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冰x 发表于 2018/8/24 15:35

给兴宁市法院,检察院的一封公开信:

改革开放以来,刘造贤在叶塘任书记期间,大肆侵吞国有资源,国有资产,集体财产,百姓利益打击干部,对不投他票的村书记(十人)连夜免职,颠倒黑白,欺压百姓。……调任兴宁粮食局后,由于继续侵吞国有资产,引众怒不断上告才判监外三年,一毛不拔,依旧一直操纵社会。刘造坤在法院开车期间就依势兄弟在梅州法院的权势,操纵兴宁法院,我说拘留就拘留,我说罚款就罚款,材料由我做,判你三年也可以。罚款就在酒家聚众消费,拉邦结派,培植黑恶势力。在法庭上都公然说到河源调马仔。十九大都还敢把生产队的公田出卖。改革开放以来,兴宁究竟有多少冤假错案?是谁在兴宁A8网以威协,恐吓,污辱的言词向我发出警告?难道十九大还是跟十八大一样只是一阵风吗?兴宁的保护伞难打,你护伞的黑恶势力更难除。反腐任重而道远,永远在路上。

燕南天 发表于 2018/8/25 21:47

黑老大归案了没有?

沉冰x 发表于 2018/8/26 19:01

这个问题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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