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9/4/2 20:32

兴宁市坭陂镇官陂村非法堆填异地垃圾废料,环保等多部门失职失责问题


2018年以来,梅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有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二、兴宁市坭陂镇官陂村非法堆填异地垃圾废料,环保等多部门失职失责问题。

经查,2018年4月底至5月19日间,官陂村村民肖某祥等人(另案处理)在官陂村龙眼佛坑尾非法转移、偷倒、堆填异地垃圾废料近300吨,兴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坭陂镇党委政府、官陂村委等部门巡查监管不到位,监督清运垃圾不力,引发群众集体上访,致使政府处理该非法填埋异地垃圾先行垫资30多万元。此外,坭陂镇党委政府在发现群众集体上访后,仅简单清理部分垃圾并安抚群众,没有及时依法依规从重从快处理,直至8天后才组织大规模清运,存在慢作为;兴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未及时对垃圾进行定性立案,监督清运垃圾不力,存在慢作为。2018年11月,兴宁市纪委给予兴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曾海胜、坭陂镇分管环保所副镇长陈永文、坭陂镇环保所负责人李斌、官陂村村委副主任肖伟东等4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兴宁市环保局局长黄伟文、坭陂镇党委书记邓利民、镇长陈云、镇林业站负责人何妙新等4人诫勉处理。


节选自客都清风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兴宁市坭陂镇官陂村非法堆填异地垃圾废料,环保等多部门失职失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