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不应收
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所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使用费? 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 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其他国家情况我不清楚,在中国,黑白颠倒,普通百姓住的楼盘物业是主人,业主才是孙子,豪宅人家有权有势,惹不起。 这种事发生的已经多了 支持 十分支持 我早己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有何依据收取停车费 联合各小区,到市政府告他们 整个小区都是业主的,他们收取了物业费,就是要对业主的车辆停放负责管理。 十万分支持 楼主不错!前几天去市政府门口维权的新兴雅苑业主也很不错!我对刘老板和曾老板都没私人恩怨,但我强烈希望兴宁人中,这样有公民意识,有维权意识的人越来越多。
全国的业主都行动起来吧… 支持 小区管理法律依据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物权法》、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各大业主应多学习国家和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受害小区业主应当投诉到省级或国部级单位才有效。(兴宁能规范法律的话就不会有房子卖完还没报批的事儿了)。再者,有些开发商心存侥心在购房合同上捆绑侵害业主权利的条款,告诉大家,这样的格式合同在法律面前是无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都以国家法律为准。 以前兴宁人民思维落后,遇事常常得过且过,现在法治社会了,一切都要讲法律依据,不合法的就不能妥协,否则自己也是违法 职能部门何在?
如果什么都按法律,那么中国就是法治囯家了,美国就不会在联合国提人权针对中国,同志现实和理想是残酷的 建议収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小区内有什么需要维修时可以使用这些款。 支持楼主联合各小区业主商讨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不能让开发商霸占 支持楼主联合各小区业主商讨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不能让开发商霸占 支持楼主联合各小区业主商讨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不能让开发商霸占 该收!占用公共通道,允许你停放已经开恩了。一个小区人人来一部车,整个小区都成停车场了,还花园个毛线! 其他国家情况我不清楚,在中国,黑白颠倒,普通百姓住的楼盘物业是主人,业主才是孙子,豪宅人家有权有势,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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