百全责!
作者: pp1354917    时间: 2016/3/31 06:44
喝酒了又没说清谁喝酒了。。再说过后这么久了你去那找人家喝过酒的证据??。。从回贴看,双方是有过商议后再一同离开现场的,而现场监控也应好找,所以逃逸是不成立的。摩托车主只要咬定现场已解决各修各,楼主就侵犯人家的名誉权了。。
作者: A8老师    时间: 2016/3/31 08:20
A8老师 发表于 2016/3/31 03:31
正常情况下上传他人照片到公共网络,要么征得对方同意,要么先进行处理(面部打马赛克)。若非如此,对方可 ...

非正常情况包括公安部门发布通缉令或法院发布通告等。
作者: 土豆子baby    时间: 2016/3/31 12:50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31 06:44
喝酒了又没说清谁喝酒了。。再说过后这么久了你去那找人家喝过酒的证据??。。从回贴看,双方是有过商议后再 ...

你肯定你仔细的、认真的看了截屏的所有对话了?该事故的双方无论哪一方酒驾,酒驾方都是全责!
作者: pp1354917    时间: 2016/3/31 13:08
土豆子baby 发表于 2016/3/31 12:50
你肯定你仔细的、认真的看了截屏的所有对话了?该事故的双方无论哪一方酒驾,酒驾方都是全责!

那是谁喝酒了?认定了?仅凭一句喝酒了?
作者: laihanfei    时间: 2016/3/31 13:10
是啊,酒驾哦
作者: kaixinmonk    时间: 2016/3/31 13:29
楼主你应说清楚是怎样一回事,比如是你停车时摩托撞上来的、晚上停车你开了停车灯否,或是你停车后,打开车门时摩托撞上车门,因情况而异分责任。
作者: pp1354917    时间: 2016/3/31 13:57
不管酒驾醉驾,还是毒驾,或者无牌无证都要经过交警对事故的责任划分,更没酒驾方全责的sb说法。。。。。。
作者: hnrli    时间: 2016/3/31 13:59
叼你个**,再见到你部烂车砸了你,你有种别躲,给老子出来,做什么龟孙子

作者: A8老师    时间: 2016/3/31 14:51
楼主把人家照片晒上来,自己却不留联系信息,做缩头乌龟,莫非是个娘们?
作者: 土豆子baby    时间: 2016/3/31 15:13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31 13:57
不管酒驾醉驾,还是毒驾,或者无牌无证都要经过交警对事故的责任划分,更没酒驾方全责的sb说法。。。。。。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如果驾驶员逃逸,大部分会被认定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大律师网 相关律师根据法律上的依据主要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另外还有公安部的规章《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表明了立法上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是根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的各自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程度来确定个当事人的事故责任。这原则规定要求认定事故责任应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考虑,即客观行为和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程度对发生事故所起作用。在主观上就是有过错有责任,无过错无责任,仅一方有过错则一方负全责,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其行为的客观作用和主观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主责、同责和次责。然而,现行法律上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还算是比较客观、合理,因为该条规定还有一个但书条款:“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而公安部的规章《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逃逸行为在事故认定中的界定则过于主观,和法律和行政法规相违背,同时也不符合侵权行为法的基本法理。遗憾的是,实践中大量的事故认定书,交通部门都只引用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直接认定逃逸的驾驶员负全部的责任。
一、酒驾肇事逃逸的责任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逃匿的,承担事故的的全部责任。
(二) 事故导致一死二重伤,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1、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我也来次复制粘贴。
看来普法依然任重道远……
作者: 4000+    时间: 2016/3/31 15:34
土豆子baby 发表于 2016/3/31 05:43
15楼聊天截屏第二句话是亮点。酒驾百分百全责!

时间都过那么久了,酒气早就没了。肇事者反口也没办法。

作者: 4000+    时间: 2016/3/31 15:37
嫌疑人不能自证其罪
作者: 土豆子baby    时间: 2016/3/31 15:47
4000+ 发表于 2016/3/31 15:34
时间都过那么久了,酒气早就没了。肇事者反口也没办法。

只要有证据,还是可以判定的。不要怀疑交警的智商。
作者: 土豆子baby    时间: 2016/3/31 15:55
4000+ 发表于 2016/3/31 15:34
时间都过那么久了,酒气早就没了。肇事者反口也没办法。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作者: 土豆子baby    时间: 2016/3/31 16:05
4000+ 发表于 2016/3/31 15:34
时间都过那么久了,酒气早就没了。肇事者反口也没办法。

