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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宁市某老师侵吞扶贫助学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王小五    时间: 2013/12/8 19:40
标题: 兴宁市某老师侵吞扶贫助学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曾柳清老师于2008年8月,毕业分配到兴宁市新圩中学工作,2009年12月便当上了团委书记。当上团委书记后,曾老师一直多收费、做假账来侵吞团费,向团员收10元团费,学生入团要收10元,每年只上缴400元的团费并侵吞几千元的余款;2011年至2012年期间,把上级所转给的一笔3600元扶贫助学款隐瞒并占为已有;2013年3月开始装病请假,没上过一节课,并于2013年8月顺利调进了附城的坜陂中学工作。
2013年11月26日上午11:10左右,混到附城学校工作还不安份守纪的曾柳清老师,无视学生、家长的人身安全,在第一小学和沐彬中学交界处无证、快车、硬冲红灯,为人师表的老师无证驾驶还带头闯红灯,真是无法无天了。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在全国上下深入开展纠正不正之风的今天,请主管部门重视、依法处理这些事,并给社会一个回应,传递正能量。

作者: 人治社会    时间: 2013/12/8 19:42
”王小五“,小心你的狗命!
作者: 246    时间: 2013/12/8 19:45
女孩不自爱,苦的是父母,白养了


作者: 梦想之家    时间: 2013/12/8 20:15
都成了小五了?
作者: 老将军    时间: 2013/12/8 20:24
44444444446666666666666货
作者: 漂雪    时间: 2013/12/8 20:40
完全实名举报了
作者: 0358    时间: 2013/12/8 21:08
一个不遵重别人生命,无底线的女人,不知道对你说什么好~~唉
作者: 雪山飞狐    时间: 2013/12/8 21:24
楼主不知道是什么用意,这样的爆料属不属实我们先不理它,但是在大众化的论坛对一个人的名声进行攻击,真的不太理性。
作者: 傍观看    时间: 2013/12/8 21:49
呵呵,又有曾老师的新闻报道了,真是潜伏的太深了。
作者: 兴宁008    时间: 2013/12/8 21:52


作者: ip6    时间: 2013/12/8 22:30
天呐,不敢相信!曾柳清老师,已调到坜陂中学了,往事就不要再提了!
作者: 35斗    时间: 2013/12/8 23:30
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我只能说~唉:-(
作者: 乡姑    时间: 2013/12/9 08:04
事实清楚,要予以重罚,不能让腐败有滋生的土壤,社会才能风清气正。
作者: killl    时间: 2013/12/9 08:32
在 南方论坛, 广东教育 里看到了
作者: 是是非非    时间: 2013/12/9 08:49
楼主不毁人誓不罢休啊楼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心态,迟早是自取灭亡啊
作者: shp    时间: 2013/12/9 08:53
柳清老师:记住孔子的话,认人不易.
作者: 码甲妹    时间: 2013/12/9 09:05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作者: 是是非非    时间: 2013/12/9 09:27
报复之心不可有,善良之心不可无——赠楼主
冤冤相报成了恶性循环,所有人都无法逃开伤人伤己的阴影。从发生到结束,每一个转折处,其实都有解决问题的方法,但选择了最简单却最伤人的报复。如果不是选择报复,可能你就能拥有和美的家庭、幸福的生活;如果不是选择报复,可能你早已澄清误会,换回一家团圆。报复只是一时泄愤的手段,一个家庭,牵一发而动全局,理智地解决问题才是自己的幸福之道。当心中仇恨要爆发失控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缓解:

  1.立刻到户外运动,无论是逛街、跑步或是爬山;

  2.大声唱歌;

  3.找最好的朋友倾诉,或者去做心理咨询;

  切忌疯狂购物、酗酒,做违反道德法律的蠢事。
作者: x1886    时间: 2013/12/9 09:34
楼上的你说的这些话跟贪污腐败有关系吗?我的天啊!
作者: 强悍兴    时间: 2013/12/9 10:18
无语。。。。。
作者: o07    时间: 2013/12/9 10:25
ip6 发表于 2013/12/8 22:30
天呐,不敢相信!曾柳清老师,已调到坜陂中学了,往事就不要再提了!

这个不能这样说,逃犯十年都还要追捕归案
作者: xingningbo    时间: 2013/12/9 11:22
如果有真凭实据可以向纪委反映,而不是在此发表意见
作者: 750ml    时间: 2013/12/9 11:31

楼上的说话心点,这都还看不出来呀,人家上面有人,要是换了一般人早就示众了。
作者: zyx-603    时间: 2013/12/9 11:41
反对借此平台中伤他人。
作者: ABA8    时间: 2013/12/9 11:49
贪污腐败嫌疑分子???曾老师敢出来说一句:没有的事!我们也就闭着眼信了。
作者: applegirl    时间: 2013/12/9 13:52
看出内部斗争的痕迹来了。唉。应该不是男猪脚发的。
作者: 日后提拔    时间: 2013/12/9 15:24
鱼龙混杂,管理真空
作者: 10010    时间: 2013/12/9 15:27
打粑鬼,想钱想风了呀
作者: 山沟里    时间: 2013/12/9 18:28
就查那个谁曝光举报的,别的就不说了。你懂得。哈哈
作者: LIUJ11    时间: 2013/12/9 19:06
网络上说话也要注意吧!
作者: 宁江沙一粒    时间: 2013/12/9 20:41
心理已经变态???
作者: 浪过    时间: 2013/12/9 21:08
蛀虫,女魔鬼!!!
作者: adnim    时间: 2013/12/9 21:28
佛报有果必有因
作者: dgj    时间: 2013/12/9 21:33
O(∩_∩)OO(∩_∩)O

