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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伍小小等人为了私人利益造谣生事,是阻碍兴宁发展的老鼠屎 [打印本页]

作者: kingson    时间: 2012/11/26 19:11
标题: 伍小小等人为了私人利益造谣生事,是阻碍兴宁发展的老鼠屎
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是由评估机构依据标准评估,并不是由政府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才刚刚产生,还没开始评估,伍小小就已经知道每平方米的价值了,真是神人。政府的安置房充分考虑的被征收人的不同经济状况,制定了不同层次的安置方案。而伍小小却断章取义,把1:1的产权置换这条无视了,居心叵测。

安置房规划A、B两个安置小区。

A区: 宁新花苑安置小区(17栋17层电梯房,免20年物业费)
本安置小区位于兴城兴南大道海兴花园东面规划地段
(安置房成本评估均价2500元/m2,市场价格按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按1:1面积置换,以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和安置房价值互补差价结算。);


B区:永泰路北面安置小区
1、本安置小区位于兴城永泰路北面规划地段。(12层高电梯房)
2、本区安置房产权调换的办法:
选择调换的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原则上按建筑面积1:1调换,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建筑面积在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范围内不作差价结算;选择的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0m2内的,按楼层成本评估价进行结算(成本评估均价为2590元/m2),超过20m2的部分按市场价(市场价格按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进行结算;每户产权调换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m2(人均居住面积未达35 m2的除外),超过300m2的部分实行货币补偿。

沿街(城市规划道路)的首层铺面按下列原则和方式进行产权调换:
1、首层铺面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按建筑面积1:1调换。调换后被征收铺面剩余面积达到调换铺面单元面积的50%以上(含50%),被征收人可再行申请调换另一单元的铺面,不足50%的部分不予调换,按评估机构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2、被征收铺面的市场价和产权调换铺面的市场价均按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确定,评估后互补差价结算,多还少补;
3、产权调换的铺面,由被征收人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先后顺序,在安置区内的铺面中进行选择,调换完即止。


目前的安置方案,还只是征求意见稿,并不是最终的方案。肯定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政府拿出最大的诚意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我相信只要大家提出的意见或要求是合理合法合情的,政府肯定会接纳的。

伍小小等人为了私人利益,鼠目寸光,在网络散布谣言,蛊惑不明真相的群众,是阻碍兴宁发展的老鼠屎。是不是兴宁的经济停滞不前,你们就开心了?目前兴宁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作为有良知的兴宁人,都应该为兴宁的发展尽一份力。希望大家都擦亮自己的眼睛,不信谣、不传谣。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2/11/26 19:27
好!楼主的文章太及时了!
作者: 土滑里    时间: 2012/11/26 19:28
⑤小小就是那个穷教师吗?严打!
作者: kingson    时间: 2012/11/26 20:00

作者: 恨狗    时间: 2012/11/26 20:30
有天有地的自建房按1:1置换只有70年产权的电梯商品房,以后每月还要交物业管理费,普通家庭能承担起吗?这笔账怎么算也亏。还是按宅基地1:1置换土地加补偿自建新农村比较合理。
作者: tiger4150    时间: 2012/11/26 20:42
在农村住习惯的住不习惯套房,农村养鸡养鸭,农村有农村的生活方式,还望政府能充分考虑农村农民的实际情况,或者可以划一块地方给农民自己去起房子,安置可以集中区域地方来,但是农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造自己想住的房子。
作者: 315389384    时间: 2012/11/26 20:51
楼上说的没错
作者: f-3    时间: 2012/11/26 20:52
话又说回来,赔偿能令大多数拆迁户满意,我们也要积极支持政府工作.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11/26 20:55
什么是公道,我只知道你拆我的房子起码要尊重我们,为什么没有人签名支持评估呢,难道你们政府就没有责任吗,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公道只是你们少数人所谓的公道。对你们这种人只能说可悲!
作者: f-3    时间: 2012/11/26 21:00
是不是老百姓对政府的诚信有怀疑?
作者: 斋公    时间: 2012/11/26 21:03
是不是老百姓对政府的诚信有怀疑?
f-3 发表于 2012/11/26 21:00



    有诚信吗?搞次投票看看!
作者: plaster    时间: 2012/11/26 21:07
房屋评估应该包括地价在内吧?
作者: f-3    时间: 2012/11/26 21:08
评估机构会受政府的左右的?
作者: kingson    时间: 2012/11/26 21:11
有天有地的自建房按1:1置换只有70年产权的电梯商品房,以后每月还要交物业管理费,普通家庭能承担起吗?这 ...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20:30

