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zjgtg 发表于 2016/2/17 21:04

小区停车费不应收

  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所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使用费?  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  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兴宁臭老九 发表于 2016/2/17 21:17

其他国家情况我不清楚,在中国,黑白颠倒,普通百姓住的楼盘物业是主人,业主才是孙子,豪宅人家有权有势,惹不起。

dgj 发表于 2016/2/17 21:29

这种事发生的已经多了

chenjianli 发表于 2016/2/17 21:47

支持

朱岭寨公园 发表于 2016/2/17 21:59

十分支持

朱岭寨公园 发表于 2016/2/17 22:01

我早己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有何依据收取停车费

朱岭寨公园 发表于 2016/2/17 22:03

联合各小区,到市政府告他们

朱岭寨公园 发表于 2016/2/17 22:08

整个小区都是业主的,他们收取了物业费,就是要对业主的车辆停放负责管理。

朱岭寨公园 发表于 2016/2/17 22:10

十万分支持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2/17 22:25

楼主不错!前几天去市政府门口维权的新兴雅苑业主也很不错!我对刘老板和曾老板都没私人恩怨,但我强烈希望兴宁人中,这样有公民意识,有维权意识的人越来越多。

爽朗的笑 发表于 2016/2/18 00:28

全国的业主都行动起来吧…

zyslwd 发表于 2016/2/18 09:17

支持

郑子姬 发表于 2016/2/18 09:22

小区管理法律依据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物权法》、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各大业主应多学习国家和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受害小区业主应当投诉到省级或国部级单位才有效。(兴宁能规范法律的话就不会有房子卖完还没报批的事儿了)。再者,有些开发商心存侥心在购房合同上捆绑侵害业主权利的条款,告诉大家,这样的格式合同在法律面前是无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都以国家法律为准。

纸醉金迷 发表于 2016/2/18 09:25

以前兴宁人民思维落后,遇事常常得过且过,现在法治社会了,一切都要讲法律依据,不合法的就不能妥协,否则自己也是违法

小飞英 发表于 2016/2/18 09:43

职能部门何在?

2239069308 发表于 2016/2/18 10:17

如果什么都按法律,那么中国就是法治囯家了,美国就不会在联合国提人权针对中国,同志现实和理想是残酷的

13579246 发表于 2016/2/18 10:33

建议収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小区内有什么需要维修时可以使用这些款。

新兴雅苑住户123 发表于 2016/2/18 11:25

支持楼主联合各小区业主商讨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不能让开发商霸占

新兴雅苑住户123 发表于 2016/2/18 11:25

支持楼主联合各小区业主商讨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不能让开发商霸占

新兴雅苑住户123 发表于 2016/2/18 11:25

支持楼主联合各小区业主商讨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不能让开发商霸占

土豆子baby 发表于 2016/2/23 11:00

该收!占用公共通道,允许你停放已经开恩了。一个小区人人来一部车,整个小区都成停车场了,还花园个毛线!

mzxn888 发表于 2016/3/13 17:33

其他国家情况我不清楚,在中国,黑白颠倒,普通百姓住的楼盘物业是主人,业主才是孙子,豪宅人家有权有势,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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