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现场 发表于 2013/8/3 08:42

兴宁某干部遭情妇敲诈10年忍无可忍报警

丘某是一名国家机关干部,与一酒店老板娘曾某“日久生情”,谁料曾某不断“借钱”,不给钱就以“抖出艳情”勒索。丘某只好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前,广东梅州兴宁市法院对该敲诈勒索罪作出一审判决,曾某最终获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1998年,37岁的曾某在兴宁市开了一间酒店,在某国家机关上班担任科长的丘某就是她的熟客之一。某天,丘某在曾某的酒店喝得酩酊大醉睡着了。丘某醒来后,没想到老板娘曾某推门而入,坐在了丘某的大腿上。自此之后,丘某和曾某两人便偷偷摸摸地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直到2000年,两人“地下情”才终结。

2000年春节,曾某打电话给丘某借1000元过年,丘某念及昔日“情分”把钱借给了曾某。到了2003年8月,曾某再次跟丘某借钱,经不住软磨硬泡,丘某又给她2600元。2005年1月,曾某称想去东莞开饭店,要跟丘某借5000元,她还抛出“杀手锏”:如果丘某不肯借钱,她便把两人曾偷情的事给抖出去。

到了2006年,曾某开始直接到丘某上班的办公室里跟他要钱,这让丘某如坐针毡。

经查,从2003年至2013年,曾某前后分十几次从丘某手中拿走了8万多元,丘某有几次都不得不先从朋友刘某处借钱给曾某。
2013年3月29日,曾某又索要5000元,丘某终于忍无可忍,只好报警。当天中午12点,丘某假意叫曾某来取钱,曾某被乔装蹲守的民警逮个正着。
日前,兴宁法院对这起跨度长达10年的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曾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原文来自:http://www.xna8.com/news/show/701/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3/8/3 08:51

:lol兴宁是个好地方!哪些衰事臭事少讲为好!卵大的地方!魚好界也爱讲好啊里!讲来讲戏讲衰自家人!吃得铁饱!;P

牵着鱼散步 发表于 2013/8/3 10:58

这是兴宁的特色啊!以后全国包小三的官员要像兴宁学习咯!谁举报官员,官员就报警把她抓起来,判她五年,看看情妇,小三还敢不敢出来反腐败啊!!!

牵着鱼散步 发表于 2013/8/3 11:01

这位官员的问题怎么不说啊!好像他不是公务员一样一点事都冇,是不是法院有人啊!这位官员会下岗吗???

希望 发表于 2013/8/3 11:49

请问一下,这个干部怎么处理啊?

用户名已被屏蔽 发表于 2013/8/3 12:11

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

小何点灯 发表于 2013/8/3 12:45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5_305:}

龙在江湖 发表于 2013/8/3 13:38

干部就不用处理吗?????????????????????????????????????????

希望 发表于 2013/8/3 15:30

十年才这么点钱?可见老板娘有情有义呀!丘某怎样处理??????

欢喜666 发表于 2013/8/6 09:02

十年才这么点钱?可见老板娘有情有义呀!丘某怎样处理??????
希望 发表于 2013/8/3 15:30


    对啊!便宜搞了十多年,够便宜~~而是男的没有情义啦~~~~,~!!!!!

zyx-603 发表于 2013/8/6 11:22

希望人肉一下

zzl0804 发表于 2013/8/6 15:06

:sleepy:

希望 发表于 2013/8/7 11:26

丘,怎样处理???

315aa 发表于 2013/8/9 22:09

请大家要关注那男的处理结果啊!!!!!!!!!!只有女的。难道说男的有错不用改了??

兴宁呆古里 发表于 2013/8/10 01:02

我认为纪检部门应该对公职人员丘某没收作案工具。不知道网友意见如何?;P

315aa 发表于 2013/8/11 23:35

15楼的说的好!!不过那男的也应该陪那女的去座劳

希望 发表于 2013/8/13 13:04

RE: 兴宁某干部遭情妇敲诈10年忍无可忍报警

好东东 发表于 2013/8/13 20:57

{:5_297:}

A八 发表于 2013/8/15 00:30


希望 发表于 2013/8/13 13:04
有才有财{:5_264:}

潜巴里 发表于 2013/8/15 13:27

{:5_280:}

潜巴里 发表于 2013/8/15 15:09

{:5_313:}

温婆婆 发表于 2013/8/15 22:06

{:5_305:}

金枪鱼 发表于 2013/8/18 13:19

血鬼哩哦,几W元就把情妇送监狱了。。猪狗哦。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3/8/24 09:02

这个干部不知怎么当的,水平真低,教你一招啦:

一老板玩小三玩腻,而小三渐渐大龄,逼婚不成索要千万赔偿。老板原想杀人灭口,后财务总监献计:以提高文化水平为由,由老板出资十万元,让小三上了EMBA班。班上老板如云,小三一下迷倒了全班男生。没两个月,小三就不理老板了。
案例启示:企业处置不良资产最有效的方式是包装转让,而非丢弃和自己消化。

后续:
原老板找到小三,想继续前缘,无奈小三给了原老板一百万的封口费和分手费。
对付小三要故擒欲纵,互换角色,最后实现了资金的回笼和投资收益最大化。

天上人间 发表于 2013/8/24 11:38

高实在是高,市场经济又一经典案例。

何文明 发表于 2013/8/24 19:15

老牛真厉害

一生幸福 发表于 2013/9/9 06:45

这人不知怎么当的,该刍.

一生幸福 发表于 2013/9/12 07:54

老牛真好.

家族兴旺 发表于 2013/9/12 08:31

市纪委应该介入调查.

受伤的人 发表于 2013/10/17 07:21

奸淫女不道德,这官好色.

laobiao 发表于 2013/10/17 10:31

请问一下,这个干部怎么处理啊?

十年才这么点钱?可见老板娘有情有义呀!丘某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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