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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帮帮这个在苦难中的家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儿女    时间: 2011/11/29 08:46
标题: 帮帮这个在苦难中的家
帮帮这个在苦难中的家

      我在兴宁长大,即使现在人在国外,还是挺关心家乡的人与事及发展。以前总是潜水看看,今天我觉得有必要注册发个帖子,帮帮这个在苦难中的家,希望网管不要删贴,我不选择微博是因为我觉得兴宁之事,发兴宁之贴,自己解决,而且我相信会有官员上这网站,关心民生的。
      最近看到有关陈建新在人民医院因未能及时诊断出病情的严重性而耽误了救人的黄金时间而致死之事,深表同情,同时也质疑医生及护士的专业水平及医德。我有一朋友认识他的家人,出事后偶尔致电朋友询问情况,刚听说的事实让我很不安:家人因去医院投诉及要求医院承担责任,还死者一个公道而被公安及医院定性为医闹,公安局把死者的舅舅,哥哥,妹夫及表弟都刑拘了,说要把他们作为医闹的典范严加处理,还在扣押(何为医闹?他们都是死者的家属)。家属的行为可能是过激了点,但还是可以理解的,一个因意外本可以活过来的人就这么死了,换了是谁的亲人都难以接受。希望有关官员能以情理出发,把家人放出来,好处理后事,死者的父母就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现在一个儿子死了,另一个儿子及女婿给刑拘了,让他们怎么活呀?!医院如有责任则要承担,要有责任感,同时提高医生及护士的专业水平,这样医院才会进步,医疗纠纷才会减少。
      希望有关部门及官员能够酌情处理,理解家属,把他们放出来吧!
(还记得大概20年前左右,还不到18岁的陈建新在兴田路的菜市场自己包云吞卖帮补家计,我偶尔去买,蛮上进的小伙子。)
作者: sunman    时间: 2011/11/29 09:12
深表同情!顶起来,同时严重质疑兴宁公检法的公正性。。。
作者: ︷清扬︷    时间: 2011/11/29 09:24
如果楼猪说的是事实,那我坚决顶一个!!!
作者: 煤油灯    时间: 2011/11/29 09:31
死者家属如果有后台或有关系就不会这种结果!
作者: 涯飞扬    时间: 2011/11/29 10:27
这是社会主义的杯具!
作者: 沧桑岁月    时间: 2011/11/29 10:39
仁义、道德、法律不能解决当今公、检、法对公民的不公。用人类最本质的最后一道防线。有没有勇气选择死亡。只要有面对死亡都不怕的勇气,那怕神仙都怕"你'。
作者: allen0753    时间: 2011/11/29 10:43
深表同情。  顶!
作者: 坏蛋    时间: 2011/11/29 10:48

作者: 烦人    时间: 2011/11/29 10:53
可以信访当地公安机关协调解决,看行不行
作者: 问你呢    时间: 2011/11/29 11:00
深表同情。继续关注。
作者: 小米椒    时间: 2011/11/29 11:02
病态社会.就没有正常人来管管吗?
作者: 19891025    时间: 2011/11/29 11:03
。同情。
作者: 三月桃花情    时间: 2011/11/29 11:18
无语。。。
作者: ︷清扬︷    时间: 2011/11/29 11:59
我以为这样的事情只会在其他地方出现,比如北方地区或者西部地区。
没想到啊,没想到~不要把我们兴宁以这样的面目呈现在世人面前,行不?
作者: hexuanling    时间: 2011/11/29 12:03
这么好的人,死了真是可惜,,
作者: suv    时间: 2011/11/29 12:16
没用的了,本身人民医院的领导就很狠的,很黑的!他们连职工的福利都压榨,根本不会考虑一线工作人员的辛苦,这样,工作责任心能有吗?
作者: 神山+宁水    时间: 2011/11/29 13:28
社会如此,民之不幸!
作者: cwh8513    时间: 2011/11/29 13:34
顶一个!
作者: 806082126    时间: 2011/11/29 13:50
17楼的同志是不是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真是可笑,错了还在拼命找借口,在这里我想请问一下这位同志:“人民医院的领导很狠的、很黑,对领导不服就可以这样就不负责任、拿人的生命开玩笑吗?“有本事自己找领导解决。迁怒人家做什么,这是不是也是种懦弱的表现?
作者: 小女人h    时间: 2011/11/29 13:55
没用的了,本身人民医院的领导就很狠的,很黑的!他们连职工的福利都压榨,根本不会考虑一线工作人员的辛苦 ...
suv 发表于 2011/11/29 12:16