20年不用交物业管理费。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11/26 21:16
20年不用交物业管理费。
kingson 发表于 2012/11/26 21:11



所获一个,20年等于以后就不用交吗?
作者: 伍小小    时间: 2012/11/26 21:17
楼主:我觉得你是政府人员,我想请问下为什么三年前征收的田倒供地还不划出来,
作者: allen0753    时间: 2012/11/26 21:18
坐看热闹。。。
作者: f-3    时间: 2012/11/26 21:21
不知为何大家都不选评估机构,难道想对抗政府?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11/26 21:22
你之前伤害百姓太深了,就像狼来了的故事。你们要好好检讨下自己,如果你说这届政府不会,那我们老百姓怎么会认为不是,我只知道天下乌鸦一般黑,这个是我大学老师教我的,我的大学老师在广东省某个领域也算是比较权威的,他度能说得出来,可见什么问题。
作者: 兴宁的清晨    时间: 2012/11/26 21:24
支持楼主,新城建设是惠民工程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11/26 21:25
评估,我说这个钱,你说不值这个钱,怎么评估。你说的就是正确的,我们说得就是歪理。我家不在这次拆迁的范围内。我不是拆迁户。所以F3不必说我是拆迁户
作者: allen0753    时间: 2012/11/26 21:27
还不够明细和明确。我最关心的地征了,是由什么样的开发商来投资?将来建成什么样?配套方面又将是如何? 最后才是赔偿和补偿等。

最怕是政府征了地(自己出钱,所以征地款这么低),没投资商来投资,地荒N年无期。。。
另一个就是政府先把地征了,然后再高价竞标给愿意来兴宁投资的企业。。。从中赚取差价来提高财政收入。
作者: 伍小小    时间: 2012/11/26 21:30
拿你家开路去睡马路你不是这样说了。不过我也不是拆迁户。
作者: f-3    时间: 2012/11/26 21:31
我也不是拆迁户,我也不知政府如何操作,想问下大家,现在的政府可信不?能不能为老百姓着想。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11/26 21:32
支持伍小小
作者: allen0753    时间: 2012/11/26 21:34
城市发展是,城市规划是必须的。但政府很多工作确实是做得不细。 不够透明化,公正化,明确化(很多都是模棱两可的文字游戏)   故群众也是心里很明的。
作者: 无名111    时间: 2012/11/26 21:35
评估不单仅仅限于房屋价值,还有土地价值!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一点ZF要充分理解,只要ZF是有足够诚意等值收购的,广大群众相信也是理解并支持ZF工作的!其实不管是何价格收购农民手中的土地,对于农民来说都是吃亏的,因为农民赖以为生,生生息息的就是唯一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ZF首先划出一圈控制区,限制农民在自己的老屋改建重建新建,其目的就是为日后可能出现的收购降低进一步的成本,其宪法上看是不合理的!经济要发展,民生也要重视,只要ZF多善意的沟通,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但是如果是蛮横的拆迁,相信老百姓也是不会答应的,因为随着社会进步,网络透明化,没有什么知识老百姓是不能了解的!土地问题放眼全国也是比较棘手的,与其全市控制土地房屋建设问题,不如集中一点放松其他,避免进一步刺激百姓,因为谁也不敢保证下一步就是刺激到百姓的燃点!
作者: f-3    时间: 2012/11/26 21:37
听说梅州收回闲置土地后,再拍卖了三次。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11/26 21:39
我也不是拆迁户,我也不知政府如何操作,想问下大家,现在的政府可信不?能不能为老百姓着想。
f-3 发表于 2012/11/26 21:31



