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再说 发表于 2014/10/15 20:04

违法占用自留地建房

关于兴宁市水口镇官岭村的刘定安(刘定光)违法占用自留地建房的问题,你们一直都答复为“拆旧建新,权属无争议”。1.既然这样,为何不把证据摆出了,晒一晒,现在是法制社会,讲究证据,请不要再摆出一副官老爷的架势:“老子说合法就合法,老子说违法就违法,老子就是法”。2.现在国庆假期快到了,此人会否利用国庆假期违法抢建。(管岭村委)

A8再说 发表于 2014/10/15 20:04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涉及刘定安占用土地建房权属证据问题,请直接到所在村委或水口 镇国土资源所了解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你掌握有能说明该地地类和权属存有异议的证据,可提供给我镇国土资源所参考。
   二、如出现抢建现象,属其个人行为,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水口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0日

生死树 发表于 2014/10/16 08:51

兴宁办房产证要收人防费,挺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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