    压榨就辞职啊,拿人命不当命
作者: 诸葛照亮    时间: 2011/11/29 13:59
看得出楼主是一位爱国华侨,对你的关心家乡、拳拳爱国之心、殷殷爱乡之情感到敬佩!只是你久居国外过着资本主义生活,不懂国情。这是一个法不容情的国度,只要伤害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那就是触害了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而陈建新一家竖起旗帜堵住医院大门,敲着脸盆在大闹的时候正是伤害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阻挡了生产力的发展。这种情况下,我告诉你,你提的条件不行,即使他爸是李刚也不行,就是他叔是李双江也不行!(李刚跟你双江你认识么?)。我看过那篇新闻,他舅舅跟那个表弟也很厉害的,曾经在黄塘跟兴宁人民医院制造过多起类似事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另外有望华侨再联合一下其他华侨们,出钱在家乡建一所医院能够超过人民医院,这样家乡百姓就不会再受人民医院那鸟气了!
作者: xn189    时间: 2011/11/29 14:15
真惨。这个社会到底还有没有天理。惨啊!顶
作者: 1143824510    时间: 2011/11/29 17:59
医患关系和谐,这个社会就不可能和谐。期待政府和医院给当事者和社会一个合理的结果,交代。
作者: 兴宁张律师    时间: 2011/11/29 18:06
请其家属来电话联系(13267808138)。
作者: 兴宁0326    时间: 2011/11/29 19:01
这是社会主义的杯具!
作者: xiao@qiang    时间: 2011/11/29 19:07
深表同情
作者: 个哈啊    时间: 2011/11/29 19:33
不要听风就是雨,不了解就不要乱说话,我听说是交通事故而死的,却去医院闹刑拘的。
作者: 52烧烤酒吧    时间: 2011/11/29 20:54
支持。。。。。。。。。。。。。。
作者: aimin    时间: 2011/11/29 20:56
政府部门是没人会关注这个网站的,有也是基层人员。
作者: Visem    时间: 2011/11/29 21:03
请其家属来电话联系(13267808138)。
兴宁张律师 发表于 2011/11/29 18:06



    伸张正义之手???
作者: 错错错    时间: 2011/11/29 22:22
不发表意见
作者: 幸运☆星    时间: 2011/11/29 23:40
请其家属来电话联系(13267808138)。
兴宁张律师 发表于 2011/11/29 18:06



    顶
作者: suv    时间: 2011/11/30 00:08
17楼的同志是不是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真是可笑,错了还在拼命找借口,在这里我想请问一下这位同志:“人民 ...
806082126 发表于 2011/11/29 13:50



    本人不是说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会拿人的生命开玩笑,也包括本人的观点,我的意思是借这件事想反映人民医院院领导至科室主任一条线的暗箱操作,压榨员工的福利待遇。
作者: 兴宁儿女    时间: 2011/11/30 00:08
21楼“诸葛照亮”:
诸葛亮是一位治国有方,实事求是之人,而不会“上纲上线”。如你所说,我既爱乡,也爱国,我自然关注中国的国情,可能旁观者更清,所以我知道,看过贴的大部分人也知道:如果他爸是李刚,他叔是李双江,今天绝对轮不到我在上面发帖了。我不知你是何许人也,说话,做事不要太冲动,我想会有真正关心民众苦难的官员来公正地去对待和处理这件事的。死者现在还在冰柜里,还不能入土为安,家里能主事的人都关起来了,真是心酸。同志,请你站在受害人的位置和角度去看待一下这件事,我想你的看法和结论会有所改变。
至于你说他舅和表弟在医院制造过多起类似事件,我了解了,并不如你所说,是因为去年死者的外公在兴宁的医院做手术,可能出了点问题,医院后来跟家属达成协议转送黄塘医院,由医院负责医药费,那次的事件也就和平解决了,所以他们也不是蛮不讲理之人,如果医院承担起责任,我想这次的事件也不会演变成今天这样。
作者: suv    时间: 2011/11/30 00:13
本人不是说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会拿人的生命开玩笑,也包括本人的观点,我的意思是借这件事想反映 ...
suv 发表于 2011/11/30 00:08



    期待有关纪检部门进驻调查…
作者: 兴宁儿女    时间: 2011/11/30 00:27
不要听风就是雨,不了解就不要乱说话,我听说是交通事故而死的,却去医院闹刑拘的。
个哈啊 发表于 2011/11/29 19:33



    是起交通事故,但人去医院时是清醒的,医生看过CT后认为''没多大事,只是脸部创伤,脑部有轻微出血,问题不大''.
作者: 小胜    时间: 2011/11/30 05:49
顶起来
作者: 806082126    时间: 2011/11/30 09:18
本人不是说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会拿人的生命开玩笑,也包括本人的观点,我的意思是借这件事想反映 ...
suv 发表于 2011/11/30 00:08



