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现场 发表于 2013/12/31 13:18

刚发生一起惨不忍睹的车祸

商业城往不知算是管岭还是黄岭地段刚发生了一起车祸,看上去像上从头上压过去,很恐怖,真是造过当了。

沫沫S 发表于 2013/12/31 13:32

注意交通安全啊!

铁皮狐狸 发表于 2013/12/31 13:41

发生在官汕三路,超级恐怖,脑浆飞一地。肇事车辆不见踪影。

铁皮狐狸 发表于 2013/12/31 13:42

靠近卖鸡的那个地方。

一轮明月 发表于 2013/12/31 13:47

千万要注意交通安全啊!生命大于一切。

混吃等死 发表于 2013/12/31 14:01

{:5_249:}{:5_249:}{:5_249:}

老深圳 发表于 2013/12/31 14:45

打击谆!

永远arsenal 发表于 2013/12/31 16:51

十分操孽过账,经过都不敢看,还剩半个脑浆在那里

强悍兴 发表于 2013/12/31 16:57

安全第一。

淡然处之 发表于 2013/12/31 17:52

哎,,,,,,

_肥罗 发表于 2013/12/31 17:53

唉现场经过了。。脑袋少了半个。。

自由自由 发表于 2013/12/31 18:24

走好。。。。。。。。。。。

德邦赵云 发表于 2013/12/31 19:48

为死者默哀 我算半个家属吧

dgj 发表于 2013/12/31 20:35

安全第一!!!

WWWP 发表于 2013/12/31 22:59

请公安交警不要以查车罚款为主,要以维护好交通秩序为主要职责!这段时间兴佛路与官汕路交界的十字路交通太乱了,要有交警维持秩序!

史丹人 发表于 2014/1/1 00:26

千万要注意交通安全啊!生命大于一切

张兰 发表于 2014/1/1 06:51

靠近哪里了,城里都卖了。

曾经犹豫 发表于 2014/1/1 07:11

闹市肇事也能逃逸?果真如此的话,兴宁人民还有安全感吗?又一个悲惨的事故,可怜的人离开这个世界!谁能站出来宣称对此事负责?相信一定没有人敢。

走向复兴 发表于 2014/1/1 09:39

如果情况属实,那就是兴宁人民的悲哀!中国的悲哀!

斗地主 发表于 2014/1/2 13:38

:Q:L:L:L

nao2nnc11 发表于 2014/1/2 17:52

那天也刚好那边路过看到了,惨不忍睹。。悲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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