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强化企业法制观念和药品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11月25日,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了两期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培训班,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谢东方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她强调指出:这次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梅州局有关《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等文件精神,一是要充分认识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二是要充分运用好这次培训的机会,全面领会和掌握好换证工作的精神和具体要求;三是要加强对换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四是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换证标准。
为保证培训效果,该局授课人员将事前准备好的有关企业到期换证工作的具体规定、换证申报材料的制作、档案设置及表格记录填写、换证验收要求等资料下发给各企业,并对换证工作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讲解,教会企业如何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自查整改和质量管理档案规范整理,使他们对换证工作既有清晰、系统的感性认识,又能够很快抓住要领,掌握具体要求。参加培训人员普遍认为本次培训针对性强,实效性好,集中解决了他们在换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和知识盲点。
通过这次培训,使各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了换证要求和具体做法,为圆满完成今年的药品零售企业的换证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兴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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