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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石马“金脑盖”涉嫌多起强奸案被收押 [打印本页]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1/27 14:14
标题: 石马“金脑盖”涉嫌多起强奸案被收押
近几天,石马人在不停的互相群发短信,危害石马多年的疑似精神病患者“金脑盖”在兴宁涉嫌多起强奸女学生案被收押。本人在2010年6月11日在论坛发帖《学生安全谁来管》谈到“金脑盖”这个石马的重大安全隐患,版主还给于了置顶,但是一直都没有引起当地的父母官重视,如果“金脑盖”强奸案一经官方证实,当地的父母官必须为自已的不作为负责!为受害人谢罪!
作者: 逗你玩    时间: 2011/11/27 15:30
这样的“金脑盖”早就该打成“大翻盖”了。现在了。
作者: 坏蛋    时间: 2011/11/27 15:40
喝脑白金喝多了,就变成白金脑盖。。。。。。。。
作者: 坏蛋    时间: 2011/11/27 15:40
喝脑白金喝多了,就变成白金脑盖。。。。。。。。
作者: 问你呢    时间: 2011/11/27 15:41
把“金脑盖”打成金手铐,可以打好大吧!
作者: 水恋    时间: 2011/11/27 16:03
疑似精神病患者“金脑盖”?是不是才二十来岁的男孩子啊,经常在石马镇上逛的,不认识的人跟他说话看他样子根本就不知道他精神不正常的,然后他说话好像很拽似的,说他在外面混怎样怎样的,是不是那个人啊?
作者: 草民闲言    时间: 2011/11/27 16:24
、、、、、、、、、、
作者: aimin    时间: 2011/11/27 19:08
不清楚。
作者: 吾本客家    时间: 2011/11/27 19:20
现在也兴强奸啊
作者: 方芳    时间: 2011/11/27 19:33
这样的人应该严加惩处
作者: 缘伤    时间: 2011/11/27 19:37
L
作者: 错错错    时间: 2011/11/27 20:38
不是吧?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1/11/27 20:46
不知道真假,如果是真的,这样的金脑盖应该割他令棍!
作者: 323121219    时间: 2011/11/27 21:08
不懂、不明白,什么
作者: 嘉应客家人    时间: 2011/11/27 22:08
这样的金脑盖应该割他令棍!
作者: 嘉应客家人    时间: 2011/11/27 22:09
这样的金脑盖应该割他令棍!
作者: 寒冰    时间: 2011/11/27 22:10
喝脑白金喝多了,就变成白金脑盖。。。。。。。。
作者: 王牌部队    时间: 2011/11/27 22:17
真的吗?此事如真,那相关部门吃什么去了!!!!!
作者: 兴宁705    时间: 2011/11/27 22:32
相干部门?是最神秘的部门啊!有事就找不到的部门!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1/28 09:00
回水恋,应该就是你说的那个“人”。
作者: 五芯级    时间: 2011/11/28 09:50
现在做官的还没正式上任就只顾着捞钱,他们说也是无耐啊,搞个官投资自己的投资太大了!
作者: lyckxmyt    时间: 2011/11/28 10:25
精神病还会强奸吗?而且都是女学生。那是装疯卖傻,想逃避法律的严惩。
作者: cdz    时间: 2011/11/28 12:19
这个“金脑盖”早就该打成“大翻盖”了。现在OK了。
作者: 兴宁第一水军    时间: 2011/11/28 12:20

作者: hebaoxing    时间: 2011/11/28 12:30
确实是个很拽的
作者: 兴宁理想    时间: 2011/11/28 13:06
应该拉去枪毙。
作者: 兴宁张律师    时间: 2011/11/28 17:11
“金脑盖”是不是有精神病?如果真有精神病,则难惩他了,只要惩他的父母或配偶或子女了!
作者: xnzxl    时间: 2011/11/28 18:13
.
作者: 操光鬼    时间: 2011/11/28 18:38
畜生来噶,打靶都唔为过
作者: 小城小市民    时间: 2011/11/28 18:52

作者: 宁江一号    时间: 2011/11/28 21:09
建议在枪毙前收缴作案工具。
作者: zhhh11    时间: 2011/11/28 22:55
建议拉出去枪毙半小时!
作者: 323121219    时间: 2011/11/29 06:12
这个金脑盖真是金脑盖,什么名字不好偏要金脑盖?真是个金脑盖。
作者: 三月桃花情    时间: 2011/11/29 07:20
路过。。。。
作者: 小城小市民    时间: 2011/11/29 07:41
建议在枪毙前收缴作案工具。
宁江一号 发表于 2011/11/28 21:09