    怕人民医院的领导压榨,可以跳槽,就算再有怨言,有本事就自己针对领导,也不该这么不负责任
作者: 光顶    时间: 2011/11/30 09:58
人善被人欺
作者: lyckxmyt    时间: 2011/11/30 10:11
真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官官相护。
我家也曾经出过这种事,拿着钱到处找人,最后还是公检法的人捞了大把好处。
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自己的孩子不管付出多大代价。其中很多钱都是借的高利贷,零几年的时候1毛钱的利息。
作者: bigeye100    时间: 2011/11/30 10:35
从回帖人意见来看,很多人的意见还不是很成熟,同情家属的不幸固然正常,但不能就因此断然支持家属的做法。问题的关键是医院当时有没有尽到责任,先别说他们的技术高不高,技术高不高是另外一会事,技术再好的医生也会回天乏术的时候。
作者: 769617370    时间: 2011/11/30 11:13
要事情搞大,事情搞到中央去了,这事情就好办了
作者: 兴宁儿女    时间: 2011/11/30 11:45
从回帖人意见来看,很多人的意见还不是很成熟,同情家属的不幸固然正常,但不能就因此断然支持家属的做法。 ...
bigeye100 发表于 2011/11/30 10:35



    不知楼主有否看到之前有个帖子写道当医生看到死者时的第一句话是“看到这样的就烦”,而当死者的心电图不正常时,护士则认为是“机器没垫好或机器不正常”,试问这样的态度是尽责吗?会认真去医治吗?所以我再想提的就是医德,技术再高,医德不行,也一样会害人啊
作者: 将军日记    时间: 2011/11/30 12:57
凡事要有礼有节,动辄就群体岀现又不理想同你讲道理的人谈论事情的商谈,搞乱医院秩序不好
作者: 兴宁理想    时间: 2011/11/30 13:25
无助啊?真的是悲哀啊?
作者: 龙岗煤炭佬    时间: 2011/11/30 13:39
不要怕,我会动用中央的关系叫兴宁这些土狗赶紧放人!
到时候我儿子张果老开劳斯莱思去接他们出来!
作者: 新手兴宁    时间: 2011/11/30 14:09
唉!!!!!不知谁是好人了,我就知道他舅和表弟在兴宁二院、黄塘医院制造过多起类似事件,去年死者的外公在兴宁的二院做手术,出了点问题,叫了五十多在急诊室大打出手,殴打医务和保卫人员,后来达成协议转送黄塘医院,由医院负责医药费,但在黄塘医院又发生医闹,叫了几十人在黄塘医院里打横条、打鼓等方式,最后被黄塘医院的保卫一教训全跑了,看来是怕恶人。演变成今天这样是叫多行不义自、、、、、、、、
作者: 1524875582    时间: 2011/11/30 15:38
不知楼主有否看到之前有个帖子写道当医生看到死者时的第一句话是“看到这样的就烦”,而当死者的 ...
兴宁儿女 发表于 2011/11/30 11:45



    无语!看来你不懂那机器是怎样用的。
作者: 灰色的天空    时间: 2011/11/30 15:42
政府部门滥用职权
作者: 1524875582    时间: 2011/11/30 15:42
请其家属来电话联系(13267808138)。
兴宁张律师 发表于 2011/11/29 18:06



    看你在龙田中学读过书,劝你三思而后行......
作者: 诸葛照亮    时间: 2011/11/30 16:44
21楼“诸葛照亮”:
诸葛亮是一位治国有方,实事求是之人,而不会“上纲上线”。如你所说,我既爱乡,也爱国,我自然关注中国的国情,可能旁观者更清,所以我知道,看过贴的大部分人也知道:如果他爸是李刚,他叔是李双江,今天绝对轮不到我在上面发帖了。我不知你是何许人也,说话,做事不要太冲动,我想会有真正关心民众苦难的官员来公正地去对待和处理这件事的。死者现在还在冰柜里,还不能入土为安,家里能主事的人都关起来了,真是心酸。同志,请你站在受害人的位置和角度去看待一下这件事,我想你的看法和结论会有所改变。
至于你说他舅和表弟在医院制造过多起类似事件,我了解了,并不如你所说,是因为去年死者的外公在兴宁的医院做手术,可能出了点问题,医院后来跟家属达成协议转送黄塘医院,由医院负责医药费,那次的事件也就和平解决了,所以他们也不是蛮不讲理之人,如果医院承担起责任,我想这次的事件也不会演变成今天这样。

兴宁儿女 发表于 2011/11/30 00:08



    这位华侨同胞,看来你真的在资本主义国家呆久了。不能够正确理解法不容情。违法就是违法,违法就要受到法办。姑息他们这次扰乱社会秩序,那还要不要纵容下次他们杀人放火?

