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住建局 发表于 2016/12/1 10:51

整理出兴宁房地产的若干问题,请大家各抒己见为今后的房地产市场献解

住建局以及相关部门:
          以今日为止,兴宁房地产如此混乱,其根本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过去是人为问题,那么未来就是法律法规问题。当务之急政府要为百姓解决问题。
          一:开发商报建--建楼--预售--竣工验收。过去开发商申请报建一个图,施工建设一个图,竣工验收一个图,最后业主发现货不对板的问题,容积率不准确等因素。
          二:开发商土地证年限:分为商业50年、住宅70年,最终不动产登记证是按照开发商拿地为起止日算起。往往出现同一个小区地块年限有差异。然而政府损失的是有些开发商拿着建设住宅用地,却用于商住两用,明显政府转让费用和税收少了许多,银行却有住宅和商住按揭首付问题,工商局有营业执照准入问题。
          三:预售许可证:开发商申请预售,过去楼体未封顶,国土证不齐等即可办理,造成超高或者土地抵押问题。如若楼体必须封顶,几本国土证务必须“合证“为整个地块再申请预售,可解决因超高和土地抵押未能办证问题。
          四:如今申请预售证必然需要网签合同,网签预售代表着开发商申请该楼盘需要建立的销售的房源信息。往往此网签和其他部门未连接系统真正到了办证时候,开发商可以随意添加那么就造成申请前和申请后房源不对版。这一条虽对业主无损失,但可以鉴定住建部门失职,必然不动产登记部门发证有影响。
          五:面积问题,预售前开发商自测与最终房管测绘面积有差异,销售面积和不动产登记面积不对称,差异大。如若楼体封顶房管测绘所前去测量再申请预售,面积按照房管测绘销售万无一失。
          ......

梅县混蛋 发表于 2016/12/1 11:34

坐等zyn出现,此贴至少可以热闹一个月份。

梅县混蛋 发表于 2016/12/1 11:36

论坛zyn家人亲戚一定会出现在这个帖子

梅县混蛋 发表于 2016/12/1 11:44

估计zyn一直在骂梅州,为何兴宁市委书记不是涯。

梅县混蛋 发表于 2016/12/1 12:01

不做官,二月二。

兴宁好男 发表于 2016/12/1 12:07

听说新兴雅苑房产证至今未办,上诉至省政府,这下兴宁的相关人员就有好戏看了哈哈哈哈

很精彩的兴宁 发表于 2016/12/1 12:07

梅县混蛋 发表于 2016/12/1 11:44
估计zyn一直在骂梅州,为何兴宁市委书记不是涯。

不要笑,看到咁多老乡买老问题房要有点同情心。家乡需要你摇旗呐喊,也需要大家讲出缺点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1 12:48

混蛋老弟,买房花了六七十万真金白银还办不了房产证,还真不如在惠州陈江惠阳淡水或东莞镇上买房,也是五六千一平,但是绝对沒有房产证办不了的问题。

全力08 发表于 2016/12/1 12:52

开发商先要办总证吧?

全力08 发表于 2016/12/1 12:53

买房子也是个技术活。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1 12:53

梅县混蛋 发表于 2016/12/1 11:36
论坛zyn家人亲戚一定会出现在这个帖子

混蛋老弟,我家乡侄ZyN话,坚决反对雅苑的人集会维权,几话建议爱走司法途径,即是去告无良开发商阿鸡哇。

兴宁好男 发表于 2016/12/1 14:41

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有无合同约定超过90天未办理产证都是违约哦

摇摆的年代 发表于 2016/12/1 14:51

兴宁好男 发表于 2016/12/1 14:41
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有无合同约定超过90天未办理产证都是违约哦

你就不知道,大把开发商因什么原因拖延办证,或者办理不了证。
住建部门在预售证办理之前严格把关,就不会有办不了的证。。。

zyn 发表于 2016/12/1 16:12

梅县混蛋 发表于 2016/12/1 11:34
坐等zyn出现,此贴至少可以热闹一个月份。

请您多指教。写点好文章给政府领导人给大家早的拿房产证。最多涯请您喝酒。请批评。

zyn 发表于 2016/12/1 16:31

梅县混蛋 发表于 2016/12/1 11:36
论坛zyn家人亲戚一定会出现在这个帖子

您文笔好,写(文章)话领导知,乡亲的房产证久久拿不到,屋家不安宁,外面的人也不安宁了。不是讲牙花。涯想做下中介赚的钱过年都不敢介绍。

小黄人 发表于 2016/12/1 16:43

当务之急政府解决即是房产证,更是重新整治自身队伍的错误所在之处。很多部门人员随着年龄增加,一些根本不适合当今形式的发展,应该调离岗位,让年轻的一代胜任。旧的势力不去,新的势力不来,新的环境新的观念体现不出来。

