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怪现像:个人权利大于国家法律之上,恶意霸占公共地方,强行堵塞消防生命通道...
兴宁市文峰一路东二区与东三区之间是有一条20米的规划路道,东二区与东三区的全部市民都要从此通过,从2007年至2016年长达9年期间,不间断的向宁新镇政府反映过、向宁新国土所反映过、向兴宁市信访办反映过,在2010年--2016年长达6年的时间内,有人用建筑垃圾、砖块无数次的围堵!!在2014年年底终于在市政府的大清理中清理干净,返还我们的空地。然而好景不长,在2015年11月左右,有人用砖块围堵,让我们在不和谐的环境下过年!2016年3月30日,围堵升级啦!用红砖把路口围成一个圈,要做房子啦!水泥沙石到位!!恶意霸占公共地方无法无天! 全体民众的出行安全及人身生命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如果发生火灾后果不敢想像!!在朗朗青天白日之下,在当今法治社会之间还能发生如此事件,让人无法理解!!现东二区东三区的全体民众祈求政府给予解决之道,返还我们合法权利!不要让不法份子继续倡狂下去!
(有图有真像!请各位看官无限转发!)
胆真肥 感同身受,哎! 政府会给一个合理的解释民生820也可以上法院。关键是问题还是钱的问题舍不得花钱请律师。钱 钱钱都是钱作怪 这也行?;P 东二区及东三区的全体民众祈求政府给我们作主!
东二区及东三区的全体民众百拜敬上!
本帖将全程直播事态进展。。。。。。
感谢媒体的力量!
感谢党和政府!
一纸诉状到法院 这里可能有什么误会 规划是可以随时改的。这里是中国,不是美国。现在也只是圈地。没看到在建房子。从图看出。圈的这块地是在2栋楼之间。可能规划改了 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关键是要拿出证据和法律依据出来。 这里有个细节就是这个在2014年年底终于在市政府的大清理中清理干净,返还我们的空地。细节在这里市政府的大清理中清理干净这是什么概念意思就是说 年底大清理顺带把这个也清理掉。是顺带
不是特意去清理只是借 年底大清理顺带清理掉。
感谢各位看官们的关心关注:在这里表衷心的感谢!(事态由圈地转为建房,老下事,上图,看图说话吧!) 敢这么大张旗鼓的搞就不怕你们闹,感觉那块地应该人家买了吧。! 去住建局告嘛,看他们建房有没申请,有没审批 231 发表于 2016/4/4 14:43
去住建局告嘛,看他们建房有没申请,有没审批
顶一个!
2016年04月05日,今天是清明节后上班的第一天!辛酸的维权之路在进行中。。。。
我们在静静的等待政府相关部门给我们一个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现在开始计时---请各位看官品鉴事态进展。。
本帖将以最快的速度更新事态进展。。。。(考验政府相关部们的执法能力!)
真是无法无天!让政府去处理!如果政府不处理就是行政不作为!
行政不作为就是违法行为! 让对方拿出他的证件来证明那块地是他的,让他拿出准建证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dizzy:
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人治社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兴宁A8 霸道 谁给他胆子 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
支持楼主!!!
:curse: 你好,来信收悉,你反映的诉求已由住建部门调查处理,城监大队和宁新街道办工作人员已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和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下来相关部门将跟进处理。
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11日
你好,来信收悉,你反映的诉求已由住建部门调查处理,城监大队和宁新街道办工作人员已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和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下来相关部门将跟进处理。
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11日
这个是官方回复吗??????? 维权 政府行政不作为!! 难道又是官商勾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法可依!
http://www.gov.cn/flfg/2007-10/28/content_788494.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七十四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0月28日 你好…………你的问题已经解决~~~~谢谢你对政府的监督 2016年04月12日上午,终于完成了强拆!但砖块仍堵在通道外。。。。希望能还一个安全通畅的消防生命通道!!
事态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政府给力!!让不法份子无处可藏!此处可留下100个赞!!
给兴宁政府点赞!!让我们在外的游子看到了政府为民办事的决心!!
