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三建在碧桂园闹事被公安机关被捕,大快人心!!
兴宁三建在碧桂园闹事被公安机关被捕,大快人心!!王佛鹏,死定了 咨询信息咨询人 陈红
类型 申诉 来信时间 2012-04-16 12:40:11
标题 兴宁市三建公司欺诈业主 10年都办不下来的房产证,政府要为民做主
内容 尊敬的政府领导:
开发商兴宁市三建公司2003在兴宁市旧房改造开发兴田二路富兴建材市场项目中,我们被拆迁了原有的房子,房本也己上交了,在这10年中开发商对办理房产证一事却是以股东内部争议为由,用一个拖字来敷衍了事,当时的调换合同上可是盖着“市拆迁办”鲜红的公章,现社会是法制社会,公理何在?国家的法律何在?到目前为止整整10年了,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我们都是用辛辛苦苦几十年挣来的血汗钱取得的房子,这也是我们唯一的栖身之地,没想到到头来却遇到这么多麻烦。难道政府只管拆房子吗?和谐社会需要大家来维护,无视国家法规法纪之开发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广大业主们都生活在极度无奈、极度悲愤的现实中,鉴于兴宁市三建公司的影响力,我们希望政府为我们老百姓作主,我们只想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答复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兴宁市人民政府处理时间 2012-04-28 09:34:43
处理意见 陈红:
你申诉“三建公司欺诈业主,10年办不下的房产证”的函件收悉,经我局核查,在此做如下答复:
市三建公司开发富兴建材市场(作为2003年旧城改造) 项目,拆迁改造方式选择产权置换或货币补偿,以开发商和被拆迁方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合同确定最终办证责任归属。经查,该项目仅有部分办理了规划许可证,其他后续报建手续仍未办理(包括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缺少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基本资料。
对此,责令三建公司切实维护业主们合法权益,履行合同契约,尽快理顺关系,完善办证手续,为业主办理房地产权证提供必备资料。请结合情况说明,使业主清楚办理产权证问题症结所在,共同督促市三建公司将有关国土、报建手续补充完善后,我局在手续齐备、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为有关业主办理房地产权证。
兴宁市住建局
2012年4月27日 三建搞的建筑,设计得很老土 :lol百姓们说三建大大的不好!为什么三建有哪么多工程的干活?政府部门怎么一直都没有治理?我的一点都不明白?你们通通的明白?;P :lol 这是朝中有人 该死。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5_297:} 你是开心了,咒人死的事也只有没后代的人才做的出来,你们说人家的短,哪天角色对换的时候你们也会被人咒的 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千万不能让某些人为了个人利益,而毁了兴宁的名声,毁了兴宁的发展前景! 大老板都肯定有些问题的。。。不过ZF就都青天么。。 看看就知道这次事情搞的挺大的。。三建的老板都决定鱼死网破了。。 三建的倒了。。黄国华也倒了。。其他老板如果没事就偷笑了。。死的只有我留下来就好。。;P 不过爆了好多内幕。。。其他的我不太想管。。就是其中的地价好那个啊!。。如果ZF还有就3倍再卖我点我好自己做个狗窝啊。。 王佛朋这回得罪了好多人啊。。。 他是决定鱼死网破了么。。 不过他这回是决定对着干了。。 收了他钱的当官的下心了。。 这是仙人大战,老百姓没必要去掺和。旧势力不甘于利益受损,自然要鼓动一些盲目的老百姓出来搞乱。老实说,在90到00年代,兴南大道和国道两旁的土地大批是官商勾结利用权力和农民手里盘过来的,很便宜,就不建,已升值千倍了,这些多是不合法的,现在的新官敲打这些旧势力,自然要牵扯到老前辈,和旧贵族。老百姓要用事实做眼光,不要盲随。利益公道就支持。我个人感觉现在比前面任何一届都来的实惠。 过去好不等于现在好,现在好不等于将来好。 唯有天下之至诚,可化天下之至愚。 人多地少你争我抢,人浮于事财政紧张,平民百姓心知肚明。各级官员到处伸手,官大一级压死人,厅级项目遍地开花。你追我赶争分夺秒,天龙八部强势征地,广告之后下回分解------ 为什么闹,闹为什么。真加有吃雄里无缘无故闹?官与商水深且浑,旁观者浊。 这回是政府不对 {:5_311:} 这是仙人大战,老百姓没必要去掺和。旧势力不甘于利益受损,自然要鼓动一些盲目的老百姓出来搞乱。老实说, ...