小黄人 发表于 2016/12/1 16:51

这一次大量因房产证问题引起的过去诸多问题凸显,足于说明今后政府有一段时间去摸索。

zyn 发表于 2016/12/1 16:51

梅县混蛋 发表于 2016/12/1 11:44
估计zyn一直在骂梅州,为何兴宁市委书记不是涯。

这个位置,您可以追求,很多人也在努力。实事求是说,涯没能力担当。工资高低不论(也不一定多),至少要二地分居,涯不愿意。您争取一下吧。祝好!

zyn 发表于 2016/12/1 17:03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1 12:53
混蛋老弟,我家乡侄ZyN话,坚决反对雅苑的人集会维权,几话建议爱走司法途径,即是去告无良开发商阿鸡哇 ...

不告,就没有确入口。怎么重视?集合喊二句完了,散棚。有载令用。向学生学习一下,比大家聪明。所以要读书,知识有用的。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1 17:10

曹县赵家人的思维方式确实不一样。这得感谢裆的教育有方。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1 17:17

告,或许是旷日持久的官司,然后在拖字诀后就消磨了斗志,然后就不了了之没有了然后;集体维权或上访,又奔顶高帽里话是聚众闹事,咋就两难了呢?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1 17:25

zyn 发表于 2016/12/1 17:03
不告,就没有确入口。怎么重视?集合喊二句完了,散棚。有载令用。向学生学习一下,比大家聪明。所以要读 ...

错,要学法,流氓懂法律讲法律,更无敌无耻于天下!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1 17:42

若是阿鸡话玩不转了爱申请破产保护,那就是学到法律的精髄了。学贯中西啊。不过悲怆的是最终谁买单?

请问住建局 发表于 2016/12/2 09:11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1 17:42
若是阿鸡话玩不转了爱申请破产保护,那就是学到法律的精髄了。学贯中西啊。不过悲怆的是最终谁买单?

并不能说百姓要通过法律途径劳师动众就可以解决问题的根源。。
首先住建部门要以身作则为百姓着想。。政府有作为,百姓不必过去操心(今年大量房地产问题凸显)。政府如今要引以为戒,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是正道,否则以后重蹈覆辙等于拿去石头砸自己脚-----脱裤子打屁多搞。

xncz1388 发表于 2016/12/2 09:22

说得非常好啊……

摇摆的年代 发表于 2016/12/2 09:50

楼主说的正确,应该从申请预售证之前严抓各项手续,对今后业主办证很大帮助

zyn 发表于 2016/12/2 16:35

若涯在这里买了房,我一定会与各业主一起努力维权。同时,涯也一定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告开发商未履行合同给涯办房产证的责任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胜诉是无疑的,也许会是得到暂时“空”的胜诉,但从此后拥有法律的保障依据,可以保障涯的权益,也得到今后追塑违约人权利。在社会上很多信任缺失的情况下,涯只有信仰法律、相信法律!不是的话,涯还相信什么?

补充内容 (2016/12/2 17:09):
知“最高法改判聂树斌无罪”的消息后之感。

补充内容 (2016/12/2 22:17):
Red]实事求是万岁!!![/color]

补充内容 (2016/12/2 22:19):
实事求是万岁!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2 17:07

zyn 发表于 2016/12/2 16:35
若涯在这里买了房,我一定会与各业主一起努力维权。同时,涯也一定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告开发商未履行 ...

老侄,前一阵啊八有人说啊鸡将要申请破产保护,如果真的属实,按照破产保护的程序,那就是,首先支付工人工资,然后是偿还借贷国有银行的钱,最后才是支付欠供应商的货款,哪里还有钱赔偿那些买了他的房子办不了房产证的业主?(如果啊鸡对公帐号或私人帐号上真的没钱,就连工人工资都不用支付,就是说穷过水鬼里燥过糠,要钱真没有,烂命倒有一条)破产保护法,这个挺洋气的充满人性关怀的东西,到了中国,并没有象保险直销等一样变了味,而是西为中用,原汁原味,不折不扣的得到了贯彻实施,老侄,你又咋看呢?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2 17:16

据说兴宁人熟知的叶矮古就深谙此道,认真伙老里太鼠.