作者: dj97    时间: 2013/12/9 22:16
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确实触犯了法律。
作者: 心若宽才看的远    时间: 2013/12/9 23:52
都是过去的事了,还老拿出来害人,俗话说:害人终害己!老提往事,最不快乐的是自己,命会短的,何苦呢?
作者: 666103    时间: 2013/12/10 00:02
曾老师做了那么多坏事怎么都没事呀?   真是个传奇人物。
作者: 败北    时间: 2013/12/10 08:09
这种人应该马上清除出教师队伍,别让这种人沾污了全国正派、纯朴、善良女教师的形象!

作者: 303304    时间: 2013/12/10 12:52
曾老师怎么一直三缄其口呀,难道幻想着可以“逃过一劫”。
作者: 为了你我    时间: 2013/12/10 15:48
我看楼主疯了!纯粹就是一疯狗!非要出人命,到时候报复你,你才好吗?得饶人处且饶人吧!A八也是的,这个主题的帖子明知是某些人别有用心的,为什么还不删掉呢?万一某一天某老师顶不住了,轻生,在笔记本上留言,估计A八也要成被告!——吃不了兜着走啊!
作者: 性中人    时间: 2013/12/10 16:16
纯洁、育人、高素质的老师,如今成为什么了,不值得教育界反思吗?不感到心里有愧吗?社会没有责任吗?教育部门没有责任吗?
作者: 性中人    时间: 2013/12/10 16:25
没人管才会这样的,教育部门也要反思了,鱼龙混杂,管理真空,不出事才怪呢
作者: 春光花月夜    时间: 2013/12/10 18:49
哈哈嘎嘎嘿嘿嘻嘻哼哼呵呵,不知道说什么好,走人。
作者: 橙皮    时间: 2013/12/10 21:25
男人之中的极品!!!!!!
作者: 橙皮    时间: 2013/12/10 21:25
男人之中的极品!!!!!!
作者: 面不改色    时间: 2013/12/10 22:06
303304 发表于 2013/12/10 12:52
曾老师怎么一直三缄其口呀,难道幻想着可以“逃过一劫”。

曾老师是怕出来说一句话,人家又把证据拿出来,纸终究包不住火嘛。我说对了吗?
作者: diy    时间: 2013/12/11 07:42
这事还要看“拳头”大小,只看结果,不宜多说。
作者: 10010    时间: 2013/12/11 08:01
这是官方取信于民的考验了
作者: 四两六    时间: 2013/12/11 09:12
303304 发表于 2013/12/10 12:52
曾老师怎么一直三缄其口呀,难道幻想着可以“逃过一劫”。

你怎么知道曾老师就没有回复呢

作者: 是是非非    时间: 2013/12/11 10:54
x1886 发表于 2013/12/9 09:34
楼上的你说的这些话跟贪污腐败有关系吗?我的天啊!

跟贪污腐败木有关系,跟楼主的变态心理很有关系

作者: 山里人-家    时间: 2013/12/11 11:37
爱成?????????????????????????
作者: 没钱    时间: 2013/12/11 15:58
为了你我 发表于 2013/12/10 15:48
我看楼主疯了!纯粹就是一疯狗!非要出人命,到时候报复你,你才好吗?得饶人处且饶人吧!A八也是的,这个 ...

至‘哥摸绝代’的龟男(曾老师已患不育不孕症):做狗还不是为了吃掉这堆烂屎,免得弄脏了路人的鞋,净化空气!

作者: 没钱    时间: 2013/12/11 16:40
为了你我 发表于 2013/12/10 15:48
我看楼主疯了!纯粹就是一疯狗!非要出人命,到时候报复你,你才好吗?得饶人处且饶人吧!A八也是的,这个 ...

至‘哥摸绝代’的龟男(曾老师已患不育不孕症):做狗还不是为了吃掉曾老师这堆烂屎,免得弄脏了路人的鞋,净化空气!
作者: 笑看兴宁现状    时间: 2013/12/11 22:15
楼主~不停更换账号指向同一人,原来是一条疯狗!而且是一条丧失功能的公狗!(实在看不下去了)

作者: 漂然    时间: 2013/12/12 00:45
a8该严审这类变态贴了,看了那么久都是此变态佬换着码甲的贴:烦.恶心.
作者: 人民公仆    时间: 2013/12/12 07:40
楼上的意思是:贪污腐败的是好人,说贪污腐败的是变态?不解
作者: 兴宁校草    时间: 2013/12/13 13:49
人非无过,但不要向心怀不轨的人低头,不用鸟那个人,再说是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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