政治上的东西我们老百姓不关心,只知道陈书记来了,房价还是这样高,工资还是这样,加工资也是公务员加,我们这样的打工仔是谈不上的,猪肉还是这样的贵,治安还是这样的差。你说政府可信不。老百姓眼睛见到的才是实的。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11/26 21:41
伍小小是我屋家人?你隔壁住的叫什么?你在哪里工作现在?我就能猜出来了大概。
作者: 恨狗    时间: 2012/11/26 21:43
20年不用交物业管理费。
kingson 发表于 2012/11/26 21:11
那20年后呢?别拿这个忽悠百姓。
作者: A八    时间: 2012/11/26 21:44
坚决支持市委市政府发展兴宁经济,向拆迁户致敬!
作者: 恨狗    时间: 2012/11/26 21:48
楼主是托吗?我不是拆迁户,支持伍小,关键是民众信不过政府,政府已失去信任了,赔偿问题应该进行听证,听听民众的意见和合理要求,不能由政府说了算。
作者: 兴宁38    时间: 2012/11/26 21:48
查他的IP,把他抓出来好好教育
作者: f-3    时间: 2012/11/26 21:49
主要不是赔款要到位
作者: 情系家乡    时间: 2012/11/26 21:51
支持楼主,别因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支持兴宁的发展!
作者: 兴宁的清晨    时间: 2012/11/26 21:53
楼主是托吗?我不是拆迁户,支持伍小,关键是民众信不过政府,政府已失去信任了,赔偿问题应该进行听证,听 ...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21:48



    失去信心,兴宁就不能发展了吗?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11/26 21:53
LZ你们这种人太那个了,只许你说,就不许人家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们这个贴发得太没有水平了。集大家之言嘛,心胸开阔点,海纳百川。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11/26 21:54
我们老百姓是最纯粹的人-毛泽东老人家度这样说了。我们老百姓是骗怕了。
作者: f-3    时间: 2012/11/26 21:56
补偿到位,拆还是要拆的.政府也是一心为了兴宁建功立业
作者: allen0753    时间: 2012/11/26 21:58
城市发展是,城市规划是必须的。但政府很多工作确实是做得不细。 不够透明化,公正化,明确化(很多都是模棱两可的文字游戏)   故群众也是心里很明的。
作者: 恨狗    时间: 2012/11/26 22:00
评估不单仅仅限于房屋价值,还有土地价值!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一点ZF要充分理解,只要ZF是有足够诚意等 ...
无名111 发表于 2012/11/26 21:35

说得很到位,一针见血;楼主你看到此评论有何感想?
作者: f-3    时间: 2012/11/26 22:00
老百姓也可能是骗怕了,所以担心,可以理解.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11/26 22:02
补偿到位,拆还是要拆的.政府也是一心为了兴宁建功立业
f-3 发表于 2012/11/26 21:56



     到位,这个是个很难衡量的,老百姓有杆秤,政府有杆秤,如果土地按照市场价,建筑面积评估多少钱,其他协商。应该也就差不多了。当然也会有钉子户的,这个是无需置疑的。
作者: 和平鸽    时间: 2012/11/26 22:05
老佰姓要真的有发言权就好了,十几二十年前征收的倒供地,到现在还没划给被征收的农民,不知ZF怎样解释?城市要发展,但老佰姓的生活也要有保障,土地征收了,房屋拆了,这叫人如何生活.......信不过兴宁的评诂单位,要评诂邀请请广州的评诂单位。
作者: kingson    时间: 2012/11/26 22:12
所获一个,20年等于以后就不用交吗?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1:16


香港回归保持50年现状不变,你觉得50后会变吗?
作者: kingson    时间: 2012/11/26 22:19
老佰姓要真的有发言权就好了,十几二十年前征收的倒供地,到现在还没划给被征收的农民,不知ZF怎样解释?城 ...
和平鸽 发表于 2012/11/26 22:05


没有一家评估机构是兴宁的,都是深圳,广州的。
作者: kingson    时间: 2012/11/26 22:24
楼主是托吗?我不是拆迁户,支持伍小,关键是民众信不过政府,政府已失去信任了,赔偿问题应该进行听证,听 ...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21:48

你这种人是非好歹不分,别人话蛇你就话四嗦。我是以事实为依据,伍小小造谣你就信?听证?要怎么听证?每家每户的情况都不一样,你每家都听证一次要到何年马月?你家的猪栏也要拿来听证一遍?
作者: 一木    时间: 2012/11/26 22:28
支持市委市政府发展兴宁经济,向拆迁户致敬!!!!
作者: kingson    时间: 2012/11/26 22:30
楼主:我觉得你是政府人员,我想请问下为什么三年前征收的田倒供地还不划出来,
伍小小 发表于 2012/11/26 21:17


我还觉得你是某些地头蛇的托,你讲话要以事实为依据,要为自己讲的话负责任。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
倒供地也不可能划拨到你手里,因为征收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所以倒供地只能划拨到你们村民小组。
作者: kingson    时间: 2012/11/26 22:37
LZ你们这种人太那个了,只许你说,就不许人家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们这个贴发得太没有水平了。 ...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1:53


