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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发表了某帖子的回应 [打印本页]

作者: 老何    时间: 2011/6/14 18:27
标题: 关于发表了某帖子的回应
上个月随意的发表了一篇帖子,是关于朋友在团结路买裤子的经历。昨天当事人给我信息,告诉我裤子已经拿回来了,叫我删贴息事,当事人说她不想惹上麻烦。说实话,那次发帖以后,由于工作缘故一直没上论坛看看,刚刚抽空去看了一下帖子,想着删掉的。但某些评论,让我现在改变了主意,帖子,我还是要删的,但我保留一个月,顺便告诉那个和我说小心负法律责任的人说:别吓我。我不是法盲。你认为我那篇帖子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尽管的去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你的权益。还有,我也不像当事人那样怕事,被人威胁几句就退缩。我知道即使你不是店主也和店主多多少少有点关系。你也别拿威胁当事人的手段来威胁我,我不吃那一套,明白??如果某些人再威胁当事人的话,我想,那时候是我采取法律手段了。
作者: 伊人何过    时间: 2011/6/14 21:12
掌声鼓励一下
无商不奸
无商不利
作者: 宏香    时间: 2011/6/14 21:16
谁怕谁呀?还恐吓他人,楼主把服装店名报上来,他黑?别人比他更黑。说不定那天店就着火了。
作者: 宏香    时间: 2011/6/14 21:22
曝光团结路福建时尚女装《骄傲名甸》,存在欺骗消费者嫌疑。
作者: 陈528560    时间: 2011/6/14 21: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烦人    时间: 2011/6/14 21:37
支持楼主
作者: 新的开始    时间: 2011/6/14 21:40
给力支持!
作者: 跳舞兰    时间: 2011/6/14 22:12
支持楼主
作者: 拥抱阳光May    时间: 2011/6/14 22:28
支持楼主。
作者: 想起那次没给钱    时间: 2011/6/14 22:32
外地人那么串?
作者: ☆雅◎趣☆    时间: 2011/6/14 22:38
坚决支持楼主
作者: zyx-603    时间: 2011/6/14 23:37
打击奸商。
作者: 小小鱼儿    时间: 2011/6/14 23:49

作者: 若愚    时间: 2011/6/15 01:31
给力支持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1/6/15 06: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鸣则已    时间: 2011/6/15 08:03
支持你!
作者: 居家美    时间: 2011/6/15 10:10
这个要顶楼主
作者: 老何    时间: 2011/6/15 10:20
谢谢各位朋友的支持和厚爱,本人深感激动。其实当初发帖的原意,就是希望能让商家和顾客之间平和的协商而已,但我没想到因为我一份帖子,引来某些人对我朋友的人身安全威胁。我写这帖子的原因就是要告诉那些威胁我朋友的人,帖子是我写的,别把怨气发到弱者身上去。如果我在兴宁的话,我想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打电话给民生820,而不是在论坛发帖子。看到一些新手在那里回帖,呵呵,明眼人都知道,你们懂的······我也顺便说一句,是兴宁人都知道兴宁人的性格,虽然不喜欢主动惹事,但也别动不动就威胁人。或许你势力大,但我就一句:我光脚的还怕穿鞋的?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厚爱····
作者: 我很好    时间: 2011/6/15 10:22
支持楼主
作者: 张果老    时间: 2011/6/15 10:37
到团结路买衣服的一般不上这个网,呵呵。
作者: 维芝雅养生馆77    时间: 2011/6/15 10:47
这个做法很好!反正有啥就说出来给大家注意一下,免得更多的人“上当”
作者: 怀旧    时间: 2011/6/15 10:48
维权“3.15”。
作者: xnzzp    时间: 2011/6/15 12:07
315过了,没用。中国老百姓维权是最难的。
作者: 老何    时间: 2011/6/15 13:30
话说,刚才有人私聊我。大概内容是如果两天内不删帖,找到我就整死我······帖子,我是铁定不会去删了····你要找我,我不说我在哪,你也挺难找到我,我也不想你难做,不就是要地址嘛,为何不回帖问呢·····那么辛苦要搞得私聊····我上班地址是:广州市科学城天丰路一号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消防办公室,你来了的话,我给你报销车费哈
作者: 冰冷夏    时间: 2011/6/15 14:37
应该矛岸串的,,,会不会夸大了啊!!!
作者: 平安是福    时间: 2011/6/15 14:53
支持楼主!打倒奸商!
作者: 磊磊    时间: 2011/6/15 15:11
支持楼主!打倒奸商!
作者: boyxing3333    时间: 2011/6/15 15:45
回复 24楼 老何


    支持楼主。。。有事可网上联系,肯定会有人帮助你的。。。
作者: maitong    时间: 2011/6/15 17:04
回复 24楼 老何


    如果你觉察到对方会对你怎样,马上私下跟我联系,我来收拾他!
    你那个朋友,在兴宁,我鞭长莫及,你最好叫他(她)记住对方的特征,我们回到兴宁就可以找出他们来,让他们好看!
   法律方面不不用担心,警察是狗,法官就是墙头草,你懂的。
作者: 老何    时间: 2011/6/15 18:02
回复 24楼 老何