    这个建议实在是高
作者: sunman    时间: 2011/11/29 08:47
路过!
作者: 806082126    时间: 2011/11/29 09:02
金脑盖是石马哪里人?叫什么名字?真是有病之人?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1/29 09:12
住石马街上,当然了,是不是精神病要等国家司法鉴定,希望不是精神病,可以直接枪毙,希望网友把这个帖子顶起来,让兴宁的司法知道压力。
作者: 仙人球    时间: 2011/11/29 22:24
这个人在兴城好多人见过,经常在兴城短吃杉吊,说精神病,你们口才还没他好,就是小时候摔破头到现在脑袋一边还缺一块脑盖骨,我认识他,前几天听说己被关在看守所,早就该把他XX了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2/1 10:09
希望对这个案子知情的可以补充。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2/1 10:10
希望对这个案子知情的可以补充。
作者: 起舞弄清影    时间: 2011/12/1 21:35
是黄头发的吗?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2/2 13:10
回43楼,应该就是。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2/3 10:32
不杀“金脑盖”不足伊平民愤!
作者: 仁杰哥    时间: 2011/12/3 10:34
父母官有责任?不太明白。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2/3 20:22
回46楼,“金脑盖”长期在石马街上游荡闹事,是一大公害,只是老百姓都拿他没有办法,当地的父母官听之任之,不管,难道没有责任吗?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2/4 11:04
金脑盖不死 兴宁人永无宁日!
作者: 色鬼    时间: 2011/12/4 11:34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1/12/4 11:56
金脑盖不死 兴宁人永无宁日!
我为妻狂 发表于 2011/12/4 11:04



    诅咒有用的话,还要拳头干吗?拿出实际行动出来,割他载里啊!
作者: 寸草心088    时间: 2011/12/5 11:42
“我为妻狂”贴主,对法律真是十窍通了九窍哟(一窍不通)。没有违法违纪,当地父母官如何能约束其???如何对此事负责???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2/5 19:08
我是一窍不通,我只是知道一个装疯卖傻的“金脑盖”长时期在石马街上调戏女同学,作为当地的父母官,当地的警察,他们既然拿了我们纳税人的工资,他们就有责任保护我们纳税人的安全,我想知道骂我“一窍不通”的网友,请问你有姐妹,你有儿女马?我又请问,难道你就是保护一方的父母官吗?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2/5 19:12
全石马人都知道“金脑盖”干了很多违法的事,只是小老百姓拿他没有办法,国家的公权力不管,谁来管?难道是要我这个“一窍不通”的人来管吗?
作者: 电梯赶驴    时间: 2011/12/5 21:01
割他

割他载里
作者: JIE缘    时间: 2011/12/5 22:50

作者: 323121219    时间: 2011/12/5 23:21
支持‘我为妻狂’的观点。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2/6 11:30
谢谢56楼
作者: 泰宁叔叔    时间: 2011/12/6 21:33
顶楼主一个!
作者: 1如既往—p    时间: 2011/12/6 22:13
前段时间是黄陂一个金脑盖终于惹出了大事!现在是石马的金脑盖!兴宁金脑盖真多!
作者: 石马    时间: 2011/12/6 22:16
就只有他能做这种事.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2/8 11:13
有谁知道“金脑盖”这个大案子的进展?
作者: 转角就离婚    时间: 2011/12/8 23:57
这个金脑盖精神鉴定结论出来了,没有问题的!这次他死定了!
作者: 转角就离婚    时间: 2011/12/8 23:58
已经逮捕!
作者: 一枪    时间: 2011/12/9 00:38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2/9 10:51
“金脑盖”不死,请先问问石马人民,兴宁人民答不答应?问问所以有正义的人民答不答应!
作者: 颍川堂    时间: 2011/12/9 14:02
人渣./..............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2/11 11:06
“金脑盖”这样的人听进去过的人说在里面是最没有地位的,最受欺负的,因为是人类都讨厌这样的“人”。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1/12/11 11:14
“金脑盖”这样的人听进去过的人说在里面是最没有地位的,最受欺负的,因为是人类都讨厌这样的“人”。
我为妻狂 发表于 2011/12/11 11:06



    进去后估计被人拿扫把棍天天捅屁眼!被人打到地上爬着行,边爬边学狗叫!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2/15 19:03
石马没有了“金脑盖”,老百姓可以过上一个稍微祥和的春节。
作者: 陈增威    时间: 2011/12/15 19:10
疑似精神病患者“金脑盖”?是不是才二十来岁的男孩子啊,经常在石马镇上逛的,不认识的人跟他说话看他样子根 ...
水恋 发表于 2011/11/27 16:03



    你怎么 那么清楚呢?你男朋友吗?
作者: 我为妻狂    时间: 2011/12/18 16:43
是的,就是那个人,表面看不出来的,是不是真的精神病,要等司法鉴定的。
作者: 明天123    时间: 2011/12/18 21:35
????????????
作者: wenxiong123    时间: 2012/3/29 23:04
!!!那种人最好给来个死刑 这加上吃个子弹,死了哪石马就是好事了,
作者: wenxiong123    时间: 2012/3/29 23:08
那个人都打不怕的,我们看一次就打一次的,那种人就叫做,死牛皮,
作者: 龙在江湖    时间: 2012/3/29 23:11
没收作案工具
作者: 1469    时间: 2012/3/30 01:04

作者: msj    时间: 2012/3/30 16:39
这样的人应该严加惩处!
作者: ZX132888    时间: 2012/5/27 07:09
都是小弟弟惹祸…把收了(割断
作者: 真牛    时间: 2012/5/27 07:13
可能是强奸刺激,法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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