我什么时候说过不准别人说话了?大家都是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个公众场合下,谁都有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但要以客观事实为前提,要为自己所说的话负责任。伍小小的话根本就是歪曲事实,蛊惑人心的。这个你也支持的话,那你跟他的水平也半斤八两了。如果你承认你是小孩子,那我不跟你计较。
作者: 歼10B    时间: 2012/11/26 22:39
小钱奔梅州 大钱奔广州 许多钱后离开社会主义奔向资本主义五大洲。(资本主义社会个人资产可以世代传承)
作者: kingson    时间: 2012/11/26 22:39
在农村住习惯的住不习惯套房,农村养鸡养鸭,农村有农村的生活方式,还望政府能充分考虑农村农民的实际情况 ...
tiger4150 发表于 2012/11/26 20:42

按照你的逻辑,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不用进行了,最好回到原始社会,大家都有天有地。
作者: kingson    时间: 2012/11/26 22:42
所获一个,20年等于以后就不用交吗?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1:16


如果20年以后你还要以现在的生活水平来衡量的话,那说明你活的还挺失败的。
作者: kingson    时间: 2012/11/26 22:47
评估,我说这个钱,你说不值这个钱,怎么评估。你说的就是正确的,我们说得就是歪理。我家不在这次拆迁的范 ...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1:25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投票选举产生,收回票数达到投票数的2/3以上,选举有效。评估机构得票数达到收回票数的50%以上即当选。如果投票不能产生评估机构,由机器摇号产生。(11月22日在兴宁市公证处的公证下,摇号产生的评估公司为广东世纪人土地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的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梅州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评估机构是你们自己选出来的,你不进行投票,是你自己放弃权利。所以就不要怨政府了。
作者: 伙头军    时间: 2012/11/26 22:50
真热闹。把规划区划到罗浮去吧。
作者: kingson    时间: 2012/11/26 22:53
你之前伤害百姓太深了,就像狼来了的故事。你们要好好检讨下自己,如果你说这届政府不会,那我们老百姓怎么 ...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21:22


亏你还好意思说你是大学生,居然是非好歹不分。伍小小歪曲事实,造谣生事,蛊惑人心的话你也信。看来你父母的钱打水漂了,这么多年的书白读了。
作者: kingson    时间: 2012/11/26 23:03
评估不单仅仅限于房屋价值,还有土地价值!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一点ZF要充分理解,只要ZF是有足够诚意等 ...
无名111 发表于 2012/11/26 21:35

房屋评估当然包括土地价值了,但是你不要偷换概念,这里的土地是指你房屋底下的宅基地,难道你在上面建了房屋还能种地种菜?你守着那一亩三分地就能致富奔小康了?兴宁经济不发展,你只有外出打工的份。
作者: 长江黄河    时间: 2012/11/26 23:07
已丢老鼠屎吾田读老书,“Q博屎”野领屎也一路货,政府宽宏大量一视同仁补偿他吧。
作者: kingson    时间: 2012/11/26 23:07
楼主是托吗?我不是拆迁户,支持伍小,关键是民众信不过政府,政府已失去信任了,赔偿问题应该进行听证,听 ...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21:48


现在政府不就出了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了吗?征求意见稿 你是不识字呢还是不识字呢?你如果有心就多提点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而不是在这里牢骚抱怨!
作者: 无名111    时间: 2012/11/26 23:21
房屋评估当然包括土地价值了,但是你不要偷换概念,这里的土地是指你房屋底下的宅基地,难道你在上面建了 ...
kingson 发表于 2012/11/26 23:03


楼主有点过于护短的心态了!土地是农民的,子子孙孙也是传承于自己的,未来更具升值空间!更不能简单地说拆迁了就有了经济的发展!   首先要出于协商的心态才能成事!更不是说兴宁经济发展了,就能阻止外出的乡亲们!现代文明,市场透明化,哪里也是一样的!
作者: 粤兴001    时间: 2012/11/26 23:36
都要于大局为重,舍小家为大家,当然有很多不合理的,可以和政府有关领导协商,当然有天有地肯定好,一下子什么都没,只是70年的商品房,那以后子孙后代的老本都没了,很多农村住惯的也未必能适应城市生活,希望有关领导能协商好,最好就能以后有一些什么分红补助,毕竟那里的人牺牲这么大,把老屋都.......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11/27 08:35
如果20年以后你还要以现在的生活水平来衡量的话,那说明你活的还挺失败的。
kingson 发表于 2012/11/26 22:42



