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古 发表于 2016/7/6 15:30

兴宁警方24小时查处10名吸毒人员!

梅州兴宁市公安局在强势推进“飓风2016”行动中,针对本市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打防管控”四举措同落实,收到明显的打击成效。7月4日,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行动再传捷报,东街派出所、坭陂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快速反应、果断出击,24小时内连续查获马某、陈某崇、高某林、陈某、刘某等10名涉毒人员,其中马某(女,兴宁市福兴街道人)系河源市公安机关贩毒网上在逃人员。

       7月3日中午一点多钟,该局东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兴城北门附近的一出租屋内有人吸毒,并有可能乘出租车离开,民警接到报警后马上出击,在北门门口守候伏击,10分钟后,一辆可疑的出租车出现在民警的视野中,于是立即尾随跟踪。

       当跟踪至田家炳中学门口红绿灯时,民警利用等候绿灯的时机,果断上前盘查,当场在一嫌疑人身上查获冰毒2小包。民警遂将该车上的3名嫌疑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尿液检测,马某、陈某崇、高某林等3名嫌疑人尿液冰毒测试均呈阳性反应。

       经审讯,陈某崇、高某林如实供认了他们在马某的出租屋内一起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同时,通过比对,发现马某于今年6月因贩毒被河源市警方列为网上逃犯。随后,民警巡线侦查,于当晚在环城东路将另一吸毒人员陈某静查获。目前,马某已移送河源警方,陈某崇、高某林因吸毒成瘾拟送强制隔离戒毒,陈某静因哺乳期责令其社区戒毒。

       7月4日上午,坭陂派出所经过前期大量跟踪摸排工作,在坭陂镇陂坊东路成功捣毁一个隐秘的吸毒窝点,先后循线抓获吸毒人员陈某、刘某等6人,并侦破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一宗。

       经审讯,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嫌疑人陈某对其长期纠集郑某、张某等多名吸毒人员多次在其家中吸食冰毒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吸毒人员刘某、王某等5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陈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仍在抓紧追捕中。

笑古 发表于 2016/7/6 16:44

兴宁警察有作为就应该赞扬。继续严打整治下去,净化兴宁的社会环境。

XN395549395 发表于 2016/7/6 17:35

严查严打,好事,营造良好社会治安,提供良好投资环境,

萨牙 发表于 2016/7/6 19:24

抓到就别放出来了。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7/6 20:27

吸毒者说起来满眼都是泪啊!希望进去后,能戒除掉,重新过上正常人生活。不过戒毒所也不是电视电影上描述的那样充满正能量,唉,不多说。好自为之吧!

郑子姬 发表于 2016/7/6 20:42

毒,能毁生命的一定范围。

dgj 发表于 2016/7/6 21:32

必须要有自控能力

xingningw 发表于 2016/7/6 21:35

必须严厉打击
一毒毁前程
二毒毁人生

淋生锅 发表于 2016/7/8 08:50

沾上了毒品,也就是雌鸡叫~屙壳辽!吸贩制毒,就是寿星公吊颈~嫌命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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