    如果你觉察到对方会对你怎样,马上私下跟我联系,我来收拾他!
    你那个朋友, ...
maitong 发表于 2011/6/15 17:04



    谢谢朋友了。额·····其实我说了,这事,我的初衷就是想平淡的解决。我相信还不至于会闹得怎么样,至于我朋友,我想,我还是相信兴宁治安的。
作者: wullone    时间: 2011/6/15 18:28
话说,我在淘宝买到描述不对版的衣服,我给了店主“中评”,结果店主打电话给我,很有耐心地跟我沟通,说怎样处理才能让我满意,让我改一下评价,结果,沟通20分钟后,我改它为好评了。那个什么XX的团结路店主,学着点吧。
作者: 短暂的美    时间: 2011/6/15 18:45
楼主好样的
作者: lchj    时间: 2011/6/15 19:13
支持一下
作者: 251314    时间: 2011/6/15 19:28
支持楼猪
作者: 泰宁叔叔    时间: 2011/6/16 06:10
真有这事的话,ZF、GS、GA干什么啊
作者: 奈我何    时间: 2011/6/16 10:04
支持楼主。
作者: 瞧麻    时间: 2011/6/16 15:04
支持楼主。
作者: 宁新苗条肥仔    时间: 2011/6/16 15:14
咦,突然一个惊奇的大发现。兴宁人开始自觉的团结起来了,很好,兴宁的形象也高大起来了,打击奸商,把奸商赶出兴宁去,还兴宁一方净土。
作者: 望江啊哥    时间: 2011/6/22 09:28
支持楼主
作者: jia嘉    时间: 2011/6/22 09:51
支持楼主
作者: 转角就离婚    时间: 2011/6/22 11:47
回复 24楼 老何


    如果你觉察到对方会对你怎样,马上私下跟我联系,我来收拾他!
    你那个朋友,在兴宁,我鞭长莫及,你最好叫他(她)记住对方的特征,我们回到兴宁就可以找出他们来,让他们好看!
   法律方面不不用担心,警察是狗,法官就是墙头草,你懂的。
Maitong:
            你的正义感我支持你,但你要骂人也不要太过分(警察是狗 ),我不管你有多帅、多串。在兴宁不服可以约地点见面!
作者: 转角就离婚    时间: 2011/6/22 11:59
回复 29楼 maitong


   请你说话不要那么的过份,那天你在兴宁给人砍的时候最好不要报警(你说:警察是狗)。
   补充:如果我这样说你你有意见的话,在兴宁你随便约地方,我一定来会你!(看了你的发言我知道你很帅、很串的、有料到、有抓百的人)
作者: 寸草心    时间: 2011/6/22 13:41
你们不是生意竞争吧??那我就支持楼主罗。嘻嘻
作者: zyx-603    时间: 2011/6/22 14:12
强烈要求把店名报上来。
作者: 呵呵    时间: 2011/6/22 14:31
虾么负法律责任
虾么拿起法律还击
这都是哪跟哪的事
楼主多虑了
作者: maitong    时间: 2011/6/22 14:43
回复 42楼 转角就离婚
哈哈,我这个行业接触警察太多,难免有固定思维。看来你是个有正义感的警察。我要对你道歉!
作者: 转角就离婚    时间: 2011/6/22 16:15
回复 46楼 maitong


    呵呵呵,maitong我们看问题都要客观点,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正反两面。
作者: 他乡的兴宁人    时间: 2011/6/22 19:02
这样的贴顶起来,谁怕谁啊
作者: loo    时间: 2011/6/22 20:13
顶,打倒他们
作者: 新手007    时间: 2011/7/28 09:36
路过!!顶下!!!!!!!!!!!
作者: 坏蛋    时间: 2011/8/15 09:36
哈哈,讲就一条龙,做就一条虫。
作者: 好东东    时间: 2011/8/15 10:11
顶上..............
作者: 迟猪佬    时间: 2011/8/15 10:31
哦哦哦哦哦
作者: 晖洒大地    时间: 2011/8/15 14:18
这个必须顶啊。。。买你东西还受罪,你当你谁?
作者: 小丘    时间: 2011/8/15 15:00
支持,顶起
作者: 若愚    时间: 2011/8/15 22:33
给力支持!
作者: 民间艺人    时间: 2011/8/16 00:18
支持楼主。
作者: 1524875582    时间: 2011/8/16 00:35
给力支持! 现在如何?
作者: 唔同介声音    时间: 2011/8/18 16:53
咦,突然一个惊奇的大发现。兴宁人开始自觉的团结起来了,很好,兴宁的形象也高大起来了,打击奸商,把奸商 ...
宁新苗条肥仔 发表于 2011/6/16 15:14



我最喜欢的就是这句-----------   兴宁人开始自觉的团结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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