      我总觉得你有没有点常识,土地的话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升值,房子只会贬值,这个道理你应该不会不懂吧,再者人家在这里发几句牢骚,也情有可原,毕竟她是在表达自己的意见,当然重点不同她所表达的,就像政府一样,只是把好的一面说出来,不好的就不说,难道伍小小发几句牢骚,整个城南村的人都听他的,假如真的听他的,不听政府的,那是不是政府有问题呢,你到时候不会说城南村都是不讲道理。再者我再次回应你房屋评估的问题,老百姓为什么都不支持呢,没有投票选择呢,首先确认的是游戏规则是政府确认的,说白了,投票不投票都是一个形式,最后还会有公司中的。这个你不用跟我多说,政府敢不敢做到只进行民主投票选择呢,这时你就会说,投票次次都不超过那新城区怎么进行,这个成立的话,前提是整个城南村的人都是刁民。再者政府有没有拿类似的土地评估报告给他们看,你就让他们去选择,这说不过去吧,毕竟这个土地评估是以前没有的,是新的事物,老百姓抵制是正常的,他们怕的是吃亏,签字了选择了,有句老话说的好,政府拿过里的豆腐,都会细占。再者你做这个项目,要进行环评吧,环评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公众参与,这个有吗,不能说城南村的人拆迁,萝岗罗浮的人去参与吧。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我们要用辩证的方法去看待,但是很多时候,只会夸大对自己有利的一面,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作者: 花姐    时间: 2012/11/27 08:41

作者: 罗岗喜    时间: 2012/11/27 09:11
好!楼主的文章太及时了!
曾大海 发表于 2012/11/26 19:27



   
作者: Discovery    时间: 2012/11/27 10:06
支持伍小小!她只不过是把被拆迁户人民的心声讲出来,而LZ一味诋毁,甚至扣上莫须有“造谣生事”的罪名,事情的好坏自在人心,相信全城南人民也不会因为她的几句说话而是非不分,
作者: Discovery    时间: 2012/11/27 10:14
⑤小小就是那个穷教师吗?严打!
土滑里 发表于 2012/11/26 19:28



  你这个人就是“文革”时代的思想!甚至是某些利益集团的走狗!人家有疑问发表问题讨论有什么不可以?你可以用事实理据来反驳啊!
作者: 伍小小    时间: 2012/11/27 10:31
我们没有读书,但你的名称上看kingson(亡地之子),思想也不一样。不像我们小老百姓呀。讲话是玉旨呀
作者: swimlv    时间: 2012/11/27 10:36
伍小小同志作为中国公民,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集体是由个人组成的,如果以集体利益要挟个人,或者某些官员变相侵吞集体利益,那样是不得人心的,兴宁迟早出事,
作者: 土滑里    时间: 2012/11/27 10:39
你这个人就是“文革”时代的思想!甚至是某些利益集团的走狗!人家有疑问发表问题讨论有什么不可以 ...
Discovery 发表于 2012/11/27 10:14



   是讨论的口气和态度吗?
作者: 大石板    时间: 2012/11/27 10:41
拆也得拆,不拆也得拆。
作者: 大石板    时间: 2012/11/27 10:42
最好的办法是分红
作者: Discovery    时间: 2012/11/27 10:43
城南心声:

1、我们以前在这里置业,是以前的兴宁市政府统一规划的合法建筑;现在的兴宁新领导撕废以前政府的规划,是属于违约,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不能随意说变就变。
   2,现在的从明珠加油站往西的城南国道段,已经是闹市,正是业主好不容易收益时候。而兴宁新领导却把黄金地段让给外地老板(有内幕消息透露其实是兴宁老板,有待证实),却把本地业主安排到偏僻地段赔偿,而且不知猴年马月才有收益。

虽然明文正道说“舍小家为大家”但作为大家长的集团如果连小家都照顾不好,又如何照顾好大家呢?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11/27 10:43
我们没有读书,但你的名称上看kingson(亡地之子),思想也不一样。不像我们小老百姓呀。讲话是玉旨呀
伍小小 发表于 2012/11/27 10:31