酒驾肇事后酒驾者逃过两天(或至醒酒)再自首是不是就可以免除酒驾这一重大责任?
证据釆集有很多种类型,包括嫌疑人供述或有意和无意透露都可以作为案件查证课的切入点进行调查。
作者: pp1354917    时间: 2016/3/31 16:10
土豆子baby 发表于 2016/3/31 15:47
只要有证据,还是可以判定的。不要怀疑交警的智商。

只是怀疑你的智商。想下赔600是怎来的,如杲是现场双方商议的又那来的逃逸?你百度下人家就酒驾了?就这点事,你会认为交警会去调查人家在那吃的饭,和谁一起,喝了多少酒?哦忘了你的智商,你会主动承认你开车喝了酒吧
作者: 土豆子baby    时间: 2016/3/31 16:10
4000+ 发表于 2016/3/31 15:37
嫌疑人不能自证其罪

嫌疑人亲自供述或透露一般都可以直接用于呈堂证据。
作者: 4000+    时间: 2016/3/31 16:11
土豆子baby 发表于 2016/3/31 15:47
只要有证据,还是可以判定的。不要怀疑交警的智商。

这里讲的是证据,不是智商,在法律面前智商然并卵

作者: 4000+    时间: 2016/3/31 16:13
土豆子baby 发表于 2016/3/31 16:10
嫌疑人亲自供述或透露一般都可以直接用于呈堂证据。

看看最新法律

作者: 4000+    时间: 2016/3/31 16:15
土豆子baby 发表于 2016/3/31 16:10
嫌疑人亲自供述或透露一般都可以直接用于呈堂证据。

知道天朝以前为什么那么多严刑逼供吗?

作者: ch313238756    时间: 2016/3/31 16:46
他有牌有证你也有过错,双方责任。你也有过错
作者: 土豆子baby    时间: 2016/3/31 16:50
4000+ 发表于 2016/3/31 16:11
这里讲的是证据,不是智商,在法律面前智商然并卵

关于聊天内容就是证据。
当然嫌疑人事后可以推脱不是自己的聊天内容。但,只要立案且办案机关部门足够重,视调查聊天内容是否嫌疑人亲自叙述那是小菜一碟。
我只讨论此帖涉及的法律层面的东西,至于其它什么逼供之类的不在讨论范围内。
作者: A8老师    时间: 2016/3/31 17:02
【别让我在兴宁看到你】……楼主先前口气这么大,一天了却不敢把联系信息贴出来!说缩头乌龟算是抬举了
作者: 土豆子baby    时间: 2016/3/31 17:16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31 16:10
只是怀疑你的智商。想下赔600是怎来的,如杲是现场双方商议的又那来的逃逸?你百度下人家就酒驾了?就这点 ...

为了不影响正常交通通行,轻微交通事故可以双方协商私了并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通行的安全地带。这是交规允许的部份;
在双方协商私了未果的情况下一方趁机逃逸,仍须承担肇事后逃逸责任。这是交规的另一部分。
作者: hnrli    时间: 2016/3/31 17:16
A8老师 发表于 2016/3/31 17:02
【别让我在兴宁看到你】……楼主先前口气这么大,一天了却不敢把联系信息贴出来!说缩头乌龟算是抬举了

是啊,说出来就有高里忾啊哩辽,怕了

作者: 土豆子baby    时间: 2016/3/31 17:52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3/31 16:10
只是怀疑你的智商。想下赔600是怎来的,如杲是现场双方商议的又那来的逃逸?你百度下人家就酒驾了?就这点 ...

既然是私下协议,那么,赔什么赔多少是事故相关方的事谁也无权干涉。
如果双方协议达不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报交警由交警认定责任。
但在双方协商过程中一方趁机逃逸仍属肇事逃逸。
至于有没有涉及酒后驾驶,立案后自有分晓。
网友以这个帖子呈现的信息范围内作为讨论依据,如果此案当事者釆取报警处理,那么也不失为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此案例涉及的公私损失虽然轻微,却有典型的示范案件效果。

作者: 美如玉减肥咖啡    时间: 2016/3/31 18:24
人没事就好了~~出门再外平平安安的
作者: 土豆子baby    时间: 2016/3/31 18:32
说个题外话,若我是事主我选择报警。由警察和法律介入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避免事态恶性发展良方。
作者: qq40303541    时间: 2016/3/31 18:56
忍一时风平浪静 退一步海阔天空
作者: q199    时间: 2016/4/1 10:27
198888 发表于 2016/3/31 02:34
楼主,谁对谁错自己要清楚,而且很小的事情你敲诈人家600,好意思?现在还发论坛找人?你真的觉得人家老实 ...