如果传言没错的话,你说的他舅和表弟们仅在上个月就在人民医院制造过一次医闹事件了吧?去年在二院一次,黄塘一次。保健院的那单有没有参与呢?

虽然我鄙视那些无良医生,但我更鄙视专业医闹!
作者: 1524875582    时间: 2011/11/30 18:15
21楼“诸葛照亮”:
诸葛亮是一位治国有方,实事求是之人,而不会“上纲上线”。如你所说,我既爱乡,也爱 ...
兴宁儿女 发表于 2011/11/30 00:08



    楼主不能理性的看问题。法不容情你应该了解吧,再说不能只听偏面之词就下结论...
作者: 监督官    时间: 2011/11/30 18:36
出现医疗纠纷要通过法律来解决,现在医患关系紧张,是非常时期,现在的病人动不动就去医疗场所闹,其实可以通过卫生局来解决医疗纠纷,现在国家正在严厉打击医闹。你算撞个正着,不是很好搞了,不要被搞个省典型
作者: xingningw    时间: 2011/11/30 19:44
在兴宁做么都要红包
试问这样的社会有什么公平公开公正可言??
作者: 坏蛋    时间: 2011/11/30 21:02
请其家属来电话联系(13267808138)。
兴宁张律师 发表于 2011/11/29 18:06



    明天叫国民党吊销你的律师执照。。。。。。。。。。。。。
作者: 坏蛋    时间: 2011/11/30 21:03
家属亏就亏在没城管保护。。。。。。。。。。。
作者: xn123123123    时间: 2011/11/30 21:13
医患关系严重推敲。医院只为钱,没社会责任
作者: 兴宁儿女    时间: 2011/11/30 21:34
看你在龙田中学读过书,劝你三思而后行......
1524875582 发表于 2011/11/30 15:42



    谢谢这位仁兄的劝告!
我发这贴的原意就是希望有人能帮到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公平,公正地去对待和处理这件事。有位楼主称此事为“医闹”,我认为只要是自己的亲属去医院要求得到合理的解释与赔偿都不算“医闹”,即使是由于悲愤采取了比较过激的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愿上苍保佑他们吧!不过我还是会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希望能有个合理的结果。
作者: xnrenmin    时间: 2011/11/30 21:42
这个世道,天理何在。。!
作者: 冤枉艹过当    时间: 2011/12/1 19:43
同情一下。
作者: ZX132888    时间: 2011/12/3 17:44
这样的悲剧在兴宁人民医院经常发生…我顶
作者: 正道沧桑    时间: 2011/12/3 20:22
专业医闹?你他妈闹来闹去最终还不是为了自己的腰包,但你们这样恶搞把医院全搞惨了,谁来救死扶伤?所以,兄弟姐妹们,还是冷静些吧。坚决不做糊涂的围观者!坚决不被险恶者利用!再看看,再看看,坚决维护全兴宁绝大多数平民百姓的健康福祉!
作者: 画地为牢    时间: 2011/12/3 20:52
什么也不想说,只希望大家都平安、健康!
作者: 坏蛋    时间: 2011/12/4 10:28
深表同情!顶起来,兴宁公检法的公正性。。。
作者: 神山    时间: 2011/12/4 22:32
兴宁公检法什么时候有公正性.公检法大楼 全国一流
作者: 江南雨    时间: 2011/12/5 11:32
深表同情。
作者: 神山    时间: 2011/12/5 15:30
看了很多关于陈建新的帖子.心生好奇.就曾某宏这人我去打听了一下.原来他是孝子.心直.热心肠的人.兴宁二人民医院的事情起因其八十多岁的老父亲什阑尾炎手术.做了二次都没做好而引起的,后经协商由兴宁二院转送黄塘医院治疗.这属医闹吗?在黄塘医院是其哥哥送饭给老父亲时驾驶么托被黄塘医院的护士在门口撞到反被其保安打伤.为讨公道属医闹吗?兴宁人民医院是其姐的儿子.伤心欲绝.难免产生过激行为.就拦大门可以说是警察不作为.那么多警察竞然在一旁任由他们去拦?(有一个照片显示}使人产生一种不好的感觉____-难道__
作者: 坏蛋    时间: 2011/12/5 19:50
看了很多关于陈建新的帖子.心生好奇.就曾某宏这人我去打听了一下.原来他是孝子.心直.热心肠的人.兴宁二人民 ...
神山 发表于 2011/12/5 15:30



    实力加势力决定一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多苦的一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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