小小同志,不要妄自菲薄,没有读书又怎么样但是说出自己的话,有什么说什么,这个叫磊落,不像某些人道貌岸然的样子,读书多了,也就满腹经书,长篇大论。你像他们那样,那就奇怪了。
作者: 狂狂癫癫    时间: 2012/11/27 11:15
征地拆迁的方案是否能兼顾到被拆迁户利益,应该以公布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为讨论对象,不该对未明的情况或者添加渲染色彩的内容来讲事,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沟通为准绳。征地拆迁原本就可以说是一宗生意或者买卖,被征收户和征收方应该坐下来协商,争取做到双赢。毕竟拆迁涉及到的是拆迁户的实际利益,不关心是不可能的。但我相信全天下的任何一个文件或者意见征求稿都不可能将什么都包罗进去吧?所以才说要沟通。楼主也好,伍小小同学也好,关心这些帖子的被拆迁户,愿意来这个论坛说的,都抱着愿意交流的心态的。ZF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政策信息向被拆迁户公布,将信息透明化,让被拆迁户知道真正的政策是怎样的;被拆迁户也应心平气和,了解清楚明白安置补偿方案内容,并履行自己的权利提出相关的意见,再衡量、讨论拆迁安置补偿是否合理,是否有损害自己的实际利益。恶意的假消息是很不道德的,只会越搞越乱,因为这样的话题扯来扯去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完全看不出兴宁人的素质啦!
作者: 长江黄河    时间: 2012/11/27 11:27
拆迁户最不明白的是土地是国家的,宪法有规定,如果他们的小算盘计为己有,那还不天下大乱??有理有据的要求我想政府都能接受的,谁在政府部门工作都会尽量满足拆迁户的要求,只怕是拆迁户触动了宪法的边界了。
作者: Discovery    时间: 2012/11/27 11:27
征地拆迁的方案是否能兼顾到被拆迁户利益,应该以公布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为讨论对象,不该对未明的情 ...
狂狂癫癫 发表于 2012/11/27 11:15



   对!说的有道理,最讨厌某些人一上来就“上岗上线,乱扣帽子”
作者: 狂狂癫癫    时间: 2012/11/27 11:36
拆迁户最不明白的是土地是国家的,宪法有规定,如果他们的小算盘计为己有,那还不天下大乱??有理有据的要 ...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7 11:27



    土地当然是国有的 要是说是个人的,那随便出让给外国佬不是那块地方都成了外国的国土了~~
作者: 呵呵哈哈哈    时间: 2012/11/27 12:18
支持楼主,支持兴宁市政府!
作者: 穷教师    时间: 2012/11/27 12:20
附件1
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项目补偿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金额(元)
备注
1
砼砖框架结构
m2
930~980
含基础
2
砼砖混合结构
m2
830~880
含基础
3
砖石瓦房
m2
430~480
含基础
4
泥墙瓦房
m2
380~420
含基础
5
砖石瓦面厕所
m2
250~300
含基础
6
泥墙瓦面厕所
m2
200~250
含基础
7
砖石三栏瓦面
m2
200~230
含基础
8
泥墙三栏瓦面
M2
180~200
含基础
9
毛石砌体
M3
180
10
红砖砌体
M3
350
11
砖石水池化粪池
M3
280
12
水泥晒谷场
m2
45
13
三合土晒谷场
m2
35
14
铝合金门窗
m2
200~220
15
塑钢门窗
m2
180~200
16
不锈钢门
m2
380~450
17
镀锌卷闸门
m2
90~130
18
彩钢、铝合金卷闸门
m2
130~150
19
豪华拉栅门
m2
150~180
20
一般铁门
m2
130~150
21
豪华铁门
m2
250~280
22
不锈钢防盗门
m2
350~500
23
豪华铝合金门
m2
300~350
24
卫生间铝合金门

180~200
25
卫生间塑钢门

150
26
普通门套

300~350
27
榉木门套

400~450
28
榉木门套(实心)

500~550
29
铁防盗网
m2
60~80
30
不锈钢防盗网
m2
100~120
31
纱门纱窗

60~100
32
铝合金窗纱
m2
65
33
榉木窗套

200~250
34
石膏吊顶
m2
80~90
35
塑料板吊顶
m2
70~85
36
纤维、泡沫吊顶
m2
45~55
37
榉木吊顶
m2
95~110
38
瓷块墙裙
m2
45~65
39
木质墙裙
m2
65~85
40
多彩喷涂墙面
m2
18~25
41
墙面天棚贴墙纸
m2
25~35
42
墙面天棚刮仿瓷
m2
6
43
墙面天棚ICI涂料
m2
12~18
44
地板砖(一般)
m2
40~45
45
地板砖(中档)
m2
50~60
46
地板砖(高档)
m2
100~110
47
花岗岩地板
m2
100~150
48
木地板(国产)
m2
100~120
49
木地板(进口)
m2
150~200
50
普通水磨地板
m2
50~60
51
彩磨地板
m2
65~80
52
铁、木楼梯扶手
m
100~130
53
不锈钢楼梯扶手
m
130~150
54
坐厕(一般)