吗的,你问问你朋友我们有没有敲诈他,还说我们小p孩,你问问你朋友是不是他撞上来的,是不是他错,要不是我们叫他第一次他就走了,撞了人家也好意思走也不停下来道歉,花钱事小,我们怎么恶言相对了,我们是没追上你,你走的心安理得就行。
作者: 大山小地    时间: 2016/4/1 11:14
别太把自己当回事!!!!
作者: q199    时间: 2016/4/1 12:48
hnrli 发表于 2016/3/31 13:59
叼你个**,再见到你部烂车砸了你,你有种别躲,给老子出来,做什么龟孙子

爆粗口很厉害么,初中生么?打架能解决问题,有本事你就去他家砸他的车,楼主不是躲是没看到。你觉得这样帮你朋友很义气么,你朋友是错了就是错了,虽然只是刮的不严重,那你觉得走掉就是对的么。
作者: ll1990    时间: 2016/4/1 13:01
baiyuansix 发表于 2016/3/30 21:56
又是一个马后炮,不,是马后恶,嘴恶而已,当时为什么让人家跑了?也会有马后恶理由!辱骂恐吓是兴宁人的优 ...

请问高素质的你,哪里看到我有辱骂二字。喷也不忘把自己说的如此高大上。呵呵

作者: ll1990    时间: 2016/4/1 13:01
weijike 发表于 2016/3/30 21:57
我很奇怪他会让你拍个照

就是为了留下一证据

作者: 火星人    时间: 2016/4/1 13:03
多大点事啊,两个大男人相约摆桌和事酒就好了。还什么报警,法院,打架,两败俱伤的后果而已
作者: 火星人    时间: 2016/4/1 13:03
楼主多大点事啊,两个大男人相约摆桌和事酒就好了。还什么报警,法院,打架,两败俱伤的后果而已

作者: 火星人    时间: 2016/4/1 13:04
198888 发表于 2016/3/31 02:34
楼主,谁对谁错自己要清楚,而且很小的事情你敲诈人家600,好意思?现在还发论坛找人?你真的觉得人家老实 ...

多大点事啊,两个大男人相约摆桌和事酒就好了。还什么报警,法院,打架,两败俱伤的后果而已

作者: 巡山马    时间: 2016/4/1 13:05
小事也就算了!搞大事来你也烦!恶人的话修理你还不简单?
作者: ll1990    时间: 2016/4/1 13:07
客家香客 发表于 2016/3/31 00:02
车上有车载录像的,应该车主开门,刚好撞上。这样看来开摩托车的还想去理论样。

我正常行驶,他直接撞过来

作者: q199    时间: 2016/4/1 13:11
火星人 发表于 2016/4/1 13:04
多大点事啊,两个大男人相约摆桌和事酒就好了。还什么报警,法院,打架,两败俱伤的后果而已

我们也觉得是小事,只是觉得他诚心道个歉就好了,就是明明是他错,还说我们敲诈,再说也不该逃走,就那么小的事,都是成年人,认个错那么难,你看他那些朋友回的都是些什么,好像很想打架一样,很逞强一样。
作者: A8老师    时间: 2016/4/1 13:15
楼主把话说大,而且贴出照片,恐怕已经处于劣势,别指望拿那600块,做缩头乌龟就好。
作者: ll1990    时间: 2016/4/1 16:03
像那些口出脏言的人,或者恐吓之类的话,我也懒的回复了。我在这里只想说清楚事实,首先我是正常行驶,摩托车驾驶员撞上来,并且摩托驾驶员是酒驾,并不是本人。第二,本人并没有敲诈勒索,该赔偿金额也是协商来的,并且当时已经商量好,如果有异议可以报警,或者直接去修理厂,维修金额可以现场给,摩托驾驶员该不会没有印象吧。第三我们有扣留你吗,也觉得你是可以信任的,如果是要敲诈,你觉得我们会在当时轻易放过你。至于有些人说我把事情搞大,我这么说吧,撞了车还逃跑了,请问摩托车驾驶员这是正确,最重要的不是赔钱的问题,是你人品有问题,你逃走就是有问题。而且摩托驾驶员还跟人聊天说的那么侥幸,不是我怕事,是觉得大家都是成年人,也是小事,你道个歉也就可以,但是你要是撑帅非得搞什么,那我也会奉陪到底。并且也告知某一类人,我不是闲的蛋疼的那种人,专门在吧里撩事斗非。当事人如果想解决事情,那就私聊我,或者在这里道歉。
作者: 兴宁数码    时间: 2016/4/1 16:12
火星人 发表于 2016/4/1 13:04
多大点事啊,两个大男人相约摆桌和事酒就好了。还什么报警,法院,打架,两败俱伤的后果而已