愤怒的小乌 发表于 2016/12/3 09:04

zyn 发表于 2016/12/2 16:35
若涯在这里买了房,我一定会与各业主一起努力维权。同时,涯也一定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告开发商未履行 ...

新兴雅苑成功能够办证,是因为业主们团结一致,兴宁政府不作为直接向梅州市ZF维权,梅州政府不行向省政府维权。此次并没有通过法律手段,即使用法律也是何年马月才能解决呢。。。简单的道理:个人或“小范围”因力量小,只可以通过所谓法律。。。兴宁相关部门就是因为知道自己有失职之责,对于群体事件,ZF也怕事怕曝光。。。
所以治标不治本是目前现状,兴宁ZF根本不清楚问题的出处,永远都是业主维权,其实ZF本身就有责任。



请问住建局 发表于 2016/12/3 10:10

全力08 发表于 2016/12/1 12:52
开发商先要办总证吧?

这位阿先,总证是不动产登记中心未成立之前的事情了。开发商要先把整栋每一套房源确权公司名下,再每一户转移业主名下的流程

全力08 发表于 2016/12/3 10:16

阿先不讲了,反正遇到过了,不过很快解决了。

宁水情长 发表于 2016/12/4 00:01

住建部门领导现在是李坤明,原先的龙田镇委书记

宁水情长 发表于 2016/12/4 00:03

听说比较载领屎,前几天看到一个小视频是关于办房产证的,确实有些阿青是比较载底的,兴宁牛鬼蛇神多,顶着乌纱帽办狗事

摇摆的年代 发表于 2016/12/4 09:06

兴宁的官员一边顶着招商引资为开发商放行政策,一边是被陷害的平民百姓。。归根到底就是政府无能,楼主分析的透彻,住建部门能将这几条做足都能摆脱困境。。
据说住建部门一二三把手都在某大型楼盘抓堆买房,房不是不能买,是否“正当”呢?!有待参考。。联想起北京市某女副市长,用职务便利,帮自己和亲戚朋友拿了比市场价格低多少倍的手段,哪么就会为开发商暗中办事或行方便,结果能拯救房地产混乱局面吗?!肯定是不行的。。

加田 发表于 2016/12/6 00:17

什么社会,,全家人省下血汗钱买房花了六七十万真金白银到今天还没有办出房产证。。。。。。。!!!!!!!!!!!!!!!!!!!!!!!!!!!!!!!!!!!!!!!!!!!!!做梦没有想可以如此乱!!!!!!!!!!!!!!!!同旧社会给地主压榨有什么区别呢!!!!!!!!!!!!!!!!!还我全家血汗钱还我公理好社会生存生活!!!!!!!!!!!!!!!!!!!!!!!!!!!!!!!!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6 05:50

宁水情长 发表于 2016/12/4 00:01
住建部门领导现在是李坤明,原先的龙田镇委书记

又是龙田人????????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6 05:59

加田 发表于 2016/12/6 00:17
什么社会,,全家人省下血汗钱买房花了六七十万真金白银到今天还没有办出房产证。。。。。。。!!!!!! ...

想到六七十万里面,要交税的部分且不管它,但是房地产商暴利赚取了40%,按揭银行又赚取了十几万,还没有房产证,房地产商,银行,新时代的吸血鬼,真心黑!堪比旧社会的地主黄世仁,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tsrj2016 发表于 2016/12/6 06:19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6 05:59
想到六七十万里面,要交税的部分且不管它,但是房地产商暴利赚取了40%,按揭银行又赚取了十几万,还没有 ...

有那么多?目测应该没有。去掉成本去掉税,应该也所剩不多了。最大的赢家还是收税的吧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6 08:39

tsrj2016 发表于 2016/12/6 06:19
有那么多?目测应该没有。去掉成本去掉税,应该也所剩不多了。最大的赢家还是收税的吧

房地产商,银行,是狗食天财,紧吃紧有来!

小黄人 发表于 2016/12/6 09:17

tsrj2016 发表于 2016/12/6 06:19
有那么多?目测应该没有。去掉成本去掉税,应该也所剩不多了。最大的赢家还是收税的吧

兴宁的拿地都便宜吧。。。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都优惠政策的。。
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总房价的5%、契税客户自己缴纳。。企业最终一套房百分之四十是有的。。

小黄人 发表于 2016/12/6 09:19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6 08:39
房地产商,银行,是狗食天财,紧吃紧有来!

不是ZF没有办法处理问题,问题是解决了,还要ZF干什么呢。

愤怒的小乌 发表于 2016/12/17 08:36

现在相关部门都是被开发商养着的人,还拿着国家俸禄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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