100~150
55
坐厕(中档)

200~250
56
坐厕(高档)

300~350
57
蹲厕(一般)

60~100
58
蹲厕(中、高档)

100~130
59
洗手盆(一般)

60~80
60
洗手盆(中、高档)

120~150
61
浴缸

300~500
62
水泥砖制炉灶设施

300~500
63
屏风式博古架
m2
35~40
65
铁皮瓦隔热层
m2
65~75
66
石膏线条
m
10~15
67
阳台木窗玻璃
m2
30~40
68
外墙水刷石
m2
25~35
69
壁柜(普通)
m2
150
70
壁柜(中档)
m2
200~300
71
壁柜(高档)
m2
300~400
72
防盗对讲门

100~120
不含门价
73
马赛克
m2
45
74
实木大门

800
75
罗普斯金大门
m2
420
76
原木门及门套

1200
77
印度红门槛、墙裙
m2
480
78
花岗岩灶台
m
600~800
灶台平面尺寸
79
印度红洗手台

580
80
大理石洗手台(白色)

350
81
实木(原木)博石架
m2
250~300
82
榉木线条(8cm宽)
m
15
83
窗帘盒(榉木或9厘板)
m
38
84
排气扇

80~100
85
彩瓦雨棚
m2
60~80
86
瓷竹筒

8
87
红木铁扶手
m
450~550
88
铝扣板
m2
80~10
89
不锈钢阳光瓦
m2
230
90
简易车库(阳光瓦)
m2
230
91
碎花岗岩地板
m2
90
92
外墙条砖
m2
55
作者: 南南    时间: 2012/11/27 12:20
征地拆迁的方案是否能兼顾到被拆迁户利益,应该以公布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为讨论对象,不该对未明的情 ...
狂狂癫癫 发表于 2012/11/27 11:15



    顶,支持
作者: 长江黄河    时间: 2012/11/27 12:22
土地当然是国有的 要是说是个人的,那随便出让给外国佬不是那块地方都成了外国的国土了~~
狂狂癫癫 发表于 2012/11/27 11:36


    还有拆迁户把“国有出让的土地”跟“集体土地”的性质混为一谈,才有漫天要价的情况出现,才会出现拆迁难!
作者: Q博士    时间: 2012/11/27 12:29
还有拆迁户把“国有出让的土地”跟“集体土地”的性质混为一谈,才有漫天要价的情况出现,才会出现拆 ...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7 12:22



那你说什么是集体土地,什么是国有土地?城南拆迁具体又指的是什么,你喝的水多,应该很了解的。
作者: 长江黄河    时间: 2012/11/27 12:32
那你说什么是集体土地,什么是国有土地?城南拆迁具体又指的是什么,你喝的水多,应该很了解的。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7 12:29



    如果你不懂法律,那你应该好好的向律师请教,我无能为力。
作者: 兴宁38    时间: 2012/11/27 12:36
那你说什么是集体土地,什么是国有土地?城南拆迁具体又指的是什么,你喝的水多,应该很了解的。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7 12:29



    还是我来说说吧,这个这个嘛、、、哦,原来是你博士呀,还是不说了,你都是博士了,好像你平时嘴巴也不太干净,不跟你说了
作者: 苍老公    时间: 2012/11/27 12:49
讨论得很热闹,我仔细看了一下,产业置换骗过了很多的的眼睛,就是1:1换的话,差价要补偿哦。

我想农村的房折估价肯定估不过城里的房子吧?请看括号内的东西:

A区,(安置房成本评估均价2500元/m2,市场价格按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按1:1面积置换,以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和安置房价值互补差价结算。);

B区: 选择调换的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原则上按建筑面积1:1调换,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建筑面积在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范围内不作差价结算;选择的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0m2内的,按楼层成本评估价进行结算(成本评估均价为2590元/m2),超过20m2的部分按市场价(市场价格按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进行结算;每户产权调换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m2(人均居住面积未达35 m2的除外),超过300m2的部分实行货币补偿。