在理
作者: 客家香客    时间: 2016/4/1 16:31
无聊,想做网络名人吗?兴宁电商也没吹响。
作者: ll1990    时间: 2016/4/1 17:43
198888 发表于 2016/3/31 02:55
事情原因说出来,楼主请留电话,地址,改天我们去找你

你就是本人是吗?

作者: ll1990    时间: 2016/4/1 17:50
198888 发表于 2016/3/31 02:34
楼主,谁对谁错自己要清楚,而且很小的事情你敲诈人家600,好意思?现在还发论坛找人?你真的觉得人家老实 ...

怎么的,想打架不成,事情原因就是他撞上了,有什么我随时奉陪


补充内容 (2016/4/1 18:05):
我只是说清楚事实,给个道歉也就了事,自己撞了还那么多道理,出口恐吓。
作者: ll1990    时间: 2016/4/1 17:51
ll1990 发表于 2016/4/1 17:43
你就是本人是吗?

是的话,你最好嘴放干净点,谁撞了谁,还有理了。

作者: 客家香客    时间: 2016/4/1 18:04
乱了,陈年旧事重提。有点醉
作者: A8老师    时间: 2016/4/1 19:23
ll1990 发表于 2016/4/1 16:03
像那些口出脏言的人,或者恐吓之类的话,我也懒的回复了。我在这里只想说清楚事实,首先我是正常行驶,摩托 ...

后生仔,大叔我奉劝你几句:做什么事说什么话,要留有余地!不然,会死得很难看。
作者: jzxn123    时间: 2016/4/1 19:32
这种事情最好走法律途径,如有需要,这边可有渠道
作者: q199    时间: 2016/4/1 20:06
A8老师 发表于 2016/4/1 19:23
后生仔,大叔我奉劝你几句:做什么事说什么话,要留有余地!不然,会死得很难看。

你是傻逼么,故意来这里找事的吧,这关你什么事吗,这里就你说话最多,楼主有说话不留余地吗?只是让他道歉,有怎么样吗?再说逃走就是他错了,楼主现在只是让他诚心道歉个,还死的很难看,你以为你黑社会吗在这里装逼。你没看到楼主都懒得回你么。
作者: 火星人    时间: 2016/4/1 21:25
q199 发表于 2016/4/1 13:11
我们也觉得是小事,只是觉得他诚心道个歉就好了,就是明明是他错,还说我们敲诈,再说也不该逃走,就那么 ...

   不能私下谈妥就报警调解,都是出来混饭吃的,上有老下有小,打打杀杀的话就没得后悔了。再次奉劝双方能一人让一步,海阔天空,不丢脸。
作者: q199    时间: 2016/4/1 21:44
楼主气氛的是当晚他逃走,不是不能调解,也是小事,楼主现在也没说要钱,只是让他诚心道个歉,因为确实他错,逃走更不应该。道歉了,让管理员把贴删了。
作者: q199    时间: 2016/4/1 21:49
火星人 发表于 2016/4/1 21:25
不能私下谈妥就报警调解,都是出来混饭吃的,上有老下有小,打打杀杀的话就没得后悔了。再次奉劝双方 ...


楼主气氛的是当晚他逃走,不是不能调解,也是小事,楼主现在也没说要钱,只是让他诚心道个歉,因为确实他错,逃走更不应该。道歉了,让管理员把贴删了。
作者: 火星人    时间: 2016/4/2 00:22
q199 发表于 2016/4/1 21:49
楼主气氛的是当晚他逃走,不是不能调解,也是小事,楼主现在也没说要钱,只是让他诚心道个歉,因为确实 ...