随一 发表于 2013/7/7 21:33
;P;P
说对了,有眼光, 这是仙人大战,老百姓没必要去掺和。旧势力不甘于利益受损,自然要鼓动一些盲目的老百姓出来搞乱。老实说, ...
随一 发表于 2013/7/7 21:33
支持:victory: 你们都是睁眼讲瞎话的,什么时候抢到你屋咔,你就唔少按载里讲话咯 广东省梅州市人大代表王佛鹏伙同原兴宁市邮政局局长李维明
编造假合同、假公章 兴宁三建公司在兴田二路以建学校为名用低价征了很多良田兴建商住房,但只有少数办了合理费用,大部分没有办理。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三建公司还能如此顺利地建了这么多房子出卖却办不了房地产权证?这是政府部门的过错,这是政府部门的失职,这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也有可能涨了私人的腰包,睁只眼闭只眼让三建公司无拘无束地明目张胆地声势浩大地兴建!现在是中央以整风形式开展党内“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了,兴宁党内有关干部必须清醒头脑,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了。否则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方面过不了关哦!这些人有的可能退休了,有的可能调离各单位了,有的可能还在原单位。我们坚决支持兴宁南部新城的建设,这是市委市府的英明决策。有了南部新城的建设才有兴宁的发展、才有兴宁的出路、才有兴宁人民的幸福! “人大代表身份”决不能成为犯罪的保护伞
——梅州市人大代表王佛鹏,私刻兴宁市邮政局公章,骗取公司近亿元资产,至今仍逍遥法外……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三建,,这下就知道什么叫做效果了。.哈哈。 三建的人佩服,在兴宁20年那个书记敢为了自己的政绩把兴宁搞乱了,三建公司是兴宁本土企业,做的工程全部给本地财政。外商来投资没有成功的例子,全部是兴宁人的企业才风风火火。政府给碧桂园的低价土地780,老百姓的土地随便3-4千好买。城市要变化是不可说的,对于发展怎么样。对我们没有什么好处,做游泳池什么的,我们还是交钱才可以进。对我们的生活没有什么联系。哎,没有钱,看那么好没有好处。 王佛朋跟兴宁主要领导以前好到告屎腊舔 三建造的房子,有很多很多是办不了房产证的。比如第三人民医院对面的底二层,没证件的。他说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着,第二年会拿回给买房者。当初中介介绍我去买,价格确实买得过,但我考虑到没证,不敢买,万一银行扣押,那不就白买拉! 象这等奸商,信不过,朋友们要留心点啊! 店面加二层才二十几万,值呀,但是不保险啊:funk: 不敢冒这险,做钱难纳! :lol:lol:lol:lol 这是仙人大战,老百姓没必要去掺和。旧势力不甘于利益受损,自然要鼓动一些盲目的老百姓出来搞乱。老实说, ...
随一 发表于 2013/7/7 21:33
有道理 碧桂园,我在二中回家要路过碧桂园,从碧桂园建起,环境太不好了,每天路过眼睛都要进点沙子,你也要注意一下我们阿, 大水冲了龙王庙,还是其它的神仙没事搞载李啊? 可怜了那些群众,被人指使,做监房的又只是自己。。。。。。 天地不不公啊兴宁本土建筑商完了 天地不不公啊兴宁本土建筑商完了
YUMI 发表于 2013/7/10 11:44
你管它本地商,本地官和外地商,外地官啊,对老百姓来说,竞争越充分越好,物价才能除下来。以前“曾林时代”是本地官不是越狼么,本地官人际关系复杂越容易官商勾结 ,越是本地人越背后捅刀子, 你管它本地商,本地官和外地商,外地官啊,对老百姓来说,竞争越充分越好,物价才能除下来。以前“曾林 ...
随一 发表于 2013/7/10 12:06
;P;P;P;P 老板是谁?有没有事??:o 老板不要抓,只要罚款上交财政就好了。抓来还要浪费粮食。 黑心开发商,目无王法! 你管它本地商,本地官和外地商,外地官啊,对老百姓来说,竞争越充分越好,物价才能除下来。以前“曾林 ...
随一 发表于 2013/7/10 12:06
引进外资百利无一害 图中那个是王佛鹏,请认识的指认一下。