我认为,农民的房子再怎么估价都估不到这个价,也就是说,农民贴钱上楼。

又有人问,你们家的“喜缸接”也可以卖钱,平时没有人要的。 那上面说了,要按面积1:1补偿,也就是说你房产证是多少才有多少。 从这条来看,说那句话的人,应该是没有考虑清楚或者看清楚的。
我认为楼主只是正话反说,是支持小小的,应该表扬一个。
作者: 恨狗    时间: 2012/11/27 12:53
以我看来投票选举评估机只是形式,无论那家机构中标,都是站在政府立场估价的,评估机构是政府找的,评估费用也是政府出的,你敢说就公平吗?反之,你政府敢让民众自己找评估机构吗?由政府来自己选择那家机构。
作者: 315389384    时间: 2012/11/27 12:58
以我看来投票选举评估机只是形式,无论那家机构中标,都是站在政府立场估价的,评估机构是政府找的,评估费 ...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7 12:53



    嗯~对啊都是一伙的啦!
作者: 315389384    时间: 2012/11/27 12:59
讨论得很热闹,我仔细看了一下,产业置换骗过了很多的的眼睛,就是1:1换的话,差价要补偿哦。

我想农村 ...
苍老公 发表于 2012/11/27 12:49



    支持小小
作者: 长江黄河    时间: 2012/11/27 13:04
楼上的疑问只是贴上楼吗?这个算盘自己可看看文件打一打了吧?
作者: 长江黄河    时间: 2012/11/27 13:05
楼上的疑问只是贴钱上楼吗?这个算盘自己可看看文件打一打了吧?
作者: 长江黄河    时间: 2012/11/27 13:06
是85楼。。。
作者: 狂狂癫癫    时间: 2012/11/27 13:13
讨论得很热闹,我仔细看了一下,产业置换骗过了很多的的眼睛,就是1:1换的话,差价要补偿哦。

我想农村 ...
苍老公 发表于 2012/11/27 12:49



    那这样就要看鉴定出来的被拆房屋的价值及补多少的问题了。不过听楼主及各位同学的说法~~貌似还没有鉴定?那就是说亏还是赚还搞不清楚啦?如果评出来的价值和括号里的2500差距不大的话,狂人认为还是值得的。理由有:1.因为2500(是不是说是均价)那电梯房的价格应该是按楼层递增的吧?不要太高的楼层的话搞不好还用不了2500咧?2.按照现在兴宁的房地产的电梯房的普遍价格(其实狂人也就只知道仅有的几个楼盘)应该还没有低于2500的吧?一出让的话,我相信每平方加个几百(楼层越低越有华)也肯定大把人买的。。。这部分的潜在价值不能回避吧?
作者: 三方谷文    时间: 2012/11/27 13:16
支持伍小小,现在的政府还能信吗?听说车头陈屋,大梁屋,刘屋的倒供地,已经20年了,还没有经划下来,现在城南村田已经征了3年了,倒供地也不见有划的计划,如果现在房给折了,这倒供地问谁要去?如果这次倒供地不划出来,坚决不折迁!大家千万不要上了有些“汉奸”的当。
作者: 苍老公    时间: 2012/11/27 13:25
楼上的疑问只是贴上楼吗?这个算盘自己可看看文件打一打了吧?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7 13:04



    请算
作者: 长江黄河    时间: 2012/11/27 13:32
请算
苍老公 发表于 2012/11/27 13:25



    我不是拆迁户,也不是公务员,如果拆迁户(Q博士等)能够把自己评估计算的真实情况发上来就有讨论价值了!
作者: 恨狗    时间: 2012/11/27 13:32
警惕赔偿方案的文字游戏,很多细节都没说,模糊不清,打擦边球,要擦亮眼睛啊!
作者: 怡怡1    时间: 2012/11/27 13:37
现在方案出来了吗?打酱油的路过,看争论了好久了
作者: 长江黄河    时间: 2012/11/27 13:38
那这样就要看鉴定出来的被拆房屋的价值及补多少的问题了。不过听楼主及各位同学的说法~~貌似还没 ...
狂狂癫癫 发表于 2012/11/27 13:13



    对啊!!这个2500的价格就要请房产中介来打打价了因为他们最近市场。
作者: 长江黄河    时间: 2012/11/27 13:43
我所知道的拆迁户中有很多很笨的,政府低价赔偿的房产往往低价就出售,因为房产多还不了解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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