    其实两边都是不愿放不下面子,如果是摩托先撞的应该先道歉,之后楼主也应为上传图片道歉。谁先道歉这不是丢脸的事,男人嘛有点肚量才会更被人敬重。哪位摩托车的朋友也应起到牵线搭桥/沟通化解的正面作用

作者: a1998    时间: 2016/4/2 05:53
q199 发表于 2016/4/1 21:49
楼主气氛的是当晚他逃走,不是不能调解,也是小事,楼主现在也没说要钱,只是让他诚心道个歉,因为确实 ...

你眼瞎了?看清楚楼主的贴没有?醉翁之意不在酒,道歉赔偿,道歉是假,赔偿是真吧!

作者: a1998    时间: 2016/4/2 05:57
ll1990 发表于 2016/4/1 16:03
像那些口出脏言的人,或者恐吓之类的话,我也懒的回复了。我在这里只想说清楚事实,首先我是正常行驶,摩托 ...

是吗?18607536151,本人姓肖,留下楼主手机地址,本人联系你,约出来当面道歉赔偿,别在论坛jjyy了,.记得把车开过来,我给论坛的友友拍照验证,

作者: a1998    时间: 2016/4/2 06:04
ll1990 发表于 2016/4/1 16:03
像那些口出脏言的人,或者恐吓之类的话,我也懒的回复了。我在这里只想说清楚事实,首先我是正常行驶,摩托 ...

后果自负,不是恐吓,不是为了什么!楼主说的头头是道,为了什么?为了一句对不起,发人家照片上论坛,造成的困扰楼主可知?
口口声声说只要道歉就好,其实也就想赔偿吧,别磨叽了,楼主留地址电话,本人,18607536151 肖生

作者: a1998    时间: 2016/4/2 06:07
q199 发表于 2016/4/1 13:11
我们也觉得是小事,只是觉得他诚心道个歉就好了,就是明明是他错,还说我们敲诈,再说也不该逃走,就那么 ...

就是看不惯你嘴脸,怎么D?兴宁不大,你口气不小啊,过来找我,别雷声大雨点小!约个地方
,本人电话18607536151,姓肖,随叫随到

作者: a1998    时间: 2016/4/2 06:13
ll1990 发表于 2016/4/1 13:01
就是为了留下一证据

证据是给警方的,不是要你拿着照片满世界贴的,小孩子?懂点基本法律程序好不好……

作者: a1998    时间: 2016/4/2 06:15
ll1990 发表于 2016/4/1 17:51
是的话,你最好嘴放干净点,谁撞了谁,还有理了。

你不是要联系我吗?怎么怕了……发帖时候拿来的勇气,不是说不要让您找到,不是牛b的说找到了别怪你吗?老子就是吓大了……

作者: ll1990    时间: 2016/4/2 12:44
a1998 发表于 2016/4/2 06:15
你不是要联系我吗?怎么怕了……发帖时候拿来的勇气,不是说不要让您找到,不是牛b的说找到了别怪你吗? ...

那好,我私自发照片,我先道歉,但是,现在已经打码了,你撞车了现在叫嚣什么。你不道歉,也随便你,帖子就这样放着。如果不这样,你是不是一辈子都逃逸,还觉得对了。
作者: 星星125858    时间: 2016/4/2 13:17
我来说下,这个冲突是避免不了了。只是受伤大小的问题了。不管在警察目前 还是在法院出来或者进去前。所以说,自己事情自己解决,不要指望别人。这个跟赔偿已经没有关系了。我赌 开摩托车这位能打些。因为他比较凶狠。要打架的话,谁都阻止不了。大家不要忘记了。这里是兴宁  是一个靠凶狠 才能待的地方。
作者: 星星125858    时间: 2016/4/2 14:01
在这里也请律师或者警察出来解释下,我打对方一巴掌还是十巴掌。只要去医院验伤没到轻伤的程度。这样打人者最多是被警察批评教育而已。我们从新闻的报道可以看到。往往打得人很严重,但去医院一验,轻伤。这是法律的漏洞。因为轻伤过了就是重伤了。重伤就是只要人没死才是重伤。警察到现场处理是需要时间的,起码要30分钟以上。还要找到报警者带路。还要路上塞车。等等。所以,朋友们。关键时刻,只有朋友才能帮你  在被人打时不要指望警察来救你,靠自己。打不赢 赶紧跑。
作者: 1013924846    时间: 2016/4/2 14:11
喊打喊杀的,有那么形容吗?本是小事一桩,很好解决的:双方各打五十大板,再退一步,转过身去各自上路——冇事了!!
作者: 星星125858    时间: 2016/4/2 14:17
其实我认为这不叫逃逸,逃逸是对有摩托车驾驶证(有年审的有效期内)的人说的。现在摩托车没有车牌 驾驶者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当时又没有报110。  汽车有买全陪的。有保险公司赔偿。基本上,金钱的损失没有。只有面子上的损失。。。。。。同时,行车记录仪又没有记录到摩托车撞到汽车的那一幕。所以,真是说不清楚了。
作者: A8老师    时间: 2016/4/2 14:47
有句话适合楼主:不作死就不会死。如今楼主有两种选择:1是就此沉默,做缩头乌龟;2是与对方联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失(我要是肖生,楼主赔5万就算了)。
作者: A8老师    时间: 2016/4/2 14:56
多说几句。我不是多管闲事,肖生是我朋友;一开始我就提醒楼主,这样会把事情搞大,但楼主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作者: q199    时间: 2016/4/2 15:25
A8老师 发表于 2016/4/2 14:47
有句话适合楼主:不作死就不会死。如今楼主有两种选择:1是就此沉默,做缩头乌龟;2是与对方联系,赔偿对方 ...

