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再说 发表于 2014/7/6 22:21

政府修路非要拆村民的房子吗?

尊敬的兴宁市人民政府
    我们是永和镇成鹊楣杆下的村民,现市政府正规划修建一条梅河高速兴宁东出口到洋里K2671+180的东环大道,作为村民我们当然全力支持政府的建设。但是,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你们是不是也应该考虑一下我们村民的切身利益?现我们村起码有五栋楼房在路桩以内,其实如果规划中的东环大道往西挪几十米,就可以完全避开这几栋房子的,因为西面一大片都是水田。这几家人都是不愿意辛苦了大半辈子才修起的房子就这样被拆迁的。就因这个事情,搞到大家都坐立不安、吃不下饭睡不好觉,严重地打乱大家的生活和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提出,防止大拆大建,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参见《人民日报》2014年5月30日第二版)。我们希望政府部门能切切实实地为广大群众着想,还村民群众一个安静祥和的工作生活环境。(陈海文)

A8再说 发表于 2014/7/6 22:21

陈海文:
   关于我镇成鹊楣杆下地点建造兴宁东出口到洋里K2671+180的东环大道一事,这条大道是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这条道路的建设符合新城开发和建设需求的,由兴宁市住建局、交通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协作,放线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放线小组已经尽量围绕在最小拆迁范围,规划出最标准的线路要求进行工作,由于部分成鹊村民的房屋属于拆迁范围,无法避免,政府有关部门将做好妥善安置村民的工作。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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