各位看官给力.... 给力,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当今法治社会!真理是存在的!!!100个赞请收下!! 2016年04月05日,今天是清明节后上班的第一天!辛酸的维权之路在进行中。。。。
我们在静静的等待政府相关部门给我们一个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现在开始计时---请各位看官品鉴事态进展。。
本帖将以最快的速度更新事态进展。。。。(考验政府相关部们的执法能力!)
事态最新进展:
今天是2016年04月12日,从维权之日起8天的时间内,政府相关部门强有力的执行力!各位看官有目共睹!8天的时间除去双休日2天,6天*24小时=144小时内,政府相关部门给力的行为!各位看官请您们给点掌声吧!:victory:
兴宁的全体民众都给你们行注目礼,你给我们办了一件实事!办了一件好事!
最后希望能尽善尽美!砖块的清理还没有完成!感谢您们!您们辛苦啦!
各位看官,小二在此谢过!! 赞一个!!还请相关部门能尽快完成清理工作!!!
拆违砖块仍然堵塞通道!!谢谢您们!!
(2016.04.14日)
是谁占用这个地方?是什么级别的官员? (本帖将不断的更新事态的最新进展)
老百姓辛酸的维权之路还在进行之中。。
请各位看官等待。。。。。
2016年04月18日,从2016年04月05日维权开始计时!----已经过去13天啦。。。。
请各位看官继续等待。。。
2016年04月12日强行拆除违建,但强拆已经过去了10天的时间啦,建筑垃圾仍然堵塞消防生命通道,我们的春天还远吗?各位看官请继续等待。。。
为人民服务!恳请为百姓作主!2016年04月23日:@
将一直关注 为什么我们的合法权益就会得不到合理的保障呢?
无法无天呀!!!
各位看官!!事态最新进展:(看图说话吧!我不想说粗话!)
你那边最起码还动过手拆,我这里消防通道搭杂间的事直接没人鸟 期待政府相关部门尽快解决!还我们的消防生命通道。。。。
请各位看官继续等待。。。。
无奈的只能等待。。。
狗东西,无法无天!!! 经过了222天的努力!我们还在水深火热之中。。。。
祈求政府给我们作主,还我们一个卫生、安生的生活!
谢谢!! 经过了222天的努力!我们还在水深火热之中。。。。
祈求政府给我们作主,还我们一个卫生、安全的生活!
谢谢!! 来龙去脉述一下。谢谢! 兴宁市文峰一路东二区与东三区之间是有一条20米的规划路道,东二区与东三区的全部市民都要从此通过,从2007年至2016年长达9年期间,不间断的向宁新镇政府反映过、向宁新国土所反映过、向兴宁市信访办反映过,在2010年--2016年长达6年的时间内,有人用建筑垃圾、砖块无数次的围堵!!在2014年年底终于在市政府的大清理中清理干净,返还我们的空地。然而好景不长,在2015年11月左右,有人用砖块围堵,让我们在不和谐的环境下过年!2016年3月30日,围堵升级啦!用红砖把路口围成一个圈,要做房子啦!水泥沙石到位!!恶意霸占公共地方无法无天! 全体民众的出行安全及人身生命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如果发生火灾后果不敢想像!!在朗朗青天白日之下,在当今法治社会之间还能发生如此事件,让人无法理解!!
现东二区东三区的全体民众祈求政府给予解决之道,返还我们合法权利!不要让不法份子继续倡狂下去!
2016年4月11日回复: 你好,来信收悉,你反映的诉求已由住建部门调查处理,城监大队和宁新街道办工作人员已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和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下来相关部门将跟进处理。
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11日 2016年4月12日拆除违章建筑已经过去了有200多天了!我们也去了只要我们能去的单位反映情况(宁新镇政府、兴宁市建设局、兴宁市城管局、兴宁市国土局、兴宁市信访办等机关单位)无数次!反映无果!
最后希望政府能还我们一个宁静安全的合理合法的环境!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处分!
我只有一个小小的请求:我们要回家!但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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