怎么,自己撞了人的车反要勒索么?还精神赔偿,楼主也不是怕事的人,就觉得是小事,最起码你撞了人的车走了就是不对,楼主也为发照片的事道歉了,你道个歉很丢脸么?还打架,就你打架厉害?打得完么?是觉得打架就很帅么?楼主,别跟这些人一般计较,他们就是闹事的,想引诱你打架,联系管理员把贴删了,反正他们不会道歉的了,让他们作死去。
作者: q199    时间: 2016/4/2 15:27
A8老师 发表于 2016/4/2 14:56
多说几句。我不是多管闲事,肖生是我朋友;一开始我就提醒楼主,这样会把事情搞大,但楼主完全没有意识到这 ...

怎么,自己撞了人的车反要勒索么?还精神赔偿,楼主也不是怕事的人,就觉得是小事,最起码你撞了人的车走了就是不对,楼主也为发照片的事道歉了,你道个歉很丢脸么?还打架,就你打架厉害?打得完么?是觉得打架就很帅么?楼主,别跟这些人一般计较,有些人只是说话凶狠,想引诱你打架,联系管理员把贴删了,反正他们不会道歉的了,让他们作死去,自己做的心安理得就行。
作者: bbs2006    时间: 2016/4/2 16:59
是在兴江街路和兴田路交叉路口撞的吗?
作者: A8老师    时间: 2016/4/2 17:00
q199 发表于 2016/4/2 15:27
怎么,自己撞了人的车反要勒索么?还精神赔偿,楼主也不是怕事的人,就觉得是小事,最起码你撞了人的车走 ...

缩头乌龟,先前的气焰哪儿去了?想删帖了事?冲动就会有惩罚,花钱买个教训吧!
作者: q199    时间: 2016/4/2 17:07
A8老师 发表于 2016/4/2 17:00
缩头乌龟,先前的气焰哪儿去了?想删帖了事?冲动就会有惩罚,花钱买个教训吧!

楼主不用理这种人,黑白不分,想钱想疯了吧。
作者: 星星125858    时间: 2016/4/2 17:52
成龙 十二生肖 说了  你要足够强大,人家才跟你讲道理。 楼主现在明白了吗。你通过A8这个强大的论坛 迫使 开摩托车的人 坐下来跟你谈判。
作者: 星星125858    时间: 2016/4/2 17:56
可问题就来了,人家一过来首先就狠狠甩你2巴掌。然后问,要陪多少钱。你捂着脸战战磕磕地说:600。那个马上又甩你10个巴掌,再踹你2脚。再次问:到底陪多少?
作者: q199    时间: 2016/4/2 18:03
星星125858 发表于 2016/4/2 17:52
成龙 十二生肖 说了  你要足够强大,人家才跟你讲道理。 楼主现在明白了吗。你通过A8这个强大的论坛 迫使  ...

你觉得开摩托的那些人很强大么。呵呵
作者: bbs2006    时间: 2016/4/2 20:36
q199 发表于 2016/4/2 18:03
你觉得开摩托的那些人很强大么。呵呵

江铃面包车?7坐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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